当前位置: 首页 » 政策法规 » 地方法规 »关于加强2014年节日期间保健食品化妆品安全监管工作的通知

关于加强2014年节日期间保健食品化妆品安全监管工作的通知

扫描二维码 分享好友和朋友圈
放大字体  缩小字体 2014-01-10 16:20:07  来源:山东省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  浏览次数:1225
核心提示:2014年春节即将来临,保健食品、化妆品市场供需两旺,现下发做好节日期间全省保健食品化妆品安全监管工作通知。
发布单位
山东省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
山东省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
发布文号 暂无
发布日期 2014-01-02 生效日期 暂无
有效性状态 废止日期 暂无
备注  http://www.sdfda.gov.cn/art/2014/1/8/art_153_41827.html
各市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
 
  2014年春节即将来临,保健食品、化妆品市场供需两旺,是群众购买和消费保健食品、化妆品相对集中的时期,也是安全事故的多发期。为切实做好节日期间保健食品、化妆品安全监管工作,维护全省保健食品和化妆品市场秩序及人民群众使用安全,防止安全事故的发生,现就做好节日期间全省保健食品化妆品安全监管工作通知如下:
 
  一、提高认识,切实加强领导
 
  节日期间,各市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要把维护广大人民群众的身体健康和安全放在首位,充分认识抓好节日期间保健食品化妆品安全监管工作的重要性,高度重视保健食品化妆品安全工作,加强领导,落实责任,细化措施,强化监督,严格责任追究制度,切实抓好保健食品及化妆品安全监管,确保全省节日期间保健食品及化妆品市场安全稳定、人民群众使用安全。
 
  二、突出重点,强化监督管理
 
  一是要加强保健食品化妆品生产企业的监督检查。对保健食品化妆品采购使用假劣原料、违法添加、随意变更批准产品配方以及生产工艺进行生产的违法、违规行为开展重点检查。
 
  二是要切实规范保健食品和化妆品市场秩序。要紧密结合节日消费特点,加大对保健食品、化妆品经营单位的监督检查力度,重点检查药店、商场、超市、专卖店和批发市场等保健食品、化妆品经营场所,查看经营单位是否严格实施索证索票制度,产品来源是否可追溯,严防不合格产品流入市场。
 
  三是要加大对非法宣传的查处力度。重点查看保健食品化妆品标签标识是否涉及疾病的预防、治疗功能,是否宣传“药妆”、使用医疗术语等,严防不法分子利用节假日期间进行虚假宣传和非法销售行为。
 
  三、加强值班,做好应急工作
 
  要针对节日期间可能出现的各种突发情况,细化应急处置预案,密切关注保健食品化妆品安全动态,部署足够应急力量,充分做好应对和处置突发事件的准备工作。一旦遇有重大突发事件和重要紧急情况,要立即按照规定报告,并及时采取措施,妥善处置,将损失和影响降到最低限度。要强化信息报送制度,确保信息报送及时准确。对因瞒报、迟报、漏报延误处置时机或造成重大影响的,要按规定严肃追究相关人员的责任。
 
  山东省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
 
  2014年1月2日
 地区: 山东 
 标签: 化妆品 保健食品 
食品伙伴网提供标准法规解读、舆情监控、合规咨询、申报注册等服务。
电询:0535-2129301
QQ:2891238009
食品标法圈
实时把握食品标法动态
请扫码关注食品标法圈

声明:

① 凡本网所有原始/编译文章及图片、图表的版权均属食品伙伴网所有,如要转载,需注明“信息来源:食品伙伴网”。
② 凡本网注明“信息来源:XXX(非食品伙伴网)”的作品,均转载自其他媒体,转载目的在于传递更多的信息,并不代表本网赞同其观点和对其真实性负责。
※ 邮箱:law#foodmate.net(发邮件时请将#换成@) QQ:139307733

 
 
[ 政策法规搜索 ]  [ 加入收藏 ]  [ 告诉好友 ]  [ 打印本文 [ 关闭窗口 ]

 

 
 
按分类浏览
国家法规 (12147) 国外法规 (3603)
地方法规 (42154) 法规动态 (95)
法规解读 (2958) 其他法规 (345)
推荐地方法规
点击排行
按国家或地区浏览

法规中心  关于我们  广告业务  联系我们  信息服务

Processed in 0.045 second(s), 10 queries, Memory 4.62 M