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县(市、区)人民政府,市政府各部门:
经市政府第11次常务会议研究同意,现将《关于进一步加快茶叶产业发展的意见》印发给你们,请认真贯彻实施。
2012年12月20日
关于进一步加快茶叶产业发展的意见
为贯彻落实《江西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进一步推进茶产业发展的意见》(赣府厅发〔2012〕51号)精神,按照建设“生态文明城市”的总体要求和“生态农业、高效农业”的发展定位,促进我市茶产业发展和农民增收,结合当前我市茶产业生产实际,特制定以下意见。
一、指导思想
坚持以科学发展观为指导,以农民增收、企业增效为目标,以科技进步为动力,着力建设一批优质、生态、高效茶园,着力培育壮大一批茶叶加工、销售龙头企业,全面推进我市茶产业持续快速发展,为促进农业经济发展、农村生态环境改善、农民收入增加打造产业基础。
二、主要目标
从2012年起,以扩大优质良种茶园为基础,每年新建规模化、标准化良种茶园1万亩,改造老茶园1万亩。到2015年,全市茶园总面积达到15万亩以上,茶叶总产量1万吨。认证绿色茶园面积3万亩、有机茶园2万亩。“十二五”期间累计建立无性良种苗木繁育面积1000亩,每年新建一批标准化茗茶加工厂,培育一批茶叶龙头企业,引导茗茶生产向“茶厂标准化、加工规范化、产品有机化”的方向发展,逐步形成以茗茶加工厂为核心的茶叶生产经营格局,以铜鼓、靖安、丰城、袁州四县市区为核心,做强铜鼓春韵、靖安白茶、丰城绿茶、宜春禅茶品牌;到2020年,力争部分产茶县(市、区)进入全省产茶十强县之列。
三、发展举措
1.加快基地建设。全市现有茶园面积13万亩,全市茶叶总产0.52万吨。基地建设以铜鼓、靖安、丰城、明月山等传统优势茶区为核心,带动其他县市区发展,加快发展无性系良种茶园,新建一批规模化、标准化和专业化程度较高的无性良种茶叶基地,到2015年全市新开发标准化茶园面积3万亩以上。在铜鼓、靖安两县建立茶树良种繁育体系,加大低产茶园改造力度,推行茶园规模化经营,加快生态茶园建设步伐,建立一批生态高效茶园。
2.培育龙头企业。2011年市级农业产业化龙头茶企业有25家,其中省级龙头企业2家。按照1万亩左右培植一家市级以上龙头茶企业的要求,力争“十二五”期间市级以上龙头茶企业达到15家左右,其中省级龙头企业2—3家。财政、农业部门要积极向上争取茶业龙头企业扶持资金;林业部门要为茶叶企业使用宜林荒山荒地种植茶树提供优质服务;国土资源部门要优先安排茶叶企业新建厂房用地。各县(市、区)特别是重点产茶县(1万亩以上)和主要产茶乡镇(1000亩以上)应出台培植当地重点产茶企业的扶持政策,支持茶业发展。
3.推进品牌整合。推进区域品牌建设,适时开展品牌整合,积极配合 “江西绿茶”品牌整合,打造具有宜春传统优势的宜春有机和富硒茶业品牌,发挥宜春已拥有的有机和富硒资源优势,做大做强“铜鼓春韵”、“靖安白茶”、“宜春禅茶”、“丰城绿茶”等区域品牌。
4.创新运作模式。采用“公司+专业合作组织+基地+农户”或“土地流转、规模经营、标准生产”、“整村推进、连片开发”的模式建设高标准茶园,坚持走规模化、产业化发展的路子,形成一批茶叶生产专业村、专业乡。支持发展茶业合作社,实现小农户与大市场的对接。
5.强化质量监管。加强茶叶质量安全的监管,建立农业、经贸、工商、质监、卫生等部门共同监管机制。在重点产茶乡镇要设立实时监控点,分片指定专人负责,采取“控制源头,监控生产,抽检销售”的措施全程跟踪,全面推进茶叶产品质量安全监管工作。要建立生产有记录、信息可查询、流向可跟踪、责任可追究、产品可召回、质量有保障的产品可追溯体系。
6.完善市场体系。鼓励专业大户、龙头企业、农民经纪人兴办茶叶销售窗口、专卖店。支持在产茶县(市、区)中心城区建设茶叶交易市场,在茶叶种植主产乡(镇)新建以茶青交易为主的市场。
7.大力招商引资。积极引进省内外优秀茶叶企业携带资金、技术和优质品种来我市生产、加工、研发,加大资金投入。
8.建设茶叶专业市场,弘扬茶文化。结合我市厚重禅文化,建设茶禅养心、茶道表演、茶叶销售载体,打造赣西茶叶批发交易中心。
四、强化保障
1.加强组织领导。市政府成立宜春市茶叶产业发展领导小组,由分管副市长担任组长,发改、财政、农业、科技、商务、工商、国土、农业开发和农商行等部门为成员,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办公室设市农业局。各有关部门要各负其责为茶业发展提供资金、技术、项目用地、市场监管等相关服务和支持,各相关县(市、区)要制定具体的政策和措施,将茶叶生产作为农民增收致富的重要产业来抓,促进全市茶产业持续快速发展。
2.加大扶持力度。为促进全市茶叶产业的可持续发展,各地要建立和完善相关的扶持政策,着力创造良好的发展环境。一是在产业政策方面,市政府坚持把茶叶作为主导产业加以扶持、发展、鼓励,着力提升产业化经营能力,争创发展新优势。二是在发展环境方面,要提供产前、产中、产后的优质服务。三是要加大财政扶持力度,市财政每年安排一定的茶产业发展专项资金,重点用于新、老茶园改造、品牌建设、设施建设和新品种新技术引进示范与推广等。新发展茶叶基地,争取到省扶持的县,由省每亩补助400元,县级配套100元/亩,没有列入省扶持的,新建和改造50亩以上茶园的,市财政每亩补200元,县配套100元。四是积极争取配套政策。积极争取把新建的或改造提升的标准茶园认定为耕地,作为城市建设用地耕地占补平衡指标。五是在宣传造势方面,要加强茶业发展和茶业经济效益、生态功能、文化功能的宣传,加强茶业政策与发展环境的宣传,在全市营造积极发展茶业生产的良好氛围。
3.强化技术培训与推广。进一步完善市、县、乡三级茶业技术推广网络,健全茶叶技术指导机构,重点产茶县应设立茶叶技术推广机构,按万亩茶园1—2名茶叶技术推广人员给予配备;在重点产茶乡、镇应配备1名茶业技术专职人员。在培训方面,一是要加大对茶农的培训力度,整合阳光工程、质量安全培训等各种培训资源,从2012年起,将茶叶生产、加工技能培训作为重点来抓,每年至少培训技术人员500人以上,造就一大批种茶制茶能手;二是加大对农村基层技术人员培训的力度,采用“请进来和走出去”的方式,一方面邀请省内外茶叶专家来我市进行指导和培训,一方面组织基层技术人员到省内外先进地区学习,运用先进的理念和技术指导我市茶叶生产、加工、营销,提高基层技术人员的素质和能力,更加有效地推动我市茶产业发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