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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印发《益阳市餐饮服务环节湿米粉、湿面条食品安全专项整治工作方案》的通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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放大字体  缩小字体 2014-01-02 01:46:40  来源:益阳市人民政府  浏览次数:1727
核心提示:为切实加大对湿米粉、湿面条的监管力度,维护广大消费者健康权益,确保全市餐饮服务环节食品安全,根据市政府领导的指示,结合我市实际,决定在全市开展餐饮服务环节湿米粉、湿面条食品安全专项整治,特制定益阳市餐饮服务环节湿米粉、湿面条食品安全专项整治工作方案。
发布单位 暂无 发布文号 暂无
发布日期 暂无 生效日期 暂无
有效性状态 废止日期 暂无
备注  http://www.yiyang.gov.cn/zwgk/cdlyxxgk/sbaq/tzgg/56635.htm
各区县(市)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分局),大通湖区社会发展局,局机关各科室(支队、中心):
 
  现将《益阳市餐饮服务环节湿米粉、湿面条食品安全专项整治工作方案》印发给你们,请认真组织实施。
 
  二〇一二年五月二十四日
 
  益阳市餐饮服务环节湿米粉、湿面条食品安全专项整治工作方案
 
  为全面贯彻落实《中华人民共和国食品安全法》、《中华人民共和国食品安全法实施条例》、《国务院办公厅关于严厉打击食品非法添加行为切实加强食品添加剂监管的通知》(国办发〔2011〕20号)要求,切实加大对湿米粉、湿面条的监管力度,维护广大消费者健康权益,确保全市餐饮服务环节食品安全,根据市政府领导的指示,结合我市实际,决定在全市开展餐饮服务环节湿米粉、湿面条食品安全专项整治,特制定本方案。
 
  一、工作目标
 
  通过开展集中整治,有效打击我市餐饮服务环节存在的使用不合格原料生产、违法使用非食用物质和滥用食品添加剂、生产销售不符合强制性标准的湿米粉、湿面条等违法行为,切实提高我市湿米粉、湿面条的总体质量水平和餐饮服务单位食品安全水平。
 
  二、组织领导
 
  为切实加强我市餐饮服务环节湿米粉、湿面条食品安全专项整治工作的组织领导,决定成立专项整治工作领导小组,谌训兵任组长,吕尔洲任副组长,成员为胡兵、熊剑波,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办公室设在市局食监科,负责组织、协调和督促专项整治工作的落实,吕尔洲兼任办公室主任。
 
  三、整治对象
 
  使用湿米粉、湿面条的餐馆、食堂,以学校食堂、小餐饮店、火锅店为重点整治对象。
 
  四、整治重点内容
 
  餐馆、食堂等餐饮单位购进使用无证无照、产品质量不合格、无索证资料的湿米粉、湿面条的行为。
 
  五、整治时间
 
  此次全市餐饮服务环节湿米粉、湿面条食品安全专项整治工作为期二个月,时间从5月下旬开始,7月下旬结束。
 
  六、工作要求
 
  (一)提高认识,加强领导。市政府高度重视此次专项整治工作,黄东红副市长提出了明确的要求。全市各级食品药品监督管理部门要从落实科学发展观和维护社会和谐的高度出发,把思想认识统一到市政府的部署上来,通过开展餐饮服务环节湿米粉、湿面条食品安全专项整治举一反三,认真吸取经验教训,切实增强责任感和紧迫感,高度重视此次专项整治工作,认真履行监管职责。要结合辖区实际,开展专题研究,制定切实可行的工作方案,及时进行周密部署,将专项整治工作抓紧、抓好、抓出成效。
 
  (二)落实责任,监管到位。各区县(市)局(分局)要层层细化分解任务和责任,结合当前正在开展的打击食品非法添加和滥用食品添加剂专项整治行动,加大餐饮服务环节清查和抽检力度。抽检的样品统一送市质监局国检中心检验。对无证无照、产品质量不合格的湿米粉、湿面条依法采取有效措施,立即责令餐饮经营者全部停止使用;对责令停止使用的不合格食品要严格封存,造册登记,依法进行处理;对索证资料不全的湿米粉、湿面条,要责令改正,给予警告,逾期不改正的依法予以行政处罚,情节严重的吊销餐饮服务许可证。
 
  (三)各司其职,通力配合。各区县(市)局(分局)要在当地政府领导下,会同和配合质检、工商、卫生等相关职能部门做好专项整治工作,及时通报工作信息,做到信息互通互享,形成工作合力。
 
  (四)及时报送工作信息。对本辖区发生的重大情况、重大案件要立即报告当地政府和市局,不得瞒报、迟报、漏报、误报。专项整治结束后,各区县(市)局(分局)应对专项整治工作进行全面认真总结,并以书面总结形式报市局食监科(联系人:吴卫平,联系电话:2261012,电子邮箱:yyssjk@126.com)。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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