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鹤岗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关于中小型餐饮业食品安全整顿工作的实施方案的通知(鹤政办发〔2011〕1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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放大字体  缩小字体 2014-04-24 09:49:29  来源:鹤岗市人民政府办公室  浏览次数:2404
核心提示:经市政府领导同意,现将《关于中小型餐饮业食品安全整顿工作的实施方案》印发给你们,请认真贯彻执行。
发布单位
鹤岗市人民政府办公室
鹤岗市人民政府办公室
发布文号 鹤政办发〔2011〕1号
发布日期 2011-01-14 生效日期 暂无
有效性状态 废止日期 暂无
备注  http://www.hegang.gov.cn/yghg/zcwj/zfbwj/2011/03/8416.htm
各区人民政府,市政府各有关单位,驻鹤各有关单位:
 
  经市政府领导同意,现将《关于中小型餐饮业食品安全整顿工作的实施方案》印发给你们,请认真贯彻执行。
 
  二○一一年一月十四日
 
  关于中小型餐饮业食品安全整顿工作的实施方案
 
  为进一步加强我市中小型餐饮业(建筑面积200平方米及以下)食品安全监管工作,规范经营行为,增强守法意识,消除安全隐患,保障全市人民群众饮食安全和身体健康,特制定本实施方案。
 
  一、指导思想
 
  本次中小型餐饮业食品安全整顿工作,要坚持“标本兼治、着力治本、突出重点、科学治理”的原则,采取“上下同步、区域联动、部门协作”的方式,完善中小型餐饮业食品安全管理制度,落实食品安全责任,建立监管长效机制,构建起“企业自律、社会监督”的格局。
 
  二、工作目标
 
  (一)全市中小型餐饮业检查覆盖面达到100%。
 
  (二)中小型餐饮业经营自律意识增强,食品安全管理制度健全。
 
  (三)无证经营行为得到有效遏制。
 
  (四)违法违规问题及时查处,中小型餐饮业经营规范。
 
  (五)学校食堂、托幼食堂、工地食堂、农家乐、旅游景点及学校周边小餐桌食品安全工作有所加强。
 
  三、整顿方式
 
  本次中小型餐饮业整顿工作分三个阶段进行。从2011年1月17日开始至2011年6月1日结束。
 
  第一阶段为启动阶段:制定整顿工作方案,召开动员工作会议,明确工作责任。加强媒体宣传,营造整顿工作的良好氛围。
 
  第二阶段为实施阶段:由各相关单位和各区食品监督稽查大队组成联合检查组,分片包干,组织检查,逐个业户规范经营行为,发现问题依法责令改正或给予行政处罚。
 
  第三阶段为总结阶段:根据本方案,对整顿工作进行全面总结,查找不足。研究制定2011年乃至更长时段我市中小型餐饮业监管工作思路。
 
  四、整顿重点
 
  2011年全市中小型餐饮业的整顿工作要突出重点地域、重点单位、重点环节,并要取得实效。
 
  重点地域:边远偏僻街道、城乡结合部、旅游景点、农家乐及学校周边寄宿式小餐饮等。
 
  重点单位:学校食堂、托幼食堂、工地食堂、麻辣烫、旅游景点餐饮、快餐店、小吃店等。
 
  重点环节:证照(含无证经营)及制度记录、餐饮具消毒、进货查验、索证索票、食品加工区布局、烹饪环境和个人卫生、从业人员健康体检等。
 
  五、整顿任务
 
  (一)强化许可管理,严查无证经营。要依据《餐饮服务许可管理办法》,规范行政许可行为,保证中小型餐饮业符合法定条件经营。严厉查处无证经营、超期限经营和超范围经营行为;严厉查处转让、涂改、出借、倒卖、出租餐饮服务许可行为;严厉查处以不正当手段骗取餐饮服务许可行为。
 
  (二)突出整顿重点,强化责任落实。要突出“重点地域、重点单位、重点环节”的整顿工作,全面检查食品加工场所的卫生条件,餐饮具和器具清洗消毒情况,设施设备检修和运转情况,食品安全管理制度建立健全情况,专职或兼职食品安全管理人员配备情况,从业人员健康体检和培训情况等。努力规范经营行为,严厉查处生熟交叉污染,餐具、饮具、器具清洗消毒不彻底等行为。
 
  (三)建立索证索票制度,强化追踪溯源。要进一步落实中小型餐饮业食品原料、食品添加剂、食品相关产品采购索证索票制度,重点检查进货查验、索证索票制度落实情况,包括进货台帐、供货商资质、产品合格证、检验报告和证明文件等。加大对畜禽及其制品和食用油、乳粉及乳制品和餐厨垃圾、废弃食用油处理的监督检查力度。
 
  (四)努力建设示范店,加强食品安全保障。要通过本次中小型餐饮业集中整顿,推出一批具有特色的示范店。如:示范学校食堂、示范工地食堂、示范中小型酒馆、示范旅
 
  游景点小餐饮、示范农家乐等,以此来带动和推进全市中小型餐饮业的快速发展,保障全市人民群众饮食安全。
 
  六、责任单位
 
  由市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牵头组织,负责实施,市卫生局、市工商局、市质监局、市教育局、市公安局、市城乡建设局、市林业局、市旅游服务中心等部门为协助单位,要根据各自职能和职责,积极做好配合与支持工作。
 
  七、组织领导
 
  为保证全市中小型餐饮业整顿工作顺利完成,取得实效,市政府成立鹤岗市中小型餐饮业整顿领导小组,领导小组成员如下:
 
  组  长:谢殿才  市政府副市长
 
  副组长:汪殿武  市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局长
 
  姜道远  市卫生局局长
 
  成  员:赵延峰  市公安局副局长
 
  张大鹏  市旅游服务中心副主任
 
  张若学  市林业局副局长
 
  孟宪臣  市教育局副局长
 
  高  兴  市工商局副局长
 
  程希智  市质量技术监督局副局长
 
  臧富强  市城乡建设局副局长
 
  任秀梅  东山区政府副区长
 
  薛晓红  向阳区政府副区长
 
  陈永贵  工农区政府副区长
 
  王晓萍  南山区政府副区长
 
  曲  晶  兴山区政府副区长
 
  许志力  兴安区政府副区长
 
  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办公室设在市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办公室主任:汪殿武(兼)。
 
  八、工作要求
 
  (一)高度重视,密切配合。本次整顿工作时间紧、任务重,各单位和各部门要高度重视,密切配合,团结协作,把整顿工作落到实处。
 
  (二)严格检查,全面规范。要对全市中小型餐饮业进行认真排查,覆盖面要达到100%。监督检查要端正态度,注意形象,严肃认真,突出查处无证经营行为。具备办证条件的,要及时准予许可;不具备办证条件的,要予以引导,责令其改正;屡教不改者,移交相关部门坚决取缔。
 
  (三)强化指导,总结经验。要把检查和指导结合起来,边检查边指导,通过监督检查提高中小型餐饮业自觉守法意识,规范餐饮服务经营行为,减少或避免餐饮环节食品安全事故发生。同时,要做好本次整顿的总结工作,提炼经验,力求打造鹤岗市中小型餐饮业品牌,并使我市餐饮业成为省示范行业。
 地区: 黑龙江 
 标签: 小型餐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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