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5年,《食品安全法》进行了全面修订,内容有较大变化,《餐饮服务许可管理办法》和《餐饮服务食品安全监督管理办法》的有关内容已与现行《食品安全法》规定不一致。2015年《食品经营许可管理办法》发布实施以来,许多相关行业人事认为,经营许可代替餐饮许可,《餐饮服务许可管理办法》被《食品经营许可管理办法》代替。同样,2016年《食品生产经营日常监督检查管理办法》发布实施以后,一些人认为,《餐饮服务食品安全监督管理办法》不再适用。2021年12月24日,市场监管总局公布《食品生产经营监督检查管理办法》,对餐饮服务食品安全监管作出新的具体规定,涵盖了上述两规章的内容。然而官方并没有明确《餐饮服务许可管理办法》和《餐饮服务食品安全监督管理办法》的有效性。
近日,市场监管总局发布了《国家市场监督管理总局关于修改和废止部分规章的决定》,决定废止《餐饮服务许可管理办法》(2010年3月4日卫生部令第70号公布)和《餐饮服务食品安全监督管理办法》(2010年3月4日卫生部令第71号公布),自2022年5月1日起施行。两部规章终于明确废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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