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湖南省人民政府关于取消一批行政审批事项的通知(湘政发〔2016〕8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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放大字体  缩小字体 2016-07-04 09:58:11  来源:湖南省人民政府  浏览次数:2043
核心提示:为贯彻落实《国务院关于第二批取消152项中央指定地方实施行政审批事项的决定》(国发〔2016〕9号)、《国务院关于取消13项国务院部门行政许可事项的决定》(国发〔2016〕10号)精神,经研究,决定取消137项行政审批事项。
发布单位
湖南省人民政府
湖南省人民政府
发布文号 湘政发〔2016〕8号
发布日期 2016-04-29 生效日期 2016-04-29
有效性状态 废止日期 暂无
属性 专业属性 其他
备注  http://www.hunan.gov.cn/2015xxgk/fz/zfwj/szfwj/201605/t20160504_3052503.html
各市州、县市区人民政府,省政府各委厅、各直属机构:
 
  为贯彻落实《国务院关于第二批取消152项中央指定地方实施行政审批事项的决定》(国发〔2016〕9号)、《国务院关于取消13项国务院部门行政许可事项的决定》(国发〔2016〕10号)精神,经研究,决定取消137项行政审批事项。
 
  各地各有关部门要抓紧做好取消事项的后续衔接工作,完善配套制度机制,加强事中事后监管,特别是涉及安全生产和维护公共安全的,要细化措施、明确责任,做好跟踪督导工作。
 
  过去公布的行政审批事项与本通知不符的,以本通知为准。
 
  本通知自公布之日起施行。
 
  附件:   取消的行政审批事项
 
  湖南省人民政府
 
  2016年4月29日
 地区: 湖南 
 标签: 行政审批 行政许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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