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01年3月,法国、爱尔兰相继发生口蹄疫。两国均采取了严格的控制和扑杀措施,及时扑灭了疫情,至今未发生新的疫情。根据世界动物卫生组织(OIE)有关无口蹄疫国家的规定,法国、爱尔兰现已具备恢复为非免疫无口蹄疫国家的条件。鉴于上述情况,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恢复从法国、爱尔兰进口偶蹄动物及其产品,农业部和原国家出入境检验检疫局联合发布的第149号、152号公告中针对法国、爱尔兰的禁止措施同时废止。以上两公告中对其他国家的禁止措施继续有效。
二00一年七月二十五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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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布单位 | 发布文号 | 农业部、国家检验检疫局公告2001年第167号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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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布日期 | 2001-07-25 | 生效日期 | 暂无 |
有效性状态 | 废止日期 | 暂无 | |
备注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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