当前位置: 首页 » 政策法规 » 国家法规 »国家卫生计生委食品司关于餐饮环节生肉类食材微生物检测有关问题的复函(国卫食品标便函〔2014〕171号)

国家卫生计生委食品司关于餐饮环节生肉类食材微生物检测有关问题的复函(国卫食品标便函〔2014〕171号)

扫描二维码 分享好友和朋友圈
放大字体  缩小字体 2015-01-23 16:42:44  来源:国家卫生计生委  浏览次数:7035
核心提示:《食品中致病菌限量》(GB 29921-2013)规定了即食生肉制品和熟肉制品中沙门氏菌、单核细胞增生李斯特氏菌等致病微生物限量要求,不适用于餐饮环节非即食生肉;《速冻面米制品》(GB 19295-2011)适用于预包装速冻面米制品的管理,不适用于生肉类食品。
发布单位
国家卫生和计划生育委员会
国家卫生和计划生育委员会
发布文号 国卫食品标便函〔2014〕171号
发布日期 2014-08-19 生效日期 2014-08-19
有效性状态 废止日期 暂无
属性 复函批复 专业属性 其他检测相关
备注 暂无
中国烹饪协会: 

    你协会《关于餐饮环节生肉类食材微生物检测事项适用标准的函》收悉。经研究,现答复如下: 

    《食品中致病菌限量》(GB 29921-2013)规定了即食生肉制品和熟肉制品中沙门氏菌、单核细胞增生李斯特氏菌等致病微生物限量要求,不适用于餐饮环节非即食生肉;《速冻面米制品》(GB 19295-2011)适用于预包装速冻面米制品的管理,不适用于生肉类食品。 

    专此函复。

 

国家卫生计生委食品司 

2014年8月19日 
食品伙伴网提供标准法规解读、舆情监控、合规咨询、申报注册等服务。
电询:0535-2129301
QQ:2891238009
食品标法圈
实时把握食品标法动态
请扫码关注食品标法圈

声明:

① 凡本网所有原始/编译文章及图片、图表的版权均属食品伙伴网所有,如要转载,需注明“信息来源:食品伙伴网”。
② 凡本网注明“信息来源:XXX(非食品伙伴网)”的作品,均转载自其他媒体,转载目的在于传递更多的信息,并不代表本网赞同其观点和对其真实性负责。
※ 邮箱:law#foodmate.net(发邮件时请将#换成@) QQ:139307733

 
 
[ 政策法规搜索 ]  [ 加入收藏 ]  [ 告诉好友 ]  [ 打印本文 [ 关闭窗口 ]

 

 
 
按分类浏览
国家法规 (12129) 国外法规 (3603)
地方法规 (42100) 法规动态 (211)
法规解读 (2943) 其他法规 (345)
推荐国家法规
点击排行

法规中心  关于我们  广告业务  联系我们  信息服务

Processed in 0.827 second(s), 10 queries, Memory 4.63 M