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海关总署 农业农村部关于解除日本口蹄疫禁令的公告(海关总署 农业农村部公告2019年第200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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放大字体  缩小字体 2019-12-23 09:10:05  来源:海关总署  浏览次数:1493
核心提示:根据风险评估结果,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解除日本口蹄疫禁令,允许符合要求的日本偶蹄动物及其产品输华。原质检总局、原农业部2010年第45号联合公告同时废止。
发布单位
海关总署,农业农村部
海关总署,农业农村部
发布文号 海关总署 农业农村部公告2019年第200号
发布日期 2019-12-19 生效日期 2019-12-19
有效性状态 废止日期 暂无
属性 通告公告 专业属性 进出口
备注   海关总署 农业农村部关于解除日本口蹄疫禁令的公告
海关总署 农业农村部关于解除日本口蹄疫禁令的公告
    根据风险评估结果,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解除日本口蹄疫禁令,允许符合要求的日本偶蹄动物及其产品输华。原质检总局、原农业部2010年第45号联合公告同时废止。
 
    特此公告。
 
    海关总署 农业农村部
 
    2019年12月19日
 
    公告正文下载链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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