当前位置: 首页 » 政策法规 » 地方法规 »北海市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 北海市质量技术监督局关于食品生产环节安全监管职能交接的公告

北海市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 北海市质量技术监督局关于食品生产环节安全监管职能交接的公告

扫描二维码 分享好友和朋友圈
放大字体  缩小字体 2014-01-17 10:46:53  来源:北海市人民政府  浏览次数:1159
核心提示:北海市食品生产环节安全监管职能由市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承担,市质量技术监督局不再履行生产加工环节食品安全监管职责。
发布单位
北海市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 北海市质量技术监督局
北海市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 北海市质量技术监督局
发布文号 暂无
发布日期 2013-12-16 生效日期 暂无
有效性状态 废止日期 暂无
备注  http://www.beihai.gov.cn/70/2013_12_16/70_390254_1387159303734.html
   根据自治区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切实做好食品安全监管体制机制改革职能交接工作的通知》(桂政办电〔2013〕165号)以及《北海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北海市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主要职责内设机构和人员编制规定〉的通知》(北政办〔2013〕229号)文件的规定,北海市食品生产环节安全监管职能由市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承担,市质量技术监督局不再履行生产加工环节食品安全监管职责。为了保证食品生产安全监管工作的有效衔接,现就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市质量技术监督局食品生产安全监管职能履行至2013年12月15日(含12月15日),自12月16日起,市质量技术监督局不再受理食品生产环节行政许可、行政复议、投诉申诉。12月16日之前受理、立案未办结的,移交至市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办理。
 
  二、自2013年12月16日起,食品生产环节行政许可、行政复议、投诉申诉由市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受理。北海市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办公地址:北海市北部湾西路66号南亚大厦1号楼,食品生产监管科联系电话:0779-3901343 。
 
  特此公告。
 
  北海市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      北海市质量技术监督局
 
  2013年12月16日
食品伙伴网提供标准法规解读、舆情监控、合规咨询、申报注册等服务。
电询:0535-2129301
QQ:2891238009
食品标法圈
实时把握食品标法动态
请扫码关注食品标法圈

声明:

① 凡本网所有原始/编译文章及图片、图表的版权均属食品伙伴网所有,如要转载,需注明“信息来源:食品伙伴网”。
② 凡本网注明“信息来源:XXX(非食品伙伴网)”的作品,均转载自其他媒体,转载目的在于传递更多的信息,并不代表本网赞同其观点和对其真实性负责。
※ 邮箱:law#foodmate.net(发邮件时请将#换成@) QQ:139307733

 
 
[ 政策法规搜索 ]  [ 加入收藏 ]  [ 告诉好友 ]  [ 打印本文 [ 关闭窗口 ]

 

 
 
按分类浏览
国家法规 (12129) 国外法规 (3603)
地方法规 (42100) 法规动态 (211)
法规解读 (2943) 其他法规 (345)
推荐地方法规
点击排行
按国家或地区浏览

法规中心  关于我们  广告业务  联系我们  信息服务

Processed in 0.186 second(s), 10 queries, Memory 4.62 M