当前位置: 首页 » 政策法规 » 国家法规 »关于签发《中国-东盟自由贸易区》优惠原产地证明书的通知(国质检通[2003]481号)

关于签发《中国-东盟自由贸易区》优惠原产地证明书的通知(国质检通[2003]481号)

扫描二维码 分享好友和朋友圈
放大字体  缩小字体 2015-07-14 09:04:48  来源:国家质检总局  浏览次数:2142
核心提示:关于签发《中国-东盟自由贸易区》优惠原产地证明书的通知(国质检通[2003]481号)
发布单位
国家质检总局
国家质检总局
发布文号 国质检通[2003]481号
发布日期 2003-12-31 生效日期 暂无
有效性状态 废止日期 2016-06-08
备注 本法规已废止,依据请查看:质检总局关于公布现行有效规范性文件和废止部分规范性文件的公告(2016年第55号)
 地区: 中国 
 标签: 原产地证明 
食品伙伴网提供标准法规解读、舆情监控、合规咨询、申报注册等服务。
电询:0535-2129301
QQ:2891238009
食品标法圈
实时把握食品标法动态
请扫码关注食品标法圈

声明:

① 凡本网所有原始/编译文章及图片、图表的版权均属食品伙伴网所有,如要转载,需注明“信息来源:食品伙伴网”。
② 凡本网注明“信息来源:XXX(非食品伙伴网)”的作品,均转载自其他媒体,转载目的在于传递更多的信息,并不代表本网赞同其观点和对其真实性负责。
※ 邮箱:law#foodmate.net(发邮件时请将#换成@) QQ:139307733

 
 
[ 政策法规搜索 ]  [ 加入收藏 ]  [ 告诉好友 ]  [ 打印本文 [ 关闭窗口 ]

 

 
 
按分类浏览
国家法规 (11844) 国外法规 (3603)
地方法规 (41828) 法规动态 (2927)
法规解读 (2903) 其他法规 (536)
推荐国家法规
点击排行

法规中心  关于我们  广告业务  联系我们  信息服务

Processed in 0.831 second(s), 10 queries, Memory 4.61 M