当前位置: 首页 » 政策法规 » 地方法规 »河北省人民政府食品安全委员会办公室关于印发《河北省“五小”食品业态调查统计实施方案》的通知(冀食安办﹝2015﹞56号)

河北省人民政府食品安全委员会办公室关于印发《河北省“五小”食品业态调查统计实施方案》的通知(冀食安办﹝2015﹞56号)

扫描二维码 分享好友和朋友圈
放大字体  缩小字体 2015-10-30 09:23:48  来源:河北省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  浏览次数:1505
核心提示:现将《河北省“五小”食品业态调查统计实施方案》印发给你们,请认真组织实施。
发布单位
河北省人民政府食品安全委员会
河北省人民政府食品安全委员会
发布文号 冀食安办﹝2015﹞56号
发布日期 2015-10-26 生效日期 2015-10-26
有效性状态 废止日期 暂无
属性 专业属性 其他
备注  http://www.hebfda.gov.cn/CL0216/54980.html
各设区市政府食品安全办公室,定州、辛集市政府食品安全办公室:
 
  现将《河北省“五小”食品业态调查统计实施方案》印发给你们,请认真组织实施。
 
  河北省人民政府食品安全委员会办公室
 
  2015年10月26日
 
  河北省“五小”食品业态调查统计实施方案
 
  为深入贯彻《食品安全法》,落实各方法定责任,全面了解和掌握全省食品生产加工小作坊、小食杂店、小餐饮店、小饭桌、食品摊贩等“五小”食品业态的基本情况,逐步建立完善食品生产经营者大数据库,研究制定分级分类监管措施,为今后加强监管工作打下基础,切实提升食品安全监管效能和保障水平,促进全省食品产业的协调发展,制定本调查统计方案。
 
  一、对象和范围
 
  全省从事食品生产加工、餐饮服务、食品销售等生产经营活动,尚未获得相应生产、经营许可证的单位和个人。主要包括:1.食品生产加工小作坊:有固定生产加工场所,生产条件简单、经营规模小,从事食品生产加工活动的单位和个人。2.小食杂店:有固定经营场所,经营条件简单,经营规模小,主要从事食品(食用农产品)销售活动的单位和个人。3.小餐饮店:有固定加工和就餐场所,主要从事餐饮服务经营活动,符合“即时制作、即时消费”基本特征的小餐馆、小快餐店、小吃店、小饮品店等单位和个人。4.小餐桌:受中小学和幼儿园学生监护人委托,为中小学、幼儿园学生提供饮食服务的单位和个人。5.食品摊贩:无固定经营门店,在集中交易市场内或者商场、超市以外的其他场所,从事食品(含食用农产品)销售或者提供餐饮服务的经营者。6.除上述食品生产加工小作坊、小食杂店、小餐饮店、小餐桌、食品摊贩外,与食品生产经营有关的其它食品业态。
 
  二、时间和内容
 
  2015年11月1日至12月25日,开展对上述食品生产经营单位和个人的调查统计。调查统计的内容包括:生产经营业态,生产经营场所,生产经营品种,生产经营时间,负责人姓名及联系方式,从业人数,健康证持有人数等基本情况。
 
  三、组织实施
 
  按照全省统一领导、地方分级负责、部门分工协作、各方共同参与的原则做好“五小”食品业态调查统计工作的组织实施。为做好本次调查统计工作,省政府食安办已抽调人员组建“五小”食品业态调查统计办公室,专门负责全省调查统计工作的指导调度。各设区市及辛集、定州市要成立相应机构,加强对本地调查统计工作的协调、督导,并于每月15日、30日分别向省政府食安办调查统计办公室上报调查统计汇总信息。各县(市、区)要由当地政府食安办统一牵头,相关部门分工协作,当地乡(镇)政府、街道办、村(居)委会配合实施调查统计工作。要逐级落实责任,逐户宣传到位,逐户摸底调查到位,确保调查统计数据详实、准确。各地要把“五小”食品业态调查统计列入重要议事日程抓紧抓好。省政府食安办将对各地调查统计进展情况进行督导检查和通报,对进度明显缓慢、信息不规范、不完整的单位予以通报批评。同时将此项工作列入对各级政府2015年食品安全工作考核内容。
 
  四、工作要求
 
  (一)充分认清“五小”食品业态调查统计工作的意义。“五小”食品生产经营业态复杂、涉及面广,数量较大,一定程度上为城乡居民食品消费提供了便利条件、创造了就业机会。但是由于其生产经营条件相对简陋、管理相对松散、法律观念相对淡薄,潜在的食品安全隐患也相对较多。“五小”食品业态已成为制约我省食品产业发展和食品安全水平提升的瓶颈。因此,规范“五小”食品业态生产经营行为已成为各级政府迫切需要解决的问题,也是广大人民群众最关心、最直接、最现实的利益问题。按照《食品安全法》的要求,省人大、省政府正在研究制定我省食品生产加工小作坊和食品摊贩的监管制度,各地要以此为契机,全面摸清“五小”食品业态底数,为下一步分级分类实施有效监管奠定坚实基础。
 
  (二)严明调查统计纪律。本次调查统计工作时间紧、头绪多、任务重,需要大量的人力物力,各级一定要周密组织、合理分工、明确责任,组织足够力量开展调查统计,做好车辆和经费保障工作。要做好参与调查统计人员的廉洁自律和履职尽责教育,每组调查统计人员必须保证两人或以上,调查统计过程中要自觉维护政府形象并注意工作方式方法,避免与调查统计对象发生不必要冲突。同时,要坚决杜绝利用工作之便,吃请或索要调查统计对象的礼品、礼金、有价证券及其它财物等违规违纪行为。
 
  (三)按时高效完成。调查统计组织实施过程中,要做好调查统计人员的教育培训和调查统计对象的宣传讲解工作。增强调查统计人员的责任心和使命感,引导调查统计对象主动报告有关情况,确保本次调查统计所获取的信息真实、准确、全面。为方便调查统计,省政府食安办印制了“五小”食品业态摸底调查表,请各地政府食安办交由调查统计人员如实、详细、完整填写。摸底调查表要由调查统计人员和调查统计对象双方签字确认,由县级政府食安办组织装订成册、存档备查并将调查统计情况及时报告当地政府,根据当地实际实施综合治理。为便于统计,建立“五小”食品业态数据库,省政府食安办组织开发了“五小”食品业态调查统计软件,摸底调查表信息要逐户录入软件系统,经县级政府食安办初审后报市政府食安办。软件系统将自动生成“五小”食品业态调查统计汇总表,市政府食安办审核确认后报省食安办。12月25日前各设区市及定州、辛集市政府食安办要完成辖区内所有“五小”食品业态摸底调查统计信息的上报工作。
 
  各设区市及定州、辛集市政府食安办调查统计工作办公室人员名单及市、县两级软件管理员名单请于10月30日前报省政府食安办调查统计办公室。
 地区: 河北 
食品伙伴网提供标准法规解读、舆情监控、合规咨询、申报注册等服务。
电询:0535-2129301
QQ:2891238009
食品标法圈
实时把握食品标法动态
请扫码关注食品标法圈

声明:

① 凡本网所有原始/编译文章及图片、图表的版权均属食品伙伴网所有,如要转载,需注明“信息来源:食品伙伴网”。
② 凡本网注明“信息来源:XXX(非食品伙伴网)”的作品,均转载自其他媒体,转载目的在于传递更多的信息,并不代表本网赞同其观点和对其真实性负责。
※ 邮箱:law#foodmate.net(发邮件时请将#换成@) QQ:139307733

 
 
[ 政策法规搜索 ]  [ 加入收藏 ]  [ 告诉好友 ]  [ 打印本文 [ 关闭窗口 ]

 

 
 
按分类浏览
国家法规 (12129) 国外法规 (3603)
地方法规 (42100) 法规动态 (12)
法规解读 (2943) 其他法规 (345)
推荐地方法规
点击排行
按国家或地区浏览

法规中心  关于我们  广告业务  联系我们  信息服务

Processed in 0.039 second(s), 11 queries, Memory 4.65 M