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县(市)区食安办、食品药品监管局,高新区市场监管局:
2014年中秋节和国庆节即将来临。为切实保障“两节”期间食品安全,严防发生重大食品安全事故,确保广大人民群众度过一个欢乐祥和的中秋、国庆佳节,现就加强节日期间食品安全监管工作通知如下:
一、集中开展月饼市场专项执法检查
重点督促月饼生产企业加强质量自管自控,严格落实原辅料进厂查验记录制度、生产过程控制制度、月饼出厂检验记录制度。加强突击检查和抽查,严查用陈旧原料或回收月饼生产加工月饼违法行为。严禁加工销售月饼的餐饮服务单位委托无证照的企业生产加工月饼。监督月饼经营者严把月饼进货关,依法查验核实月饼生产者、供货者提供的证照和月饼质量检测的批次报告或证明文件,认真检查月饼包装、标识、生产日期、保质期,并按照标签标注的条件储存月饼。对市场检查发现的不合格月饼、过期月饼及有问题的月饼,监督经营者及时下架退市,对不主动退市的,要依法责令退市或强制退市,坚决防止问题月饼再次流入市场。
二、切实加强重点消费领域食品安全监督检查
在食品流通环节,加大执法力度,重点整治销售不符合食品安全标准的食品,突出节日市场消费量大、消费者申诉举报多以及群众日常生活必需的食品,突出肉制品、乳制品、儿童食品、酒类、饮料、糕点、食用油、冷冻食品、民俗特产食品、食用农产品等重点品种,突出农村、城乡结合部、城市社区、旅游景区、车站等重点区域,突出商场、超市、批发市场、集贸市场、食品店、食品展销会等重点场所,严把食品质量准入关,切实保障节日食品消费安全。
在餐饮服务环节,重点加强对旅游景区等餐饮服务食品安全监管。针对节日期间旅游人员众多、食品消费量大等特点,以旅游景区及周边餐饮服务单位、连锁餐饮服务单位、中央厨房等为重点单位,以餐饮集中消费区域、旅游景区及周边为重点区域,以原料采购、凉菜制作、生食海产品加工、餐饮具清洗消毒、食品配送、食品添加剂管理和使用、食品留样等为重点环节,强化餐饮服务食品安全监督检查和隐患排查,对存在食品安全隐患的餐饮服务单位,要坚决责令其限期整改,并及时对整改结果进行复查。
同时,要按照省局近期部署的“大桶水”专项整治回头看的整治要求,加大对我市大桶水生产经营集中整治,对前期抽验过程中检出的不合格大桶水和其他不合格食品依法查处。
三、进一步加大食品生产经营违法行为打击力度
要结合日常监管、对问题易发多发的区域、场所和薄弱环节,进一步加强食品安全隐患排查,特别是要加大对农村、城乡结合部等区域食品安全隐患排查力度,加大监督抽检和风险监测工作力度,对发现存在食品安全隐患的食品和监督抽检发现的不合格食品,要依法采取有效措施,及时处置。要本着依法、及时、从严、从重的原则,加大对案件的查办力度。依法查处生产销售不符合食品安全标准、超过保质期、假冒伪劣食品以及虚假标注等违法行为。对存在非法添加非食用物质的餐饮服务单位,要坚决移送公安机关。
四、严格落实节日值班和重大事项报告制度
要畅通投诉举报渠道,适时做好节日食品安全消费警示提示。严格执行节日值班制度,严守值班纪律,坚持领导带班,食品安全监管工作人员保持通讯联络畅通。坚持重大事项报告制度,对重大食品安全事故按照程序快速启动应急机制,及时果断妥善处置食品安全突发问题,做到第一时间发现,第一时间上报,第一时间处置。
请各县(市)区食安办于2014年10月9日前将中秋、国庆节日期间食品安全监管情况报送市食安办综合协调督查处。
联系人:杨英俊联系电话:66607673
邮箱:jnssabjdjc@sina.com
济南市食品安全委员会办公室
2014年9月1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