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市(州)卫生计生委(卫生局),甘肃矿区卫生局,省疾控中心::
根据《国家卫生计生委办公厅关于印发全国饮用水卫生监测工作方案(2015年版)的通知》(国卫办疾控函〔2015〕324号)相关要求,为做好2015年中央补助地方公共卫生专项工作,省卫生计生委制定了《2015年甘肃省饮用水卫生监测工作方案》(以下简称《方案》),现印发给你们,并提出以下工作要求,请认真贯彻执行。
一、各地要按照《方案》要求,结合当地实际和本地区日常监测工作,制订本地区实施方案,确定监测点,明确各部门职责分工,加强饮用水卫生监测的组织领导和督导检查,确保2015年饮用水监测工作保质保量地完成。
二、各地要严格按照实验室质量运行体系、《生活饮用水标准检验方法》(GB/T 5750-2006)和《生活饮用水卫生标准》(GB/T5749-2006)要求,针对2014年饮用水监测工作中存在的问题,切实做好样品采集、运送和实验室检测环节的质量控制。
三、各地要依照《方案》要求的监测指标、频次和上报时间等有关内容,综合考虑水源、制水工艺、输配水等各个环节,确定可能存在的风险指标并重点加强监测。同时,要加强对监测结果的总结分析与评判,及时准确地将监测结果报送当地政府和相关部门。
甘肃省卫生和计划生育委员会
2015年5月5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