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山西省人民政府关于继续取消和下放一批行政审批项目等事项的决定(晋政发〔2013〕35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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放大字体  缩小字体 2014-01-24 11:10:14  来源:山西省人民政府  浏览次数:4909
核心提示:省人民政府决定,再取消、下放和调整减少行政审批项目等事项70项。其中,取消和下放行政审批项目8项,部分取消和下放行政审批项目14项(子项目),取消行政事业性收费项目10项,取消评比达标表彰项目12项,调整减少行政审批项目26项。
发布单位
山西省人民政府
山西省人民政府
发布文号 晋政发〔2013〕35号
发布日期 2013-09-29 生效日期 暂无
有效性状态 废止日期 暂无
备注  http://www.shanxigov.cn/n16/n8319541/n8319612/n8321663/n16932389/n17533800/n17583888/17584021.html
   各市、县人民政府,省人民政府各委、办、厅、局:
 
  经研究,省人民政府决定,再取消、下放和调整减少行政审批项目等事项70项。其中,取消和下放行政审批项目8项,部分取消和下放行政审批项目14项(子项目),取消行政事业性收费项目10项,取消评比达标表彰项目12项,调整减少行政审批项目26项。现将取消和下放的行政审批项目等事项予以公布。
 
  各地、各部门要认真做好取消和下放管理层级行政审批项目等事项的落实和衔接工作,切实加强后续监管。要按照深化行政体制改革、加快转变政府职能的要求,继续坚定不移推进行政审批制度改革,清理行政审批事项,加大简政放权力度。
 
  附件:1.省政府决定取消和下放管理层级的行政审批项目目录
 
  2.省政府决定部分取消和下放管理层级的行政审批项目目录
 
  3.省政府决定取消的行政事业性收费项目目录
 
  4.省政府决定取消的评比达标表彰项目目录     附件下载.pdf
 
  山西省人民政府
 
  2013年9月29日
 地区: 山西 
 标签: 行政审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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