当前位置: 首页 » 政策法规 » 地方法规 »福建省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关于印发全省餐饮服务食品安全“大摸底 大排查 大整治”工作方案的通知

福建省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关于印发全省餐饮服务食品安全“大摸底 大排查 大整治”工作方案的通知

扫描二维码 分享好友和朋友圈
放大字体  缩小字体 2015-04-22 09:49:20  来源:福建省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  浏览次数:827
核心提示:现将《全省餐饮服务食品安全“大摸底 大排查 大整治”工作方案》印发给你们,请结合实际,认真组织实施。
发布单位
福建省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
福建省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
发布文号 暂无
发布日期 2015-04-16 生效日期 2005-04-16
有效性状态 废止日期 暂无
属性 专业属性 其他
备注  http://www.fjfda.gov.cn/detail/d22989.html
各设区市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福州市、厦门市、平潭综合实验区市场监管局:
 
  现将《全省餐饮服务食品安全“大摸底 大排查 大整治”工作方案》印发给你们,请结合实际,认真组织实施。
 
  福建省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
 
  2015年4月16日
 
  全省餐饮服务食品安全“大摸底、大排查、大整治”工作方案
 
  根据《福建省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2015年工作要点》,为全面了解掌握全省餐饮服务食品安全情况,排查研判食品安全风险因素,有针对性地开展餐饮服务食品安全整治,进一步健全餐饮服务食品安全监管机制,经研究,决定在全省开展餐饮服务食品安全“大摸底、大排查、大整治”行动,并制定如下工作方案。
 
  一、工作目标
 
  摸清全省餐饮服务单位底数,健全完善餐饮服务单位数据库,全面分析餐饮服务食品安全现状,排查安全隐患,集中治理餐饮服务环节食品安全重点、难点、险点问题,持续提高全省餐饮服务食品安全水平。
 
  二、突出重点
 
  各级食品药品监管部门在全面摸清辖区内餐饮服务单位底数基础上,同时加大对重点区域、重点单位和重点环节的排查与整治力度。
 
  (一)重点区域。农村地区、城乡结合部、学校及其周边、旅游景点、车站码头、高速路服务区等。
 
  (二)重点单位。以无餐饮服务许可证经营户和学校、工地食堂以及学生校外托管“小饭桌”为重点摸底排查对象。
 
  (三)重点环节。从业人员管理、进货查验、食品原料储存、餐饮具洗消保洁、冷菜加工制作等为重点环节。
 
  三、调查方式
 
  (一)许可与监管相结合。结合餐饮服务许可和日常监管工作,组织摸底调查。
 
  (二)开展入户调查。深入辖区内餐饮实体店开展入户摸底调查。
 
  (三)认真填报基础数据。在摸底调查的基础上,认真收集汇总本辖区内《福建省餐饮服务单位基本情况调查表》和《福建省餐饮服务单位大摸底汇总表》等基础数据,并于6月20日前报送省局餐饮服务食品安全监管处。
 
  四、时间安排与要求
 
  餐饮服务食品安全“大摸底、大排查、大整治”行动按照省局统一部署和属地管理的原则,从2015年4月开始至2015年12月31日结束,分三个阶段进行,具体安排如下:
 
  (一)制定方案、动员培训(2015年4月份)
 
  各级食品药品监管部门结合工作实际制定具体实施方案,组织相关人员进行培训,统一认识、统一标准,明确要求,确保调查数据的真实性、完整性和全面性。
 
  (二)开展“大摸底”(2015年5月1日-6月20日)
 
  各级食品药品监管部门开展辖区内餐饮服务单位“大摸底”工作,汇总并上报调查结果(附件1,2。),要求附件1全部数据汇入EXCEL表格以电子版形式上报(省局网站可下载)。省局对“大摸底”工作进展情况开展跟踪督导。
 
  (三)开展“大排查”(2015年6月20日-6月30日)
 
  各级食品药品监管部门根据辖区餐饮服务食品安全“大摸底”情况,组织开展餐饮服务食品安全风险排查、分析形势,研判风险因素,排查安全隐患,制定切实有效、针对性强的整治计划和监管措施。
 
  (四)开展“大整治”(2015年5月1日-12月31日)
 
  针对“大摸底、大排查”行动发现的问题和隐患,有针对性开展整治工作。“大整治”要贯穿于行动的全过程,对于“大摸底”行动中发现的问题,应立即督促监管对象落实整改,对违法行为依法予以严肃处理。对于“大排查”梳理出的食品安全问题、薄弱环节和风险隐患,应深入分析研判,制定有效改进措施,实行销账整治。对摸底排查发现的有代表性的问题食品要加大抽检力度,及时向社会公布抽检结果,对问题食品要依法依规实施后处理。
 
  五、工作要求
 
  (一)高度重视,精心组织
 
  各级食品药品监管部门要高度重视“大摸底、大排查、大整治”行动,加强组织领导,落实责任部门和责任人,明确工作任务、工作要求和完成时限。要主动向当地政府请示汇报,积极争取各地党委政府的支持,充分发挥乡镇(街道)、村(居)食品安全协管(信息)员的作用,共同参与开展摸底调查工作。省局将适时组织督导组,按照“四不两直”原则,开展督导检查,推进“大摸底、大排查、大整治”工作。
 
  (二)突出重点,扎实推进
 
  各级食品药品监管部门要突出重点,紧紧围绕重点区域、重点单位和重点环节,着眼餐饮服务食品监管工作的重点、难点和风险点,采取网格化监管的方式,逐个乡镇(街道)和村(居),扎实开展“大摸底、大排查、大整治”行动,确保各项数据的真实性、完整性和全面性,做到底数清、情况明,确保此项工作取得实效。
 
  (三)注重宣传,积极引导
 
  各级食品药品监管部门在日常监管工作和“大摸底、大排查、大整治”行动中,要积极做好宣传工作,引导餐饮经营者主动申办许可,逐步将各类餐饮服务单位纳入依法监管的范畴;对辖区餐饮服务单位和消费者要加强食品安全知识的宣传教育,加大对餐饮单位经营者、厨师等从业人员以及食品安全协管(信息)员的培训力度,进一步提高食品加工技能和食品安全意识。同时要加强与各类媒体的联动,用好媒体手段,正确引导舆论,及时回应社会关切。
 
  (四)强化沟通,按时报送
 
  各设区市食品药品监管局,福州、厦门、平潭综合试验区市场监管局要确定“大摸底、大排查、大整治”行动的联系人,并于4月24日前报送省局餐饮服务食品安全监管处。同时,要及时汇总“大摸底、大排查、大整治”三个阶段工作情况,分别于6月20日、6月30日、12月15日前报送省局餐饮服务食品安全监管处。在“大摸底、大排查、大整治”行动中,各地要及时总结好的经验和做法,并根据摸底排查和整治工作情况,就如何加强餐饮服务食品安全监管工作提出意见、建议。
 
  联系人:李杰,联系电话:0591-86296521,传真:0591-87627761,邮箱:565236750@QQ.com
 
     附件:1.福建省餐饮服务单位基本情况调查表
 
  2.福建省餐饮服务单位大摸底汇总表
 地区: 福建 
 标签: 工作方案 餐饮服务 
食品伙伴网提供标准法规解读、舆情监控、合规咨询、申报注册等服务。
电询:0535-2129301
QQ:2891238009
食品标法圈
实时把握食品标法动态
请扫码关注食品标法圈

声明:

① 凡本网所有原始/编译文章及图片、图表的版权均属食品伙伴网所有,如要转载,需注明“信息来源:食品伙伴网”。
② 凡本网注明“信息来源:XXX(非食品伙伴网)”的作品,均转载自其他媒体,转载目的在于传递更多的信息,并不代表本网赞同其观点和对其真实性负责。
※ 邮箱:law#foodmate.net(发邮件时请将#换成@) QQ:139307733

 
 
[ 政策法规搜索 ]  [ 加入收藏 ]  [ 告诉好友 ]  [ 打印本文 [ 关闭窗口 ]

 

 
 
按分类浏览
国家法规 (11844) 国外法规 (3603)
地方法规 (41828) 法规动态 (211)
法规解读 (2903) 其他法规 (536)
推荐地方法规
点击排行
按国家或地区浏览

法规中心  关于我们  广告业务  联系我们  信息服务

Processed in 0.060 second(s), 10 queries, Memory 4.64 M