当前位置: 首页 » 政策法规 » 地方法规 »武威市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关于进一步加强新修订《食品安全法》宣传工作的通知(武食药监〔2015〕336号)

武威市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关于进一步加强新修订《食品安全法》宣传工作的通知(武食药监〔2015〕336号)

扫描二维码 分享好友和朋友圈
放大字体  缩小字体 2015-10-14 08:53:51  来源:武威市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  浏览次数:1331
核心提示:新修订《食品安全法》于2015年10月1日起正式施行,为进一步做好新修订《食品安全法》的顺利贯彻实施,经市局研究决定,从即日起至10月底,在全市范围内再掀新修订《食品安全法》学习宣传新高潮,现发布关于进一步加强新修订《食品安全法》宣传工作的通知。
发布单位
武威市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
武威市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
发布文号 武食药监〔2015〕336号
发布日期 2015-09-29 生效日期 2015-09-29
有效性状态 废止日期 暂无
属性 专业属性 其他
备注  http://www.wwfda.gov.cn/Article/ShowArticle.asp?ArticleID=6831
各县区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各直属单位,市局机关各科室:
 
  新修订《食品安全法》于2015年10月1日起正式施行,为进一步做好新修订《食品安全法》的顺利贯彻实施,经市局研究决定,从即日起至10月底,在全市范围内再掀新修订《食品安全法》学习宣传新高潮,现将有关事宜通知如下:
 
  一、各单位要以新修订《食品安全法》宣传贯彻实施为契机,进一步提高思想认识,增强工作的使命感和责任感。通过开展各种形式的宣传学习活动,增强经营者和食品安全监管人员的食品安全守法经营意识、责任意识和依法监督意识,为贯彻实施《食品安全法》营造良好的舆论氛围和社会环境。食品安全监管人员要通过学习,明确监管人员的职责和任务,落实工作责任。努力实现食品安全监管在思想理念、工作措施、工作作风和工作机制等方面的新转变,确保食品安全监管各项工作落到实处。
 
  二、各单位要积极主动组织、协调电台、电视台、报刊和网络等媒体,采用知识竞赛、板报、讲座、研讨会、现场咨询等多种形式开展宣传活动,真正使新修订《食品安全法》家喻户晓,深入人心。
 
  三、各单位要通过各新闻媒体积极开展食品安全法律、法规以及食品安全标准和知识公益宣传活动,以“五进”活动为载体,开展群众喜闻乐见的宣传活动。
 
  四、要鼓励和引导食品生产经营企业者通过悬挂宣传标语、张贴宣传画、陈列宣传板报、播放食品安全公益宣传片、LED滚动播放宣传标语等方式开展新修订《食品安全法》宣传活动。
 
  五、各单位要采用集中学习、个人自学、知识竞赛、岗位练兵等多种方式开展《食品安全法》的学习。不仅要全面学习掌握《食品安全法》的每一项具体条文,而且要深刻领会《食品安全法》的精神实质,准确理解《食品安全法》的特点和主要内容。并指导和督促食品生产经营者开展相关培训,提高食品安全经营者遵纪守法意识、落实食品安全第一责任人制度。
 
  六、各县区局要充分发挥各科普宣传站优势,广泛开展新修订《食品安全法》宣传工作,通过设置新修订《食品安全法》宣传专栏、悬挂宣传标语、张贴宣传画、陈列宣传板报等形式,再次形成全社会学习新修订《食品安全法》的高潮。
 
  武威市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
 
  2015年9月29日
 地区: 武威市 
 标签: 食品安全法 
食品伙伴网提供标准法规解读、舆情监控、合规咨询、申报注册等服务。
电询:0535-2129301
QQ:2891238009
食品标法圈
实时把握食品标法动态
请扫码关注食品标法圈

声明:

① 凡本网所有原始/编译文章及图片、图表的版权均属食品伙伴网所有,如要转载,需注明“信息来源:食品伙伴网”。
② 凡本网注明“信息来源:XXX(非食品伙伴网)”的作品,均转载自其他媒体,转载目的在于传递更多的信息,并不代表本网赞同其观点和对其真实性负责。
※ 邮箱:law#foodmate.net(发邮件时请将#换成@) QQ:139307733

 
 
[ 政策法规搜索 ]  [ 加入收藏 ]  [ 告诉好友 ]  [ 打印本文 ]  [ 关闭窗口 ]

 

 
 
按分类浏览
国家法规 (11418) 国外法规 (3603)
地方法规 (40136) 法规动态 (86)
法规解读 (2650) 其他法规 (510)
推荐地方法规
点击排行
按国家或地区浏览

法规中心  关于我们  广告业务  联系我们  信息服务

Processed in 0.036 second(s), 10 queries, Memory 4.62 M