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农业部、质检总局公告2007年第918号:关于允许从巴西进口偶蹄动物及其产品的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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放大字体  缩小字体 2015-07-13 15:48:52  来源:质检总局  浏览次数:699
核心提示:关于允许从巴西进口偶蹄动物及其产品的公告
发布单位
国家质量监督检验检疫总局,农业部
国家质量监督检验检疫总局,农业部
发布文号 农业部、质检总局公告2007年第918号
发布日期 2007-09-30 生效日期 2007-09-30
有效性状态 废止日期 暂无
属性 通告公告 专业属性 进出口
备注 http://www.aqsiq.gov.cn/xxgk_13386/zvfg/gfxwj/dzwjy/201502/P020150205325645614271.pdf
 地区: 中国 
 标签: 偶蹄动物 农业 进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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