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武威市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武威市教育局关于开展儿童食品和校园及其周边食品安全专项整治工作的通知(武食药监〔2014〕303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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放大字体  缩小字体 2014-10-11 10:38:25  来源:武威市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  浏览次数:1436
核心提示:根据省局《关于开展儿童食品和校园及其周边食品安全专项整治工作的通知》(甘食药监发〔2014〕304号)要求,现发布关于开展儿童食品和校园及其周边食品安全专项整治工作的通知。
发布单位
武威市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 武威市教育局
武威市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 武威市教育局
发布文号 武食药监〔2014〕303号
发布日期 2014-08-25 生效日期 暂无
有效性状态 废止日期 暂无
备注  http://www.wwfda.gov.cn/Article/ShowArticle.asp?ArticleID=5394
各区县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教育局,市食品稽查局,市直各学校:
 
  根据省局《关于开展儿童食品和校园及其周边食品安全专项整治工作的通知》(甘食药监发〔2014〕304号)要求,现就我市开展儿童食品和校园及其周边食品安全专项整治工作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集中力量,突出重点,全力开展整治执法行动
 
  以今年9月至10月为重点时段,以校园及其周边200米范围为重点区域,以学校食堂和主要面向学生经营食品的食品(杂)店、餐饮服务单位、儿童食品经营单位为重点场所,集中开展专项整治行动。
 
  (一)开展儿童食品经营主体资格大检查。要继续深化食品生产经营主体资格专项清查行动,对校园及其周边食品经营者逐户进行执法检查,全面核查食品经营者主体证照,认真检查经营条件,坚决查处取缔无证无照食品经营户,清理或规范不符合食品经营条件、标准和相关要求的食品经营者,重点清理整顿校园周边小卖部、小商店(超市)、小食品店以及制售早点的餐饮流动摊贩等,做到不留死角、不存盲区。
 
  (二)开展食品经营者法定责任和义务履行情况大排查。要对儿童食品经营者和校园及其周边食品经营者履行进货查验和查验记录等法定责任和义务情况进行拉网式检查。对儿童食品批发商未实行电子追溯管理、不按规定提供“电子一票通”的一律停止批发业务;要依法从严从重查处校园及其周边食品经营者未依法或按规定进货查验和查验记录等法定义务,购入、销售和使用无合法来源或票证不全的食品或原料的食品经营者。
 
  (三)开展劣质食品大清查。要对食品经营者的食品销售、加工区域,以及食品和原料库房进行全面检查,认真清查假冒伪劣食品、“三无”过期和腐败变质食品、标签标识不规范食品,以及价格明显低廉、感官异常、不按储存条件储存的小食品,对发现的过期食品、腐败变质食品、劣质食品、“两超一非”(即超范围、超限量使用食品添加剂和非法添加非食用物质)食品、标签标识不规范食品和其经营者,以及使用劣质原料加工、制作的食品和其经营者,要一追到底,坚决依法查处。
 
  二、排查风险,消除隐患,认真开展秋季学校食堂食品安全大检查
 
  要抓住学校秋季开学关键时段,按照此次专项整治和省局《关于进一步做好农村义务教育学生营养改善计划餐饮服务食品安全监管工作的通知》(甘食药监食〔2013〕62号)及省食药监局等三部门《关于在中小学校开展创建“健康校园”活动的通知》(甘卫监督发〔2014〕169号)等文件要求,认真组织开展秋季学校食堂食品安全大检查。
 
  (一)认真组织自查。要督促辖区内所有学校(含托幼机构)食堂、向学校供餐的集体用餐配送单位认真开展校园食品安全主体责任落实情况自查,在秋季开学前重点对所有的食品和食品添加剂进行核查,并选用适宜的方式方法对所有的工具、用具、容器、餐具等进行全面、彻底的清洗消毒,重点排查风险隐患,强化内部管理,堵塞食品安全管理漏洞,及时消除供餐风险。
 
  (二)全面监督检查。要在学校自查的基础上,以中小学校食堂、幼儿园食堂,特别是开展农村义务教育学生营养改善计划的学校食堂为重点,在学生秋季开学前一周至开学后半个月内,集中力量对辖区内的所有学校(含托幼机构)食堂、向学校供餐的集体用餐配送单位进行全面监督检查,检查覆盖率要达到100%。重点检查食品原料索证索票和进货查验是否齐全,各项食品安全管理制度是否落实,食品安全责任书是否签订,《餐饮服务食品安全操作规范》是否执行到位,人员健康管理是否严格,食品原料采购、贮存、加工制作是否规范,餐饮具和工用具清洗消毒是否符合规定等。要在开展学校食堂专项检查的同时,进一步强化对营养餐供餐食堂的食品安全监管。
 
  (三)加大问题整改。对发现的问题,要督促学校和供餐单位限期立即整改,对不积极整改和整改不到位的一律停止供餐,严查违法违规行为;对整改结果要及时进行跟踪复查,有关情况要及时通报教育行政部门,并向社会公众公示监督检查结果,力争在学校食堂食品安全社会共治方面取得突破,严防学校食堂食物中毒事件的发生。
 
  三、落实措施,强化监管,着力规范儿童食品和校园周边食品经营行为
 
  (一)强化对儿童食品和校园周边食品经营行为的日常监管。一是严把许可准入关。对申请从事儿童食品销售,或选址于校园及其周边的食品销售经营申请人要依法进行严格审核,对经营环境和经营条件不符合标准和要求的,一律不得予以许可。同时,加强日常监督检查,对不能持续保持经营条件的,要依法及时查处、清理或规范。二是严把进货查验关。要认真落实进货查验和查验记录制度,确保校园及其周边经营的食品来源正规、渠道清楚、质量可靠,发现问题可及时追溯。三是严把销售销毁关。要认真检查校园及其周边食品经营者的库存和销售情况,及时清理标签标识不规范、腐败变质、油脂酸败、霉变生虫、污秽不洁、混有异物、掺杂使假或者感官性状异常、超过保质期的问题食品;同时要依法及时停止销售、及时登记销毁。四是严格食品经营行为监管。要监督和引导食品经营者健全完善从进货、销售、退市各个环节的内部管理制度,使其做到不进、不存、不卖不合格食品和假冒伪劣食品。
 
  (二)强化对校园周边餐饮单位的日常监管。一是全面核查清理校园内部学生食堂、校园周边餐饮服务单位及向学校供餐的集体用餐配送单位的经营主体资格,严格主体准入。二是以校园周边餐饮服务单位为重点,强化日常监督巡查,督促餐饮服务单位严格落实主体责任,严把人员健康关、食品进货关、食品贮存关、餐用具消毒关、加工制作关,杜绝违法添加非食用物质和滥用食品添加剂行为,严防校园周边餐饮服务单位食物中毒事故的发生。
 
  (三)强化对儿童食品的风险监测。要严格落实省局《关于严格食品安全监督管理若干规定》,严格儿童食品质量监测,结合专项整治,调整监督抽检计划,重点对儿童消费量较大的膨化食品、休闲食品、方便食品、乳制品、肉制品、饮料、雪糕、糕点等重点品种,加大监督抽检频次,对检验结果判定为质量不合格的食品,及时处置。对监测发现问题较多的儿童食品品种,要依据法定检测结果抓紧收集相关信息,认真分析问题原因,及时汇总上报市局,为省局统一发布禁止在甘生产销售的儿童食品品种目录提供依据。
 
  四、加强领导,多措并举,确保专项整治取得实效
 
  (一)强化领导,精心组织。要高度重视儿童食品和校园及其周边食品安全专项整治工作,切实加强对专项整治工作的组织领导,做到专题研究、专门部署、专人负责、专项督查,要制定专项整治方案,细化整治内容、突出整治重点、靠实整治责任、明确整治目标。
 
  (二)严格检查,从重处罚。教育部门要认真履行校园食品安全主体责任,按照检查的重点内容,组织力量,分片包干,责任到人,严格检查。对未开展食堂食品安全自查的,一律予以通报批评;对管理制度不落实的,一律限期整改;对问题突出、不积极整改的,一律列入“黑名单”予以曝光;对抽检不合格的,一律高限处罚;对未取得餐饮服务许可或已不具备许可条件的,一律不得供餐;对违法违规行为,一律从严从重惩处;对发生食物中毒,造成严重社会影响的,一律吊销餐饮服务许可证。
 
  (三)加强督导,严肃追责。市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要认真履行监督检查责任,在专项整治行动期间采取多种方式对专项整治情况进行督导检查、飞行检查和明查暗访,并定期或不定期通报全市专项整治工作进展情况。各区县局也要深入基层、深入校园及其周边食品经营单位进行督导和飞行检查,一级抓一级,层层抓落实。对责任不落实、监管不作为、情况不报告、问题不解决的单位和工作人员,要严肃追究责任,绝不姑息,确保各项工作责任、部署、措施落实到位。
 
  (四)密切协作,积极配合。要强化与相关部门的协作配合,充分发挥基层监管机构的作用,加强行刑衔接,坚决查处取缔一批校园周边无任何合法经营证明的非法流动摊贩,严厉打击食品违法犯罪行为。同时,要进一步畅通投诉举报渠道,发挥“12331”投诉举报电话和有奖举报作用,进一步强化社会监督。
 
  (五)广泛宣传,营造氛围。要在加强对校园及其周边食品经营者的宣传教育,提高其守法和诚信经营意识的基础上,采取通俗易懂、喜闻乐见的方式,向广大师生普及和宣传法律法规和食品安全知识,提高自我防范和消费维权意识,自觉抵制假冒伪劣食品,营造良好的食品安全社会共治氛围。
 
  各区县及市食品稽查局8月28日前上报专项整治的方案,10月20日前上报开展儿童食品和校园及其周边食品安全整治有关工作情况要形成阶段性书面总结报告(含校园及其周边食品安全整治工作情况统计表)。
 
  附 件:儿童食品和校园及其周边食品安全整治工作情况统计表
 
  武威市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               武威市教育局
 
  2014年8月25日

附件 儿童食品和校园及其周边食品安安整治工作情况统计表

填报单位:                   填报人:       填报时间:    年  月  日

类            别

单 位

数   量

出动执法人员

人次

 

检查校园及其周边食品经营户

户次

 

检查校园及其周边餐饮单位

    其中:学校食堂

          托幼机构食堂

          餐饮单位

          向学校供餐的集体用餐配送单位

户次

 

 

 

 

 

 

 发现存在突出问题或风险隐患的食品经营者

     其中:食品销售经营者

           学校食堂

           托幼机构食堂

           餐饮单位

           向学校供餐的集体用餐配送单位

户次

 

 

 

 

 

 

监督抽检食品

批次

 

监督抽检发现不符合食品安全标准食品

批次

 

取缔无证经营户

 

查处取缔非法流动摊贩

 

吊销食品经营许可证

其中:食品流通许可证

      餐饮服务许可证

 

 

 

查处不符合食品安全标准和要求的食品及食品添加剂数量   

公斤

 

查处违法案件        

 

移送司法机关案件

 

 

 地区: 甘肃 
 标签: 专项整治 儿童食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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