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福建省物价局关于小包装食盐价格有关问题的通知(闽价商〔2013〕273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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放大字体  缩小字体 2014-03-14 16:32:36  来源:福建省物价局  浏览次数:1449
核心提示:为解决食盐生产经营企业实际困难,保障我省食盐的安全稳定供应,经研究,决定适当调整小包装自然盐零售价格。福建省物价局现发布关于小包装食盐价格有关问题的通知。
发布单位
福建省物价局
福建省物价局
发布文号 闽价商〔2013〕273号
发布日期 2013-06-27 生效日期 2013-07-01
有效性状态 废止日期 暂无
备注  http://www.fjjg.gov.cn/fjwjj/zwxxgk/zwgkznjml/jgsfgl/spjggl/webinfo/2013/07/1371807756883626.htm
各设区市物价局、平潭综合实验区经济发展局,省盐业公司:
 
  为解决食盐生产经营企业实际困难,保障我省食盐的安全稳定供应,经研究,决定适当调整小包装自然盐零售价格。现就有关问题通知如下:
 
  一、400克加碘自然盐、400克甲亢患者用自然盐零售价格由现行1元/包调整为1.3元/包。500克加碘日晒盐零售价格维持现行水平0.9元/包不变。
 
  二、食盐批零差率由现行14%调整为16%。
 
  三、省盐业公司要确保大众食盐消费品种的正常供应。
 
  本通知自2013年7月1日起执行。
 
  福建省物价局
 
  2013年6月27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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