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自2013年12月1日起,市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对食品生产、流通、餐饮环节和药品、医疗器械、保健食品、化妆品实行集中统一监管,同时承担市食品安全委员会日常工作;市农业局承接畜禽屠宰环节质量安全监督管理。
二、自2013年12月1日起,有关食品生产、流通市级审批事项请到市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服务窗口办理(服务窗口地址:佛山市禅城区季华五路28号公交大厦市政府行政服务中心二楼230窗口,窗口咨询电话:0757-83280832。
特此公告。
佛山市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
2013年12月1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