各设区市、省直管试点县(市)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
现将《江西省保健食品质量提升年活动实施方案》印发给你们,请结合实际,抓好落实,确保活动取得实效。
江西省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
2017年4月14日
2017年江西省保健食品质量提升年活动实施方案
为落实“四个最严”要求,扎实推进我省保健食品监管工作,进一步规范保健食品生产经营秩序,全面提升我省保健食品质量水平,保障消费者合法权益,我局决定于2017年4月-12月开展“2017年江西省保健食品质量提升年活动”,特制定本实施方案。
一、指导思想和工作目标
以科学发展为指导,认真贯彻落实国家食品药品监督管理总局和省政府有关保健食品监管工作部署,坚持“强监管、保安全、重质量、促发展、优服务、创品牌”,针对当前保健食品生产经营各环节中存在的突出问题,全面加强保健食品品种管理和生产环节、流通环节监管,加大日常巡查、监督抽检和飞行检查力度,促进广大保健食品生产经营企业全面落实质量安全主体责任,着力解决保健食品制售假劣、非法添加和虚假宣传等群众反映强烈的问题,促进全省保健食品生产硬件全面提升、检验能力全面提升、质量水平全面提升、监管效能全面提升、风险防控水平全面提升,消费者的自我保护意识和满意度全面提升。
二、主要任务与具体措施
(一)提升保健食品品种管理水平
1、建立全省保健食品品种数据库。全面收集全省保健食品品种的注册(备案)信息、企业质量标准、生产许可和监督抽检等相关信息,根据主要原料、保健功能以及监督抽检、日常监管中发现的问题划分不同风险等级,对品种实行动态分类管理。
2、严格保健食品备案及后续监管。严把保健食品备案关,督促指导企业严格按照国家总局《保健食品备案工作细则(2017年版)》有关要求提供备案资料。对提供虚假资料的企业,一律列入“黑名单”。加强品种备案后监督检查,督促企业严格按照备案的内容组织生产。
3、加强保健食品注册工作指导。对保健食品注册(备案)证明文件中申请人名称、地址与主体登记证明文件中名称、地址不一致的,督促企业及时办理变更。按照国家总局统一部署指导企业及时开展无批文有效期保健食品的清理换证工作。
(二)提升保健食品生产管控水平
1、严格保健食品生产许可审查标准。开展《保健食品生产许可审查细则》的宣贯和培训工作,严格按照《审查细则》有关要求开展保健食品生产许可工作,并出台《审查细则》办理指南。
2、推进保健食品洁净车间升级改造。对于已取得生产许可的企业,如原有的保健食品洁净车间不能满足洁净级别的要求,应督促企业尽快按照《审查细则》规定进行升级改造。
3、推进保健食品原料提取车间改造。对全省已取得生产许可的保健食品生产企业是否具有原料前处理能力进行统计。其中如现有原料的前处理采用敞口方式进行收膏操作的,以及提取物的干燥、粉碎、过筛、混合、内包装等工序不能满足《审查细则》对洁净级别要求的,应督促企业尽快进行升级改造。
(三)提升保健食品检验检测水平
1、提升生产企业自检能力和水平。推进全省保健食品生产企业开展检验设备设施的改造,使其检验室的设置能够与生产品种和规模相适应,并满足对原料、中间产品、成品进行质量把控的检验能力。力争10家以上的生产企业具备全项出厂检验的能力。
2、加强对保健食品出厂检验的监督检查。督促企业全面落实保健食品出厂批批检验的要求,重点检查企业对不能自行检验的项目委托检验的实施情况。
3、提升保健食品技术支撑水平。各级食品药品检验检测机构应加快保健食品项目的扩项认证,在满足监督抽检任务的同时,适应企业委托检验的需要。
4、加强企业检验人员队伍建设。企业要以各级食品药品检验检测机构为依托,培养检验人员熟练掌握本企业品种的检验操作要求,保证检验数据完整、可靠、可追溯,提升保健食品生产企业检验水平。
(四)提升保健食品风险防控水平
1、开展保健食品原辅料管理专项检查。加强保健食品原辅料的采购、储存和使用管理,重点检查空心胶囊、明胶、银杏叶提取物等原辅料的采购情况,杜绝从不法渠道购进保健食品原辅料,严厉打击保健食品生产企业使用禁用原辅料及配方中没有的原料生产的违法行为。
2、加大保健食品风险隐患排查力度。对保健食品生产企业生产加工场所、设备和设施的杀菌消毒情况开展检查,督促企业加强消毒剂、杀虫剂、清洁剂等的管理和使用。发现有不当清洁消毒行为的,要责令企业立即整改,并评估风险,采取措施,依法处置。以酒类保健食品生产企业为重点,督促企业加强化学试剂、有机溶剂以及咖啡因、硒等特殊原料的管理,要求企业切实履行安全生产责任,防范产品质量及消防、环境等安全事故的发生。
(五)提升保健食品市场规范程度
1、开展保健食品会议营销专项检查。针对社会关注度高、群众反映强烈的保健食品会议营销问题,综合运用与工商、公安等有关部门联合执法、行刑衔接、全覆盖检查、突出重点、媒体曝光等手段,严厉打击销售非法产品和非法宣传行为,切实保障广大消费者合法权益。
2、开展保健食品经营资质专项检查。以保健食品专营店、药店、批发单位、商场超市专柜等为重点检查场所,督促从事保健食品经营的企业严格按照《食品经营许可管理办法》取得保健食品经营许可。
3、开展保健食品标签标识专项检查。对生产经营环节的保健食品标签标识开展全面检查,从严查处保健食品标签、说明书非法标示疾病预防治疗功能等与批准内容不一致的违法行为,严厉打击利用标签标识欺诈的违法行为,保障消费者知情权。
4、开展保健食品虚假广告专项整治。加强对电视、电台、报纸、互联网、广告牌等媒体的监测,进一步整顿规范保健食品广告宣传秩序。重点整治保健食品广告、宣传材料中宣称疾病预防治疗功能、以专家或患者名义进行功效证明、明示或暗示具有壮阳或改善性功能等未经批准的功能等违法行为。对发布严重违法广告的保健食品品种,采取暂停销售措施,并向社会公布。
(六)提升保健食品科学监管水平
1、全面落实保健食品监管责任。配齐配强保健食品监管人员,加快生产经营监督检查员队伍建设,完善基层监管网络,明确监管责任。强化日常监督,建立健全生产经营企业监管档案,选择部分地区开展基层监管网络管理、批发市场规范化管理试点和示范店创建活动。
2、强化保健食品监管队伍建设。立足现有队伍,提升干部素质,培养骨干人才。在充分发挥全省保健食品检查员库和保健食品审评专家库作用的同时,出台管理办法,促进保健食品监管工作的科学化和规范化。
3、大力推进保健食品监管信息化建设。构建统一、高效、权威的保健食品监管信息系统,加强信息搜集的及时性和准确性,共享监管资源,实现动态监管、联动治理。搭建对外沟通的信息平台,推进政务公开、风险交流、消费者产品信息查询和公共监督等。
4、强化风险监测和监督抽验数据的分析运用。要落实问题导向,提升发现风险和问题的能力,针对多次发生不合格的企业和品种,有针对性地开展飞行检查和监督抽检,督促企业全面落实主体责任,排查质量风险,消除安全隐患,提升产品质量。
(七)提升公众科学消费水平
1、大力开展保健食品科普宣传工作。结合全国食品安全宣传周活动,组织开展保健食品安全知识进机关、进社区、进校园、进企业、进乡村等活动,通过编印宣传册、发放科普读物、张贴宣传画、开展科普讲座等形式,对社会公众等开展科普知识培训。
2、营造良好的社会氛围。充分利用报纸、电台、电视、网络等媒体,采取多种形式,大力宣传保健食品科学知识和相关法律法规,及时发布权威消息,澄清虚假宣传和炒作,不断提高消费者识别真假的能力、增强自我保护意识和依法维权意识,引导公众树立科学的保健理念。
四、工作步骤与时间安排
保健食品质量提升年分为三个阶段:
第一阶段:4月14日-5月31日为动员部署阶段。各地、各部门要认真开展“保健食品质量提升年”活动的动员部署工作,作出周密安排。各设区市、省直管试点县(市)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负责牵头制订本辖区的工作方案,迅速部署,督促辖区内保健食品生产经营企业对照相关法律法规、保健食品良好生产规范以及本次活动的重点内容,全面开展自查自纠。各地工作方案应于5月31日前报省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
第二阶段:6月1日至11月31日为组织实施阶段。各地根据辖区具体情况,针对保健食品生产经营环节存在的突出问题和薄弱环节,采取坚决果断的措施,全面开展专项行动。省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将适时组织督查组对各地的工作进行督导和突击检查。
第三阶段:12月1日至12月31日为总结阶段。各设区市、省直管试点县(市)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负责汇总本辖区内“保健食品质量提升年”工作情况,形成工作总结,连同《2017年江西省保健食品生产企业调查摸底表》(附件1)和《2017年江西省保健食品质量提升年活动工作情况表》(附件2),于12月20日前以书面和电子形式送交省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
四、工作要求
(一)加强领导,周密部署。省局成立以分管领导为组长的活动领导小组,召开动员大会,部署“保健食品质量提升年”各项工作。各地要根据职责分工,明确目标任务,落实工作责任,确保各项工作按进度实施。省局将安排专项经费用于“质量提升年”的宣传动员、监督抽验,各地也应配套资金,确保专项工作有序推进。
(二)强化协作,形成合力。开展“保健食品质量提升年”活动是今年省局部署的一项重点工作,各地要围绕目标任务积极开展工作,要加强内部沟通协调,密切配合,形成工作合力;要加强与地方政府的沟通,借用政府的影响力和行政力,督促企业加强质量管理,提高产品质量,提升产业的知名度和影响力;要加强与横向部门的协作,争取行政资源共享。
(三)强化宣传,营造氛围。要精心策划 “保健食品质量提升年”活动的宣传,切实加大宣传报道力度,依托电视、广播、报刊、网络等媒体,广泛宣传质量提升工作的重要意义,做到电视有图像、电台有声音、报纸有文字,大力推广质量提升年活动中的先进经验,努力营造良好的活动氛围。
(四)总结经验,务求实效。在开展“保健食品质量提升年”活动中发现的问题、形成的经验要认真加以总结,积极探索全面提升我省保健食品质量水平的有效方法和途径,完善长效监管机制。要及时分析研究活动开展情况,采取有效措施,促进“保健食品质量提升年”活动取得实效。
联系人:刘海刚
联系电话:0791-88158063