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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恢复从法国、爱尔兰进口偶蹄动物及其产品的公告(农业部、国家检验检疫局公告2001年第167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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放大字体  缩小字体 2015-07-23 09:00:20  来源:质检总局  浏览次数:948
核心提示:2001年3月,法国、爱尔兰相继发生口蹄疫。两国均采取了严格的控制和扑杀措施,及时扑灭了疫情,至今未发生新的疫情。根据世界动物卫生组织(OIE)有关无口蹄疫国家的规定,法国、爱尔兰现已具备恢复为非免疫无口蹄疫国家的条件。
发布单位
农业部 国家检验检疫局
农业部 国家检验检疫局
发布文号 农业部、国家检验检疫局公告2001年第167号
发布日期 2001-07-25 生效日期 暂无
有效性状态 废止日期 暂无
备注  
  2001年3月,法国、爱尔兰相继发生口蹄疫。两国均采取了严格的控制和扑杀措施,及时扑灭了疫情,至今未发生新的疫情。根据世界动物卫生组织(OIE)有关无口蹄疫国家的规定,法国、爱尔兰现已具备恢复为非免疫无口蹄疫国家的条件。鉴于上述情况,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恢复从法国、爱尔兰进口偶蹄动物及其产品,农业部和原国家出入境检验检疫局联合发布的第149号、152号公告中针对法国、爱尔兰的禁止措施同时废止。以上两公告中对其他国家的禁止措施继续有效。
 
  二00一年七月二十五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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