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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印发《餐饮服务许可核审规范》的通知(钦食药监办〔2013〕64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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放大字体  缩小字体 2014-10-13 14:10:52  来源:钦州市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  浏览次数:802
核心提示:为了进一步规范餐饮服务许可申请材料的审核和管理,细化核审标准和要求,提高工作效率,依据《餐饮服务许可管理办法》,《餐饮服务食品安全监督管理办法》和《餐饮服务食品安全操作规范》,制定关于印发《餐饮服务许可核审规范》的通知。
发布单位
钦州市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
钦州市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
发布文号 钦食药监办〔2013〕64号
发布日期 2013-10-31 生效日期 暂无
有效性状态 废止日期 暂无
备注  http://gxqzfda.gov.cn/Item/Show.asp?m=1&d=2815
灵山、浦北县食品药品监管局,局直属各单位,局机关各科室:
 
  为了进一步规范餐饮服务许可申请材料的审核和管理,细化核审标准和要求,提高工作效率,依据《餐饮服务许可管理办法》,《餐饮服务食品安全监督管理办法》和《餐饮服务食品安全操作规范》,制定本规范。
 
  第一部分  申请材料的审核
 
  一、【审核申请条件】
 
  (一)申请单位或个人能应能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申请单位应是依法成立的;公民申请的必须年满十八周岁,行为正常。
 
  (二)申请人曾有隐瞒有关情况或者提供虚假材料的,该申请人在1年内不得再次申请餐饮服务许可。
 
  (三)申请人曾以欺骗、贿赂等不正当手段取得《餐饮服务许可证》的,该申请人在3年内不得再次申请餐饮服务许可。
 
  (四)申请人曾被吊销《餐饮服务许可证》的,其直接负责的主管人员自处罚决定作出之日起5年内不得从事餐饮服务管理工作。
 
  (五)餐饮服务提供者有聘用不得从事餐饮服务管理工作的人员从事管理工作现象的,不予受理。
 
  (六)经营场地涉及到市政规划征地拆迁范畴的不予受理;经营场所25米范围内不得有粪坑、污水池、暴露垃圾场(站)、旱厕、粉尘、有害气体、放射性物质和其他扩散性污染源等;经营用房属临时建设的,须取得市政规划出具的临时建设用房许可证明方可受理。
 
  二、【审核申请材料】
 
  (一)《餐饮服务许可证》申请书;注意审核其填写内容是否符合规范,基本要素是否填写齐全。
 
  (二)工商行政部门出具的《企业名称预先核准通知书》复印件或《营业执照》复印件;机关事业单位内设的集体食堂提供单位证明材料(如:组织机构代码证、法定代表人证书或负责人的相关证明材料;新办幼儿园须出具教育部门同意开办的函)。
 
  (三)法定代表人(负责人或业主)的身份证明(复印件),以及不属于《餐饮服务许可管理办法》第三十六条、第三十七条情形的说明材料。
 
  (四)办证委托书及受委托人身份证复印件(委托办证需提交;不属委托办证免交。
 
  (五)场地使用权(租赁合同)和所有权(房产证、土地使用证、规划许可证 、准建证)证明材料复印件。
 
  (六)与现场实际相符的食品经营场所、设备布局、工艺流程、卫生设施等示意图(注:1、制作的平面图应在页眉或页脚标示标题。例:“钦州××饭店周围环境图”、 “钦州××饭店加工就餐场所总平面图(包括周边25米内)”、 “钦州××饭店加工场所平面图”、 “钦州××饭店加工场所设备设施布局图”;2、 加工场所平面和设备设施布局图应与实际相符合,标明各功能分间的具体长宽尺寸;3、标识与实际加工工艺流程相适应的所有加工用房和辅助用房,如:原料仓库、成品仓库等)。
 
  (七)食品安全管理人员符合《餐饮服务许可管理办法》第九条有关条件的材料。
 
  (八)保证食品安全的规章制度。
 
  (九)餐饮具消毒方法基本情况(全部使用集中式消毒餐具交合同书复印件;使用一次性餐饮具的须作情况说明)。
 
  (十)食品加工经营场所简介(中型以上餐馆、食堂需提交)。
 
  (十一)加工用水的水源、水质资料(使用市政自来水免交)。
 
  (十二)从业人员名单、健康证明及餐饮服务培训合格证复印件;
 
  申报材料要求:提交的申报材料须用A4纸打印按以上顺序排列成册,所有材料应完整、清楚,并逐页签名或加盖单位公章,复印件材料须用A4纸复印并提供原件验证。
 
  第二部分  现场审查指导
 
  一、选址要求
 
  选址要求选择地势干燥、有给排水条件和电力供应的地区,不得设在易受到污染的区域。距离粪坑、污水池、暴露垃圾场(站)、旱厕等污染源25m以上,并设置在粉尘、有害气体、放射性物质和其他扩散性污染源的影响范围之外。
 
  二、专间设置和卫生设施
 
  (一)第一类:酒家(酒店)、餐馆、饭店。
 
  规划建设要求:根据食品加工实际需要,食品加工遵循从生到熟和科学操作流程,尽可能避免生熟交叉污染;应设置:1、食品原料仓库(分开主副食品存放);2、男女更衣室;3、肉类洗切加工间;4、蔬菜洗切加工间;5、水产品洗切加工间;6、面点间;7、煮饭间;8、烹饪间;9、蒸煮间;10、烧腊间;11、餐用具洗消间(设置3个洗消池);12、餐用具保洁间(内设置紫外线空气灭菌灯);13、熟食间、备餐间、水果切配间、凉拌菜间、上菜前缓冲区(内设置紫外线空气灭菌灯、空调);各功能间铺设防滑地板砖,有一定坡度,便于排水,瓷砖墙裙到顶,设置铝合金玻璃门窗及纱窗、纱门,设置与之相适应的洗手池、清洗池、案台等卫生设施。
 
  (二)第二类:快餐店,学校食堂,机关、企事业单位食堂,建筑工地食堂。
 
  规划建设要求:根据食品加工实际需要,食品加工遵循从生到熟和科学操作流程,尽可能避免生熟交叉污染;应设置:1、食品原料仓库(分开主副食品存放);2、男女更衣室;3、肉类洗切加工间;4、蔬菜洗切加工间;5、水产品洗切加工间;6、面点间;7、煮饭间;8、烹饪间;9、蒸煮间;10、餐用具洗消间(设置3个洗消池);11、餐用具保洁间(内设置紫外线空气灭菌灯);12、配餐间(内设置紫外线空气灭菌灯、空调);各功能间铺设防滑地板砖,有一定坡度,便于排水,瓷砖墙裙到顶,设置铝合金玻璃门窗及纱窗、纱门,设置与之相适应的洗手池、清洗池、案台等卫生设施。
 
  (三)第三类:小吃店,饮品店。
 
  规划建设要求:设置食品原材料仓库,食品加工操作间(内设置紫外线空气灭菌灯、案台和相适应洗消池),操作间铺设防滑地板砖、瓷砖墙裙到顶,设置铝合金玻璃门窗及纱窗、纱门。
 
  钦州市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
 
  2013年10月31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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