当前位置: 首页 » 政策法规 » 地方法规 »关于食品检疫审批权限下放的通知

关于食品检疫审批权限下放的通知

扫描二维码 分享好友和朋友圈
放大字体  缩小字体 2016-06-27 15:17:29  来源:北京出入境检验检疫局  浏览次数:1915
核心提示:根据《质检总局办公厅关于做好授权直属检验检疫局开展进境食品检疫审批有关工作的通知》(质检办食函〔2015〕860号)和《关于公布首批授权开展进境食品检疫审批有关工作的直属局名单及授权范围的通知》(质检食函〔2016〕10号)要求,现将国家质检总局下放给我局的审批事项通知如下。
发布单位
北京出入境检验检疫局
北京出入境检验检疫局
发布文号 暂无
发布日期 2016-06-27 生效日期 2016-06-27
有效性状态 废止日期 暂无
属性 专业属性 检验检疫,其他
备注  http://www.bjciq.gov.cn/Contents/Channel_1198/2016/0627/44357/content_44357.html
各有关企业:
 
  根据《质检总局办公厅关于做好授权直属检验检疫局开展进境食品检疫审批有关工作的通知》(质检办食函〔2015〕860号)和《关于公布首批授权开展进境食品检疫审批有关工作的直属局名单及授权范围的通知》(质检食函〔2016〕10号)要求,现将国家质检总局下放给我局的审批事项通知如下。
 
  一、获得的授权范围
 
  上述通知附件《授权直属局开展进境食品检疫审批的产品目录》中所列的除有进口粮食指定口岸要求之外的全部产品。
 
  二、获得授权的产品目录
 
  详见我局网站企业服务平台 > 名单名录 > 食品类 > 授权北京局开展进境食品检疫审批的产品目录。该目录根据国家质检总局要求实施动态调整,请各有关企业注意关注调整情况,合理安排申请时间。
 
  三、食品检疫审批的办理
 
  详见我局网站业务频道 > 食品化妆品检验检疫 > 食品化妆品检验检疫:行政许可事项 > 进境动植物及其产品(食品类)检疫审批指南。
 
  特此通知。
 
  北京出入境检验检疫局
 
  2016年6月27日
食品伙伴网提供标准法规解读、舆情监控、合规咨询、申报注册等服务。
电询:0535-2129301
QQ:2891238009
食品标法圈
实时把握食品标法动态
请扫码关注食品标法圈

声明:

① 凡本网所有原始/编译文章及图片、图表的版权均属食品伙伴网所有,如要转载,需注明“信息来源:食品伙伴网”。
② 凡本网注明“信息来源:XXX(非食品伙伴网)”的作品,均转载自其他媒体,转载目的在于传递更多的信息,并不代表本网赞同其观点和对其真实性负责。
※ 邮箱:law#foodmate.net(发邮件时请将#换成@) QQ:139307733

 
 
[ 政策法规搜索 ]  [ 加入收藏 ]  [ 告诉好友 ]  [ 打印本文 [ 关闭窗口 ]

 

 
 
按分类浏览
国家法规 (11839) 国外法规 (3603)
地方法规 (41820) 法规动态 (12)
法规解读 (2903) 其他法规 (536)
推荐地方法规
点击排行
按国家或地区浏览

法规中心  关于我们  广告业务  联系我们  信息服务

Processed in 0.209 second(s), 10 queries, Memory 4.62 M