当前位置: 首页 » 政策法规 » 地方法规 »安徽省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关于进一步加强对冷库冷冻肉品生产经营行为监管的通知(皖食药监食流秘〔2015〕604号)

安徽省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关于进一步加强对冷库冷冻肉品生产经营行为监管的通知(皖食药监食流秘〔2015〕604号)

扫描二维码 分享好友和朋友圈
放大字体  缩小字体 2016-01-20 09:01:41  来源:安徽省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  浏览次数:2748
核心提示:全省各地食品药品监管部门开展了冷库排查和冷冻肉专项整治活动。期间,全省共出动执法人员7960人次,检查肉及肉制品生产经营单位6518户次,排查各类承储冷冻肉品的冷库2268个,查处问题冷冻肉品20337公斤,立案27件,取得了阶段性成果。为继续做好冷库排查和冷冻肉专项整治工作,进一步加强对冷库冷冻肉品生产经营行为的日常监管,现发布关于进一步加强对冷库冷冻肉品生产经营行为监管的通知。
发布单位
安徽省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
安徽省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
发布文号 皖食药监食流秘〔2015〕604号
发布日期 2015-12-29 生效日期 2015-12-29
有效性状态 废止日期 暂无
属性 专业属性 其他,
备注  http://www.ada.gov.cn/webinfo/shengju/adaweb/zwxx/wjtz/2016/01/50318.html
各市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广德、宿松县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
 
  按照食品药品监管总局、海关总署、公安部联合发布《关于打击走私冷冻肉品维护食品安全的通告》(2015年第29号)和省局《关于开展冷冻肉排查工作的紧急通知》(皖食药监食流秘〔2015〕342号)的要求,7月份以来,全省各地食品药品监管部门开展了冷库排查和冷冻肉专项整治活动。期间,全省共出动执法人员7960人次,检查肉及肉制品生产经营单位6518户次,排查各类承储冷冻肉品的冷库2268个,查处问题冷冻肉品20337公斤,立案27件,取得了阶段性成果。为继续做好冷库排查和冷冻肉专项整治工作,进一步加强对冷库冷冻肉品生产经营行为的日常监管,现提出以下工作要求:
 
  一、各地要按照食品药品监管总局、海关总署、公安部《关于冷库冷冻肉品排查工作的公告》(2015年 第262号)(附件)要求,加大对冷冻肉批发市场、农贸市场、超市等场所的跟踪督查,规范冷冻肉品经营者的经营行为,引导经营者做到不购、不存、不销来源不明冷冻肉品,一旦发现违法经营冷冻肉品行为依法从重处罚,涉嫌犯罪一律依法移送公安机关处理。
 
  二、继续做好新闻宣传和舆情处置。各地在日常监管、专项整治、随机抽查中发现并查实的违法生产经营冷冻肉品行为信息要及时公布,加强与新闻媒体的协调沟通,做好舆论引导和舆情监测。接到媒体和广大群众举报要及时调查、核实并做相应处理。
 
  三、做好信息上报工作。监管中如有重要情况要及时报告当地政府和省局。
 
 
  安徽省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
 
  2015年12月29日
食品伙伴网提供标准法规解读、舆情监控、合规咨询、申报注册等服务。
电询:0535-2129301
QQ:2891238009
食品标法圈
实时把握食品标法动态
请扫码关注食品标法圈

声明:

① 凡本网所有原始/编译文章及图片、图表的版权均属食品伙伴网所有,如要转载,需注明“信息来源:食品伙伴网”。
② 凡本网注明“信息来源:XXX(非食品伙伴网)”的作品,均转载自其他媒体,转载目的在于传递更多的信息,并不代表本网赞同其观点和对其真实性负责。
※ 邮箱:law#foodmate.net(发邮件时请将#换成@) QQ:139307733

 
 
[ 政策法规搜索 ]  [ 加入收藏 ]  [ 告诉好友 ]  [ 打印本文 [ 关闭窗口 ]

 

 
 
按分类浏览
国家法规 (11839) 国外法规 (3603)
地方法规 (41820) 法规动态 (12)
法规解读 (2903) 其他法规 (536)
推荐地方法规
点击排行
按国家或地区浏览

法规中心  关于我们  广告业务  联系我们  信息服务

Processed in 0.049 second(s), 10 queries, Memory 4.63 M