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市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各有关单位: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食品安全法》和国家食品药品监督管理总局《食品生产许可管理办法》《保健食品注册与备案管理办法》《食品生产许可审查通则》《保健食品生产许可审查细则》,为贯彻落实《保健食品生产许可审查细则》自2017年1月1日起开始施行的有关要求,我局对保健食品生产许可审批操作规范进行了修订完善,设立了保健食品新申请、变更、延续、注销、补办五个子项。现将新修订完成的《食品(含保健食品)生产许可审批操作规范》(保健食品部分)印发给你们,请遵照执行。
《食品(含保健食品)生产许可审批操作规范》(保健食品部分)下载网址:登录自治区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官网首页,在“政务服务”—“办事指南”—“保健食品”栏目内下载。【 附件下载】
广西壮族自治区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
2017年4月13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