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食品经营申请人应当向其经营场所所在地的县级食品经营许可管理机关申请办理食品经营许可。申请人可以网上申请和查询,地址为 http://118.26.25.131:8099/spEn/,注册后再登录即可按照有关规定办理。
二、原《食品流通许可证》、《餐饮服务许可证》在其有效期内持续有效,有效期届满三十日前应当向原许可机关提出延续申请;原许可证有效期满办理延续许可及有效期内申请办理换发、变更、注销许可等,许可机关应当缴销原《食品流通许可证》、《餐饮服务许可证》。
成都市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
2016年6月1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