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江西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进一步推进茶产业发展的意见(赣府厅发〔2012〕51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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放大字体  缩小字体 2012-12-07 10:46:43  来源:江西省人民政府  浏览次数:2029
核心提示:为进一步促进我省茶产业规模化、标准化、品牌化和产业化发展,做大做强茶产业,确保茶产业持续健康、稳定有序发展,促进茶叶增产、农业增效、农民增收,特提出本意见。
发布单位
江西省人民政府
江西省人民政府
发布文号 赣府厅发〔2012〕51号
发布日期 2012-07-17 生效日期 2012-07-17
有效性状态 废止日期 暂无
属性 专业属性 其他
备注 暂无

  各市、县(区)人民政府,省政府各部门:

  为进一步促进我省茶产业规模化、标准化、品牌化和产业化发展,做大做强茶产业,确保茶产业持续健康、稳定有序发展,促进茶叶增产、农业增效、农民增收,特提出本意见。

  一、重要意义

  江西是茶叶的故乡,生态环境条件在全国处于领先地位,具有发展茶产业得天独厚的优势。进入新世纪以来,江西茶产业取得了长足发展,总体呈现出“产业规模扩大、产品质量提高、区域优势凸显、经济效益增加”的良好发展态势。2011年,全省茶叶面积88.49万亩,干毛茶总产量3.27万吨,实现农业产值40亿元。全省有茶叶企业180余家,其中省级以上涉茶龙头企业29家,茶叶销售收入达20亿元,出口创汇3770万美元。全省共建立各类茶叶合作经济组织308个,带动茶农共24万户。目前,茶叶种植遍布11个设区市90个县(市、区),涉茶农业人口超过400万,茶产业已成为广大茶叶主产县(市、区)的支柱产业和茶农增收致富的重要来源。

  我省茶产业虽然发展态势很好,但与全国其他产茶大省相比,仍存在产业规模不大、加工设备简陋、龙头企业带动力不强、茶叶品牌影响力较弱等突出问题。做大茶产业规模,优化茶产业结构,增强茶叶加工增值能力,提升茶叶品质,加强茶文化建设,创响名优茶品牌,促进江西茶产业优化升级,对加快农业农村经济结构调整,增加就业岗位和农民收入,推动富裕和谐秀美江西建设,具有十分重要的意义。

  二、总体要求

  (一)指导思想。坚持以科学发展观为指导,以农民增收、企业增效为目标,以工业化理念谋划产业发展,着力扩规模、提品质、创品牌、拓市场、增效益,强化市场营销体系、科技人才体系、质量监管体系、社会服务体系,大力推进基地建设标准化、产品加工清洁化、品牌创建国际化,努力把我省打造成全国茶叶生产、加工、出口重要基地和茶叶交易、茶文化交流中心,实现由产茶大省向产茶强省转变。

  (二)发展目标。到2015年,全省茶园总面积达到120万亩,茶叶总产量达到10万吨,总产值突破80亿元,其中名优茶产量2.5万吨,名优茶产值50亿元,茶叶出口创汇8000万美元以上,茶农组织化程度60%以上。到2020年全省茶园总面积达到200万亩,茶叶总产量达到20万吨以上,总产值突破200亿元。

  三、主要措施

  (三)推进标准化茶园建设。在赣东北、赣西北、赣中和赣南等四大优势茶区,新建一批规模化、标准化和专业化程度较高的无性系良种茶叶基地,至2015年全省新开发标准化茶园面积20万亩以上。通过老茶园改种换植、低产茶园改造,建成一批标准化、低碳化、高值化、良种化生态茶园,力争2015年全省改造低产茶园面积20万亩以上。支持现有10个国家级标准茶园创建基地建设,大力推行测土配方施肥、节水灌溉、病虫害综合防治等集成技术。积极支持龙头企业和标准化茶园创建基地建立生产有记录、信息可查询、流向可跟踪、责任可追究、质量有保障的产品可追溯体系。

  (四)集中培育重点茶叶企业。实施“产业兴龙头,龙头带产业”战略,通过分类指导和支持引导,做大做强一批茶产业龙头企业。重点选择10-15家特色明显、产销结合、农贸一体、有一定规模的茶叶企业,培育打造成为科技型、外向型、带动型的龙头企业。鼓励企业采取兼并收购、资产重组、股份合作等形式,整合组建大企业、大集团,力争到2015年,推动1-2家重点茶叶企业上市。选择10个具有一定规模、有较好技术条件、有示范带动作用的初制茶厂进行优化改造,支持其引进茶叶清洁化加工设备及其配套技术,改造厂房和加工环境。

  (五)加快江西绿茶品牌整合。按照“以区域整合为基础、以省级整合为目标、以企业运作为主体、以政府扶持为推动”的思路,进一步推进“江西绿茶”品牌整合,加大对“江西绿茶”种植、加工及产品质量标准推广力度,大力宣传“江西绿茶”品牌,切实加强“江西绿茶”品牌市场监管,对使用“江西绿茶”统一标志参加展示展销、在省外设立销售窗口和进行市场销售的企业继续给予扶持。同时,积极打造具有传统优势的区域品牌,扶持“婺源绿茶”、“浮梁茶”、“庐山云雾茶”、“双井绿茶”和“遂川狗牯脑茶”等区域品牌,做强做精江西特色名茶。

  (六)加强市场营销体系建设。做大做强南昌茶叶交易市场,完善市场管理,增强辐射带动能力。支持在茶叶主产县(市)建设茶叶交易市场,在茶叶种植主产乡镇新建以茶青交易为主的市场。积极举办、参加国内外茶博会、茶交会、茶文化节、茶产品展销等活动。鼓励茶叶企业跨区域开设连锁经营,发展农超对接、物流配送及电子商务等,努力扩大我省茶叶市场占有份额。

  (七)促进茶叶产业链延伸。依托省(市)茶叶科研院所和大专院校,加强茶叶新技术研发,重点围绕茶树种质资源创新、优良品种引进与选育、茶叶标准化生产加工、贮藏保质、茶叶综合利用和茶叶机械研发等关键技术进行攻关。鼓励加工企业利用丰富的茶叶资源,积极开展夏秋茶和中低档茶的综合利用,提升茶饮料、原料茶和茶多酚、儿茶素、茶黄素等茶叶提取物加工水平,拓展茶叶发展领域,扩大茶叶深加工的产品应用范围。加快我省高香型传统特色红茶开发,同步推进白茶、青茶(铁观音)发展,丰富茶产品种类和档次,实现茶产品的形态功能多样化。

  (八)加强人才队伍建设。实施人才兴茶战略,加快引进国内外茶专业技术人才,支持在我省大中专院校开设茶学、茶叶生产加工技术、茶文化等专业,建立省茶叶工程实验室和技术专业培训中心,在婺源等茶产区,重点办好茶叶中等专业学校,培养高级技能人才;充分利用阳光工程、雨露计划、远程教育等培训资源,加大对茶叶生产加工技术、新生代茶农和中高级评茶师培训力度;有计划、有重点地加强对基层农技推广部门、茶叶专业合作社和中小茶叶流通企业技术人员的培训,大力培养一批有经营头脑,善于攻关推介和开拓市场的营销人才。

  (九)支持茶叶中介组织发展。进一步发挥茶叶中介组织的桥梁与纽带作用,做好茶叶行业发展和市场营销的协调、服务、自律等工作,为政府部门决策当好参谋。鼓励和扶持各类茶叶专业合作社发展,培育农村经纪人队伍,努力提高茶叶生产、销售的组织化程度,增强自我发展能力。

  (十)促进茶文化发展。结合我省绿色旅游、红色旅游和古色旅游,在全省重点打造一批有影响力的生态休闲观光茶园,打造独具江西特色的茶文化休闲农业品牌。通过招商引资、融资等多种途径,鼓励有一定实力的企业兴建茶叶博物馆、茶文化休闲园、茶生态旅游公园等各种类型的茶文化园区,举办各种形式的茶文化活动,传播茶文化知识。

  (十一)加大财政扶持力度。省财政要加大对茶产业发展支持力度,各相关部门要根据茶产业发展规划,统筹安排一些专项资金,整合资金投入,对茶产业龙头企业发展、基地建设、新产品新技术研发推广、市场体系建设和营销等给予支持。从2012年起,对茶叶加工企业生产发展、技术改造等贷款进行贴息,对达到一定规模的无性系良种繁育基地建设进行补贴,对连片开发、品种符合规划、质量符合标准的种茶企业、种茶大户和茶叶出口大户给予扶持,对茶叶市场体系建设、省外境外市场开拓、茶叶产品申报出口农产品质量可追溯体系、茶叶产品展示展销推介活动等给予补助,对茶叶新技术研究、新产品开发和新技术推广等进行投入,对获得无公害农产品和国家外贸转型升级专业型示范基地或企业给予奖励,对开设茶类专业的学校给予扶持。各茶叶主产市、县也要加大对茶产业的财政投入,支持茶产业发展。

  (十二)强化部门配合。各级政府要将茶产业发展纳入重要议事日程。发改、财政、农业等部门要加大资金、项目扶持力度,抓好茶产业发展规划编制和实施工作;各银行业金融机构要创新金融方式,在风险可控的前提下,对具备发展潜力的茶叶种植大户、专业合作社和龙头企业发展茶产业给予信贷扶持,允许其利用茶园、厂房设备等通过评估后进行担保贷款,并给予适当的利率优惠;国土部门要对茶叶企业新建厂房用地在同等条件下给予优先安排;商务部门要支持茶叶企业参与国际市场竞争,扩大出口创汇;工商、质监等部门要加强茶叶流通和生产加工环节的监督,坚决打击假冒伪劣茶叶产品,保护消费者和茶叶企业的合法权益;税务部门要对茶叶企业销售自产的茶叶,按国家规定给予税收方面的减免;科技部门要支持我省茶产业发展的科技进步,对关键环节、重要领域的科技攻关给予倾斜扶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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