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黑龙江省局关于报送药品安全专项整治行动工作信息的通知(黑食药监办药生〔2014〕20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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放大字体  缩小字体 2014-04-10 16:24:25  来源:黑龙江省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  浏览次数:594
核心提示:随着黑龙江省药品监管工作电视电话会议的召开,药品安全专项整治行动同步启动。为及时掌握各市(地)专项整治行动的进展情况,根据省局《黑龙江省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药品安全专项整治行动工作方案》的要求,黑龙江省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现发布关于报送药品安全专项整治行动工作信息的通知。
发布单位
黑龙江省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
黑龙江省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
发布文号 黑食药监办药生〔2014〕20号
发布日期 2014-04-04 生效日期 暂无
有效性状态 废止日期 暂无
备注   http://www.hljda.gov.cn/show.aspx?newsid=19085&typeid=18
各市(地)、绥芬河市、抚远县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
 
  随着黑龙江省药品监管工作电视电话会议的召开,药品安全专项整治行动同步启动。为及时掌握各市(地)专项整治行动的进展情况,根据省局《黑龙江省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药品安全专项整治行动工作方案》的要求,现就专项整治行动工作信息报送工作通知如下:
 
  一、各市(地)局要加强工作信息收集和报送工作,建立健全信息报告制度,确定专项工作信息报送联系人,落实报告责任。请各市(地)局于2014年4月10日前将工作联系人名单(见附件)纸质版和电子版报送至省局药品安全专项整治领导小组办公室。
 
  二、工作信息报送要求:
 
  (一)文字力求言简意赅,以可编辑的word文档格式报送。文件名称格式为“报送单位+活动主题”。
 
  (二)可以配发有代表性的照片。
 
  (三)邮件名称应为“*市(地)局工作信息+报送日期”。
 
  三、各市(地)局应及时报送本市(地)开展专项整治行动的重要部署、活动安排和工作进展。报送材料要突出专项检查、案件查处汇总情况,重点总结专项整治行动中好的做法及典型经验,为建立药品安全监管长效机制提供新的思路。各市(地)局报送时间不受限制,随时报送。省局将根据各市(地)局报送材料选用情况,总体评价专项行动效果。
 
  信息送报工作联系人:王新,电话:0451-88313171
 
  传真:0451-88337419
 
  邮箱:wangxin7851@sina.com
 
 
  黑龙江省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
 
  二○一四年四月四日
 地区: 黑龙江 
 标签: 工作方案 专项整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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