当前位置: 首页 » 政策法规 » 国家法规 »海关总署 农业农村部关于解除南非部分地区口蹄疫禁令的公告 (海关总署 农业农村部公告2023年第99号)

海关总署 农业农村部关于解除南非部分地区口蹄疫禁令的公告 (海关总署 农业农村部公告2023年第99号)

扫描二维码 分享好友和朋友圈
放大字体  缩小字体 2023-08-21 09:33:06  来源:海关总署  浏览次数:784
核心提示:根据风险分析结果,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认可南非共和国部分区域为口蹄疫非免疫无疫区(区域名单见附件),允许符合中国法律法规要求的偶蹄动物及其相关产品入境。
发布单位
海关总署,农业农村部
海关总署,农业农村部
发布文号 海关总署 农业农村部公告2023年第99号
发布日期 2023-08-17 生效日期 2023-08-17
有效性状态 废止日期 暂无
属性 通告公告 专业属性 进出口
备注  

根据风险分析结果,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认可南非共和国部分区域为口蹄疫非免疫无疫区(区域名单见附件),允许符合中国法律法规要求的偶蹄动物及其相关产品入境。

海关总署和农业农村部2022年第30号公告关于从南非共和国上述地区输入偶蹄动物及其相关产品的禁令同时废止。

特此公告。

附件:   获得认可的南非口蹄疫非免疫无疫区名单.doc

海关总署  农业农村部

2023年8月17日

公告正文下载链接:

   海关总署 农业农村部关于解除南非部分地区口蹄疫禁令的公告.doc

   海关总署 农业农村部关于解除南非部分地区口蹄疫禁令的公告.doc

食品伙伴网提供标准法规解读、舆情监控、合规咨询、申报注册等服务。
电询:0535-2129301
QQ:2891238009
食品标法圈
实时把握食品标法动态
请扫码关注食品标法圈

声明:

① 凡本网所有原始/编译文章及图片、图表的版权均属食品伙伴网所有,如要转载,需注明“信息来源:食品伙伴网”。
② 凡本网注明“信息来源:XXX(非食品伙伴网)”的作品,均转载自其他媒体,转载目的在于传递更多的信息,并不代表本网赞同其观点和对其真实性负责。
※ 邮箱:law#foodmate.net(发邮件时请将#换成@) QQ:139307733

 
 
[ 政策法规搜索 ]  [ 加入收藏 ]  [ 告诉好友 ]  [ 打印本文 [ 关闭窗口 ]

 

 
 
按分类浏览
国家法规 (11821) 国外法规 (3603)
地方法规 (41777) 法规动态 (2920)
法规解读 (2894) 其他法规 (536)
推荐国家法规
点击排行

法规中心  关于我们  广告业务  联系我们  信息服务

Processed in 0.598 second(s), 10 queries, Memory 4.61 M