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市质量技术监督局食品生产安全监管职能履行至2013年12月15日(含12月15日),自12月16日起,市质量技术监督局不再受理食品生产环节行政许可、行政复议、投诉申诉。12月16日之前受理、立案未办结的,移交至市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办理。
二、自2013年12月16日起,食品生产环节行政许可、行政复议、投诉申诉由市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受理。北海市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办公地址:北海市北部湾西路66号南亚大厦1号楼,食品生产监管科联系电话:0779-3901343 。
特此公告。
北海市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 北海市质量技术监督局
2013年12月16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