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市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自治区局认证审评中心、各有关单位: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食品安全法》(主席令第九号)、《保健食品注册管理办法(试行)》(局令第19号)规定,自治区局受国家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委托,负责对国产保健食品注册申请资料的受理和形式审查,对申请注册的保健食品试验和样品试制的现场进行核查,组织对样品进行检验等工作。近年来,国家对保健食品注册提出一系列新规定和要求,为规范保健食品注册申请,进一步做好我区国产保健食品注册工作,现将国产保健食品注册、国产保健食品再注册、国产保健食品注册变更、保健食品技术转让产品注册等四个操作规范印发你们,请遵照执行。
国产保健食品注册操作规范下载网址:登录自治区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网站,进入“保健食品化妆品监管处”,在“办事指南”栏目内下载。
附件:( 点击下载)
1.国产保健食品注册操作规范
2.国产保健食品再注册操作规范
3.国产保健食品注册变更操作规范
4.保健食品技术转让产品注册操作规范
广西壮族自治区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办公室
2014年2月17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