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大连市人民政府关于印发大连市促进海洋渔业持续健康发展实施方案的通知(大政发〔2014〕12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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放大字体  缩小字体 2014-06-17 10:21:42  来源:大连市人民政府  浏览次数:2566
核心提示:《大连市促进海洋渔业持续健康发展实施方案》业经大连市第十五届人民政府第九次常务会议审议通过,现印发给你们,请认真组织实施。
发布单位
大连市人民政府
大连市人民政府
发布文号 大政发〔2014〕12号
发布日期 2014-02-24 生效日期 暂无
有效性状态 废止日期 暂无
备注  http://www.dl.gov.cn/gov/detail/file.vm?diid=100D04000140310255514030447&go=affair
各区、市、县人民政府,各先导区管委会,市政府各委办局、各直属机构,各有关单位:
 
  《大连市促进海洋渔业持续健康发展实施方案》业经大连市第十五届人民政府第九次常务会议审议通过,现印发给你们,请认真组织实施。
 
  大连市人民政府
 
  2014年2月24日
 
  大连市促进海洋渔业持续健康发展实施方案
 
  为贯彻落实《国务院关于促进海洋渔业持续健康发展的若干意见》(国发〔2013〕11号)及农业部、省政府有关文件精神,促进我市海洋渔业持续健康发展,现结合我市实际,制定本实施方案。
 
  一、思路目标
 
  1.发展思路。坚持国家关于“生态优先、养捕结合和控制近海、拓展外海、发展远洋”的生产方针和“资源利用与生态保护相结合、发展生产与改善民生相结合、转变发展方式与创新机制体制相结合、市场调节与政策扶持相结合”的基本原则,以加快转变海洋渔业发展方式为主线,以确保水产品安全有效供给和渔民收入持续增长为首要任务,以健全完善现代渔业产业体系和支撑保障体系为重点,以实施海洋渔业重点工作任务为抓手,大力加强渔业生态化、工业化、信息化、现代化建设,进一步促进渔业结构调整和产业优化升级,努力提高国内外两种资源、两个市场开发能力,全面提升大连现代渔业发展水平,建设渔业强市。
 
  2.主要目标。到2017年,全市实现海洋渔业经济总产值1200亿元,年均增长10%,渔民人均收入3.7万元,年均增长12%;海水产品产量稳定在240万吨;海水增养殖面积稳定在60万公顷。经过5年发展,我市海洋渔业生态环境、基础设施装备和渔民生产生活条件显著改善,综合生产、科技支撑、国际竞争、安全保障能力进一步增强,基本形成布局合理、生态良好、装备先进、生产高效、产品优质、渔民增收、平安和谐的现代渔业发展新格局。
 
  二、工作任务
 
  今后5年,要针对海洋渔业发展的薄弱环节和适应未来发展的需要,着力抓好以下重点工作:
 
  1.大力加强渔业资源和生态环境养护。制定实施《大连市现代海洋牧场建设规划》,积极推进海洋牧场建设,大力开展水生生物增殖放流和人工鱼礁建设工作。重点建设海洋牧场示范区50处,年新建人工鱼礁区10万亩,年增殖放流地域性优质水产苗种30亿尾(头),跟踪评估增殖放流效果。加强渔业水域生态环境监测体系建设,定期发布质量状况信息。建立涉海工程渔业资源生态补偿机制,落实渔业资源修复、养护措施。
 
  2.提升水产原良种保障水平。加强水产原种保护,划定5处国家级水产种质资源保护区、5处省级水产种质资源保护区,新建国家级水产遗传育种中心1个。加强水产良种培育,建设标准化、规模化、集约化的良种生产基地,新建国家级水产原良种场5个、省级原良种场10个,新建市级良种繁育基地50个,水产良种覆盖率达到80%以上。加强水产新品种引进驯化和地产品种提纯复壮,引进贝类、鱼类、虾类新品种5个,改良地产品种5个。
 
  3.强化水产养殖标准化改造。按照《大连市海洋功能区划》,研究制定全市水域滩涂养殖规划和养殖容量约束性标准。积极创建水产健康养殖示范场,鼓励发展浅海底播、立体混养、深水抗风浪网箱、工厂化循环水养殖等生态、高效、安全养殖模式,重点发展海参、鲍鱼、扇贝、杂色蛤、海带、裙带菜、河豚、鲆鲽鱼等名特优品种主导产业。创建部级水产健康养殖示范场200家,示范规模达到100万亩,创建现代渔业示范区10个。积极推进标准化海水养殖池塘改造,改造池塘10万亩。
 
  4.加快捕捞产业结构调整。稳步发展外海和远洋渔业,推动过洋性渔业转型升级,拓展大洋性渔业发展空间。鼓励和引导远洋渔船及船用装备的更新、改造和升级,每年更新建造远洋渔船15艘以上。加快远洋渔业配套设施建设,建设海外远洋渔业基地6处。加快推进近岸中小渔船升级改造工程,逐步淘汰老、旧、木质渔船,实施标准化玻璃钢渔船更新改造5000艘。严格控制近海捕捞强度,积极推动捕捞渔船转产转业,引导捕捞渔船“小并大”“木改钢”,逐步减少捕捞渔船数量和功率总量。
 
  5.促进水产品加工流通升级。加快加工企业技术升级改造,全面提升水产品加工工艺、装备水平,鼓励发展海洋生物制药、海洋保健食品、海洋休闲食品精深加工生产,新建、扩建产值亿元以上现代化水产加工企业50家,提高大宗水产品的综合利用水平,鼓励创建知名商标、品牌。加强水产品冷链物流体系建设,建设区域性水产冷链物流基地和中心批发市场5处。加大国内外两个市场的开发,积极发展现代营销模式,发展壮大渔业龙头企业、行业协会和中介组织。
 
  6.积极发展休闲渔业。编制实施全市休闲垂钓产业发展规划,大力发展海上垂钓、休闲观光、渔业体验、渔文化保护与开发等多种形式的休闲渔业,努力建设适应不同层次、不同需求、不同规模、不同类型的休闲渔业基地,建设国家级休闲渔业示范基地5处、省级休闲渔业示范基地10处,建设长山群岛海域、市区南部海域人工垂钓区5处。制定休闲垂钓管理办法,提高规范化经营管理水平。
 
  7.提升科技支撑引领能力。充分利用相关科研院校资源,通过项目、资金引导,建设我市海洋渔业科技支撑创新平台,鼓励科研集成创新,解决制约我市海洋渔业产业发展的关键性、瓶颈性技术难题。建立健全市、县、乡水产技术推广、疫病防控体系,有效构建科技与产业联盟,加快科研技术、标准规范的应用推广。建立完善海洋渔业地方标准体系,建设渔业科技示范区10处,建设标准化推广示范区6处。完善渔业高技能人才培养、引进机制,大力开展渔业从业人员技术培训。
 
  8.保障水产品质量安全。加强水产品质量安全监管能力建设,强化市、县两级海水产品检测体系和水产品质量安全执法监察体系。开展水产品产地环境和产品监测,实施海水贝类生产区划型管理,建立水产品出厂标识和产地准出、市场准入制度,完善水产品质量安全可追溯体系,全面提高水产品质量安全监管水平。强化水产品生产源头监管,严格执行水产苗种生产许可制度和质量检验检疫制度。建设无公害水产品基地300个,扩大渔业无公害产地覆盖面。
 
  9.加强渔业安全生产。建设国家重点渔港3座,市重点渔港5座,维修改造中小渔港40座,基本形成大中小泊位相结合、设施配套、功能完备的现代化渔港防灾减灾体系。加快为渔船配备救生筏、救生衣、自动识别、电子标识、卫星通信等安全设备,配套完善渔港安全监控设备,发挥渔业安全动态监控平台作用。开展“平安渔业示范县”和“文明渔港”创建活动,构筑渔业安全生产管理长效机制。建立健全政策性渔业互助保险制度,开展养殖业政策性保险试点。
 
  10.提升渔业管理能力。建立渔业资源调查评估制度,构建市、县两级渔业资源调查监测网络,完成全市渔业资源普查,制定渔业资源利用规划,开展渔业资源动态监测和评估。进一步整合现有各类渔业管理信息数据库,建立完善渔业管理综合信息平台。加强渔业执法码头和补给基地建设以及渔船检验、渔业航标等渔业安全基础设施和装备建设,积极推进渔业执法人员进驻重点渔港,进驻重点渔港达到30座。
 
  三、保障机制
 
  1.建立健全财政资金对海洋渔业投入保障机制。加大财政资金对海洋渔业发展支持力度,重点扶持海洋牧场建设、渔港建设维修、水产良种繁育、现代渔业示范区及休闲渔业基地建设、海水养殖池塘标准化改造、标准化玻璃钢渔船和远洋渔船更新建造、海洋生物制药和水产品高值化加工、渔业资源调查、渔业政策性保险等项目。
 
  2.争取并落实国家、省对我市海洋渔业资金扶持和优惠政策。积极争取国家渔业油价补贴、渔机补贴、农业综合开发、远洋渔船造船补助及贷款贴息、渔港和原良种场建设等扶持项目,并在配套资金上给予保障。充分落实国家对海洋渔业高新技术、现代物流、小微企业等税收减免以及对外投资优惠政策,将渔业纳入农业用水、用电、用地等方面的优惠政策范围。
 
  3.引导金融机构、社会资本加大对海洋渔业资金投入。鼓励金融机构对海洋渔业重点产业、重点项目给予信贷资金和政策倾斜,扩大金融机构对海域使用权、水域滩涂养殖证抵押贷款规模,加快信用担保体系建设。支持海洋渔业企业上市融资和发行债券,鼓励海洋渔业投资资金及机构发展,广泛吸引社会资金参与渔业开发建设,形成多元化、多渠道海洋渔业投融资格局。
 
  4.加强组织协调。市政府成立促进海洋渔业持续健康发展领导小组,加强组织协调和检查、督促、指导。各有关部门要认真履行职责,密切配合,形成合力。海洋与渔业部门要加强指导、强化监督、协调服务;发展和改革部门要加强对海洋渔业基础设施建设的支持;财政部门要落实加快海洋渔业发展的资金。
 
  5.落实工作责任。沿海各区市县政府要重视海洋渔业工作,切实加强对海洋渔业工作的领导。要将海洋渔业、渔村发展和渔民民生纳入当地经济和社会发展规划,结合实际,研究制定本地区促进海洋渔业发展实施方案。要逐级落实责任,强化绩效考核,形成促进海洋渔业持续健康发展的合力。
 地区: 辽宁 
 标签: 渔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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