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禁止使用添加剂!首个茶叶的食品安全国家标准发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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放大字体  缩小字体 发布日期:2023-10-12 01:05:20  来源:食品伙伴网  浏览次数:594
核心提示:国家标准《茶叶分类》(GB/T 30766-2014)以 加工工艺、产品特性为主,结合茶树品种、鲜叶原料、生产地域等将茶叶分为绿 茶、红茶、黄茶、白茶、乌龙茶、黑茶以及再加工茶等。 恰逢中秋、国庆佳节将至,国家卫生健康委员会会同国家市场监督管理总局 联合发布《食品安全国家标准 茶叶》(GB 31608-2023),是我国茶叶的首个强 制执行的产品标准,该标准将于 2024年9月6日正式实施。

茶,中国文化的瑰宝,中国传统文化的重要组成部分。“茶礼”“茶道”“茶 艺”,茶在中国具有重要地位。国家标准《茶叶分类》(GB/T 30766-2014)以 加工工艺、产品特性为主,结合茶树品种、鲜叶原料、生产地域等将茶叶分为绿 茶、红茶、黄茶、白茶、乌龙茶、黑茶以及再加工茶等。 恰逢中秋、国庆佳节将至,国家卫生健康委员会会同国家市场监督管理总局 联合发布《食品安全国家标准 茶叶》(GB 31608-2023),是我国茶叶的首个强 制执行的产品标准,该标准将于 2024年9月6日正式实施。

一、茶叶的定义

标准将茶叶定义为“以茶鲜叶为原料,采用特定加工工艺制作,供人们饮用 或食用的产品,包括绿茶、黄茶、黑茶、白茶、青茶(乌龙茶)、红茶,及以上 述茶叶为原料再加工的花茶、紧压茶、袋泡茶和粉茶”。并限定“茶鲜叶”是从山茶科山茶属茶树 [ Camellia sinensis(L.)O.Kuntze ] 上采摘的新梢,作为各类茶叶加工的原料。茶树“新梢”包含茶树当年新生长的枝、叶、芽。

二、茶叶的质量要求

标准进一步明确,茶叶不应使用食品添加剂!与《食品安全国家标准 食品添加剂使用标准》(GB 2760-2014)和食品药品监管总局《关于进一步加强茶叶质量安全监管工作的通知》的规定一致。标准规定其原料应品质正常,无劣变、无异味,不含非茶类夹杂物。茶叶种类繁多、各具特色,标准从食品安全角度出发规定其外形和色泽正常,符合所属茶类应有的品质特征;其内质应具有正常的汤色、香气和滋味。茶叶的安全性指标包括:茶叶的污染物限量规定为铅≤ 5.0mg/kg(以 Pb 计), 锡≤ 250mg/kg(以 Sn 计,仅限于采用镀锡薄钢板容器包装的茶叶);茶叶中农药残留限量应符合GB 2763的规定,经统计,在日常监督抽检过程中农药的高频风险点是草甘膦(≤ 1mg/kg)、吡虫啉(≤ 0.5mg/kg)、克百威(≤ 0.02mg/kg)、水胺硫磷(≤ 0.05mg/kg)等(数据来源《食品伙伴网抽检信息查询分析系统》),应注意控制上述农药的限量。

三、茶叶的标签要求

由于季节、产地、等级等因素影响,很难界定毛茶的初制时间,因此标准未对茶叶产品的标签进行规定,茶叶产品的标签应执行《食品安全国家标准 预包装食品标签通则》(GB 7718-2011)的规定。茶叶的制作包括采摘、萎凋、杀青、闷黄、发酵等过程,是技艺的传承;茶的品饮不仅是品尝,更是一种享受和文化交流。首个《食品安全国家标准 茶叶》发布、实施后,茶叶生产经营企业应当严格按照规定,切实落实质量安全主体责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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