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县(市、区)政府,市政府各部门,各园区管委会,各有关企事业单位:
根据《国务院办公厅关于做好猪肉等副食品生产保持市场稳定工作的通知》(国办发电〔2007〕9号)、《自治区人民政府关于建立自治区市两级冻猪肉(生猪)储备制度的通知》(桂政发〔2007〕47号)精神和自治区对我市绩效考核要求,为增强我市政府宏观调控能力,有效稳定市场,平抑物价,调节供求,积极妥善地应对突发灾害事件,确保我市猪肉市场供应不脱销、不断档,切实保障人民群众基本生活需要,市政府决定进一步分解细化猪肉储备相关工作,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储备级别
冻猪肉(生猪)储备分为市本级和县(市)两级,实行按比例储备,分解落实自治区下达的任务,市本级储备30%,三县一市按人口比例储备70%。
二、储备种类
猪肉储备分为冻猪肉和生猪活体储备两种。冻猪肉由市商务主管部门确定承储企业进行储备;生猪活体储备根据养殖布局和管理需要,由商务主管部门、财政部门对企业储备资质进行评审后,确定储备基地场资格并下达储备任务。
三、储备数量
自治区下达我市的猪肉储备任务为840吨。根据我市实际将任务分解为:冻猪肉储备70吨,生猪活体储备770吨(每吨按活猪20头折算,共15400头)。参照市、县3∶7比例,具体任务分配为:
(一)市本级储备任务301吨,其中储备冻猪肉70吨,生猪活体储备231吨(折算成生猪活体4620头),储备费用由市本级财政承担。
(二)三县一市储备任务为539吨,折算为活体储备任务10780头。各县(市)具体储备数量见附件,储备费用由各县(市)财政承担。
四、储备肉动用及轮库
(一)储备肉的动用。储备肉是政府专项储备物资,其动用权属各级政府。动用储备肉(不含轮库更新)需由商务(经贸)、财政部门提出方案报本级政府批准后实施,未经批准不得动用。
(二)储备肉的轮库。为防止冻猪肉陈次变质,确保生猪活体及时出栏,冻猪肉库存按6个月、生猪活体按4个月的期限轮换更新一次。市本级及各县(市)储备肉(生猪)的管理及储备统一由市商务局组织实施,具体轮换更新及管理方法由市商务局和市财政局确定。
五、储备费用
(一)冻猪肉储备费用补贴包括承储单位冷藏保管费、运杂费、商品损耗、一次性降温费、利息和冻猪肉轮库和动用发生的价差净支出。具体标准由市商务局和市财政局按照《梧州市本级猪肉储备费用补贴暂行办法》(梧财企〔2008〕10号)规定,每年核定一次,所需费用由市本级财政补贴。
(二)生猪活体储备费用,包括活体生产环节的费用补贴、生猪从入栏到出栏的收购资金利息和代管单位费用。生猪活体储备费用实行定额管理,由同级财政补贴,具体补贴费用按《梧州市本级猪肉储备费用补贴暂行办法》(梧财企〔2008〕10号)执行。各县(市)由于统一由市本级代储,所以必须在每轮轮换储备期结束前(4月20日、8月20日、12月1日),将所承担的储备费用汇入市财政局指定专户。
六、工作要求
(一)高度重视,落实责任。猪肉储备制度由国家和自治区统一部署,是我市绩效考评的重要指标之一,各县(市)及承储企业要充分认识猪肉储备的重要性,明确工作责任,坚决落实有关规章制度,积极配合市商务局和市财政局开展好该项工作。
(二)完成任务,达到标准。市本级及各县(市)必须严格按照下达的任务完成储备及轮换更新工作;市商务局和市财政局必须严格按照相关标准严把承储企业准入关,并指导企业按标准建立完善各项相关管理制度;各县(市)必须在每轮轮换储备期结束前将所承担的储备费用汇入市财政局指定的专户,确保及时将储备补贴发放给企业。
七、其他事项
关于我市猪肉储备工作的相关事宜,以本通知为准,如无变化,今后不再另行发文。
附件:市县两级冻猪肉(生猪)储备数量分配表
2013年5月10日
附件:
级别 |
储备数量(吨) |
储备种类 |
储备费用(元) |
|||
冻肉(吨) |
生猪活体(头) |
冻肉 |
生猪活体(每轮) |
备注 |
||
市本级 |
301 |
70 |
4620 |
待定 |
175560 |
冻肉储备一年轮换两轮,生猪储备一年轮换三轮 |
苍梧县 |
120 |
0 |
2400 |
0 |
91200 |
|
岑溪市 |
176 |
0 |
3520 |
0 |
133760 |
|
藤 县 |
201 |
0 |
4020 |
0 |
152760 |
|
蒙山县 |
42 |
0 |
840 |
0 |
31920 |
|
合 计 |
840 |
70 |
15400 |
|
585200 |
注:
1.三县一市储备任务按各县(市)2011年常住总人口计算比例:岑溪市90.3万人(占32.6%),苍梧县61.93万人(占22.3%),藤县103.69万人(占37.4%),蒙山县21.21万人(占7.7%)。
2.储备费用计算方法:冻肉以确定的每月每吨冻猪肉储备价格,按全年12个月计算;生猪活体每轮每头38元(根据自治区猪肉储备费用补贴暂行办法:储备基地场定额30元,代管单位8元),每年按3轮计。
3.汇入财政专户。
户名:梧州市财政局工业发展资金专户
账号:2104310029264580339
开户银行:工商银行梧州分行营业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