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农业部和省食安委关于食品安全整治的部署,现就组织开展2014年农产品质量安全专项整治工作通知如下:
一、指导思想
认真贯彻落实党的十八届三中全会、中央农村工作会议和习近平总书记视察山东重要讲话精神,以落实“四个最严”为核心,以保障农产品质量安全为目标,深入开展专项整治,针对突出问题,逐一加以解决,严厉惩处违法犯罪。健全长效机制,完善监管制度,强化基础建设,落实主体责任,全面提高监管能力,切实保障“舌尖上的安全”。
二、整治重点
加强农业投入品管理,严厉打击农药残留超标违法犯罪行为;抓好重点产品、重点区域、重点问题的集中整治,严厉打击假冒伪劣、非法添加等各类违法犯罪行为。
三、任务分工
(一)蔬菜质量安全整治由省厅农产品质量安全监管处牵头负责;
(二)果茶质量安全整治由省果茶技术推广站牵头负责;
(三)食用菌菌种安全生产资质整治由省农业技术推广总站牵头负责;
(四)“三品一标”整治由省绿色食品发展中心牵头负责;
(五)肥料专项整治由省土壤肥料总站牵头负责;
(六)农药专项整治方案由省农药检定所牵头负责;
(七)种子专项整治方案由省种子管理总站牵头负责。
四、时间安排
专项整治工作要于10月底前完成。各有关单位要合理安排各项整治工作进程,确保完成工作任务。
五、其他要求
(一)加强组织领导。要把整治工作摆上重要工作日程,增强紧迫感、责任感,明确分工,落实责任,确保整治措施落到实处。
(二)突出工作重点。要对重点产品、重点区域、突出问题进行集中整治,从问题根源入手,采取针对性措施,从根本上解决问题。
(三)加强综合执法。要加大执法力度,严厉查处各种农产品质量安全违法违规行为,对检查、监测中发现的不合格产品和群众投诉举报,追根溯源、一查到底。要加强行政执法与刑事司法的衔接,涉嫌刑事犯罪的,及时移送案件。
(四)逐步健全长效机制。要将集中整治和日常监管工作有机结合,及时总结好经验、好做法,不断探索行之有效的监管措施,加强提升转化,逐步形成制度机制。
(五)及时报送信息。各市要按照各专项整治的要求,及时上报整治工作进展情况,包括采取的措施、取得的成效、案件查处情况及舆论反映等。各专项整治牵头单位,要及时进行阶段性总结,于10月20日前将全年总结报送省厅农产品质量安全监管处。
附件:1.山东省2014年蔬菜质量安全专项整治方案
2.山东省2014年果茶质量安全专项整治方案
3.山东省2014年食用菌菌种安全生产资质专项整治方案
4.山东省2014年“三品一标”专项整治方案
5.山东省2014年肥料质量专项整治方案
6.山东省2014年农药专项整治方案
7.山东省2014年种子专项整治方案
山东省农业厅
2014年5月14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