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直属检验检疫局:
根据《质检总局办公厅关于进一步做好香港〈食物内除害剂残余规例〉平稳实施工作的通知》(质检办食函〔2014〕86号)要求,为督促供港蔬菜生产经营企业加强生产管理,落实主体责任,我局组织相关协作组制定了《供港蔬菜质量安全风险防控技术指南(试行)》(附件1)和《供港蔬菜原料种植基地自主检查技术指南(试行)》(附件2),现印发你局,供指导生产经营企业开展供港蔬菜质量安全风险防控和原料基地自主检查工作时参考。如在实际工作中遇到问题,请及时向我局反映。
联系人:熊先军,联系电话:010-82262284 。
附件:1. 《 供港蔬菜质量安全风险防控技术指南(试行)》
2. 《 供港蔬菜原料种植基地自主检查技术指南(试行)》
进出口食品安全局
2014年7月7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