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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印发《2012年益阳市学校餐饮服务食品安全专项整治工作方案》的通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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放大字体  缩小字体 2013-12-27 11:43:21  来源:益阳市人民政府  浏览次数:1193
核心提示:为认真贯彻落实《食品安全法》、《食品安全法实施条例》、《餐饮服务许可管理办法》和《餐饮服务食品安全监督管理办法》有关要求,根据省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有关文件要求,结合我市实际,我局决定在2012年继续开展全市学校餐饮服务食品安全专项整治。
发布单位 暂无 发布文号 暂无
发布日期 暂无 生效日期 暂无
有效性状态 废止日期 暂无
备注  http://www.yiyang.gov.cn/zwgk/cdlyxxgk/sbaq/tzgg/56634.htm
各区县(市)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分局),南县卫生局,大通湖区社会发展局:
 
  为进一步加强学校餐饮服务食品安全监管工作,我局决定2012年继续在全市开展学校餐饮服务食品安全专项整治行动,现将《2012年益阳市学校餐饮服务食品安全专项整治工作方案》印发给你们,请认真组织实施。
 
  二○一二年八月八日
 
  2012年益阳市学校餐饮服务食品安全专项整治工作方案
 
  为认真贯彻落实《食品安全法》、《食品安全法实施条例》、《餐饮服务许可管理办法》和《餐饮服务食品安全监督管理办法》有关要求,根据省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有关文件要求,结合我市实际,我局决定在2012年继续开展全市学校餐饮服务食品安全专项整治。现制定如下工作方案:
 
  一、整治目标
 
  通过集中开展专项整治,强化许可与日常监督,进一步增强学校及周边餐饮服务单位食品安全责任意识和法制意识,完善食品安全相关制度,落实食品安全管理责任,提高食品安全设施配置水平,规范餐饮加工制作行为,使学校及周边餐饮服务单位安全状况明显改善,从而有效预防食品安全事故发生,保障广大师生身心健康和生命安全。
 
  二、整治重点
 
  (一)重点区域:全市各级各类学校及学校周边区域,特别是农村和城乡结合部的学校及学校周边区域。学校周边区域主要是指学校校门200米以内的范围。
 
  (二)重点单位:学校食堂及学校周边区域餐饮服务单位,特别是农村中小学食堂、幼儿园食堂及学校周边小餐馆等。
 
  (三)重点品种:粮油及米面制品、奶制品、豆制品、饮料、畜禽肉及制品、水产品、调味品等。
 
  (四)重点内容
 
  1.学校食堂食品安全制度建立及执行情况。认真核查学校食堂安全管理制度是否健全,是否建立学校法人代表为食品安全第一责任人,主管校长(负责人)具体负责的工作制度,是否将食堂食品安全工作纳入学校日常管理,中小学校食堂是否承包经营等。
 
  2.餐饮服务许可证持有情况。认真核查学校食堂餐饮服务制度落实情况,是否无证,许可证是否过期,是否存在超范围、超能力经营问题;对新开办的食堂,要严格按照《餐饮服务许可管理办法》规定办理许可,对设计布局不合理、设施设备不完善、食品安全管理制度不健全、食品安全管理人员配置不到位、不具备相应条件的学校食堂,一律不予核发《餐饮服务许可证》;对因许可条件发生变化,未及时办理变更、延续、补发或注销手续的,责令其及时办理;对未经许可从事餐饮经营的,要严格依法查处。
 
  3.食品原料采购索证索票情况。认真核查学校食堂采购食品及原料、食品添加剂及食品相关产品是否严格执行索证索票制度,是否货证票据相符,是否建立进货验收台账;食品仓储是否符合要求,有无过期食品,使用的植物油是否为散装或周转桶装植物油;大宗食品采购是否相对定点,有无采购协议。重点检查有无来源不明的禽畜肉及制品、食用油脂、散装调味品、一次性餐盒和筷子等。
 
  4.加工场所及过程卫生情况。认真核查学校食堂内外环境是否整洁,是否有消除老鼠、蟑螂、苍蝇和其他有害昆虫及孳生条件的防护措施;通风和排气是否良好,食品加工过程能否做到流程清晰、标志明确,加工工具和设施分开使用,原料、半成品及成品定位存放,避免交叉污染;加工场所各功能间是否齐全;食品加工过程能否烧熟煮透,是否按规定留样,是否具有留样设备,留样设备是否正常运转;能否保持冷藏设施定期清理;是否配备有效消毒设施和保洁设施;卫生清扫工具是否有专用存放场所。
 
  5.从业人员个人卫生情况。认真核查从业人员是否持有有效健康、培训合格证明;是否掌握应知应会岗位卫生知识;工作时是否穿戴洁净的工作衣帽;是否留有长指甲、戴首饰;是否患有有碍食品安全疾病仍从事直接入口食品工作等。
 
  6.食品添加剂使用情况。认真核查食品添加剂采购和使用管理制度落实情况,使用品种和用量是否符合GB2760《食品添加剂使用卫生标准》,是否达到专柜存放、专人负责和专用台账要求。
 
  7.学校饮用水安全情况。学校食堂用水是否符合饮用水有关规定要求。
 
  8.学校周边餐饮店是否取得餐饮服务许可证,加工经营场所卫生条件和状况是否符合要求;食品从业人员是否取得健康和食品安全知识培训证明;食品采购、贮存、加工、餐具消毒各环节的管理是否落实。
 
  三、时间安排
 
  专项整治分四个阶段,时间从2012年8月至10月。
 
  (一)动员部署阶段(8月底前)。各区县(市)食品药品监管部门要研究制定本辖区、本系统的专项整治实施方案,提出具体的整治任务和措施,全面动员部署,层层分解落实。
 
  (二)自查自纠阶段(9月15日底)。各地食品药品监管部门按照属地监管原则,督促和指导辖区内各级各类学校及周边餐饮服务单位按照整治工作方案的要求组织自查,深入查找存在的突出问题和薄弱环节,认真及时进行整改。
 
  (三)集中整改阶段(9月16日至10月20日)。各地要按照本方案要求,对重点区域、重点单位、重点品种和重点内容开展全面、深入、细致的监督检查,督促整改存在的问题,依法查处违法行为。
 
  (四)总结抽查阶段(10月下旬)。各地要对专项整治任务完成情况进行分析总结。我局将与教育行政部门适时组织联合抽查,对管理不严、问题突出、隐患较大的餐饮单位进行严肃处理并通过媒体向社会公布,抽查结果通报当地政府。
 
  四、整治要求
 
  (一)切实加强组织领导。各级食品药品监管部门要高度重视学校食堂食品安全监管工作,将集中整治与日常监管、食堂自律与强化监管、全面推进与重点突破有机结合,坚持标本兼治、着力治本,努力做到宣传教育贯穿始终、完善制度贯穿始终、落实责任贯穿始终、检查指导贯穿始终,确保专项整治取得实效。
 
  (二)建立工作协作机制。各级食品药品监管部门要与教育行政部门加强沟通,密切配合,全面落实整治要求,使学校食堂的采购、加工、个人卫生和自身管理上一个新台阶。
 
  (三)强化食品安全知识培训。各级食品药品监管部门要加强对学校食堂食品安全宣传教育,认真组织学习食品安全有关法律法规,督促学校切实承担餐饮服务食品安全第一责任人的责任,建立健全各项管理制度,确保各项工作不留盲点、不留死角。
 
  (四)认真组织隐患排查。各级食品药品监管部门要按照属地监管原则,组织对辖区各类学校食堂(尤其是农村学校食堂和幼儿园食堂)进行全面排查,查找薄弱环节,采取有效措施,堵塞管理漏洞,及时消除安全隐患。
 
  (五)加强食品原料监测抽检。各级食品药品监管部门要针对学校食堂的主要食品原料、重点食品品种以及餐饮具消毒效果进行抽检,及时掌握食堂食品安全状况。
 
  (六)推进学校食堂食品安全示范工程建设。各级食品药品监管部门要和当地教育行政部门密切配合,以本次整治为契机,在各级各类学校中加快创建一批食品安全示范食堂(放心食堂),充分发挥示范食堂的带动作用。
 
  (七)落实食品安全事故防控责任。各级食品药品监管部门要将学校食堂作为食品安全事故防控的重点,采取有效措施,落实防控责任;指导学校制定餐饮食品安全事故应急预案,提高防控水平和应对能力。
 
  (八)严查违法违规经营行为。各级食品药品监管部门要依法严厉查处学校及周边餐饮服务单位无证无照经营等违法违规行为,对性质恶劣、造成严重后果的餐饮单位,要严格依法处罚;涉嫌犯罪的,要及时移送司法机关。
 
  (九)重视新闻宣传报道。各地要组织新闻媒体开展专项整治专题报道,坚持以正面宣传为主,重点报道学校食堂在基础设施改造、制度建设、食品安全责任落实和学校周边小餐饮整治方面取得的成绩,集中报道一批好典型、好经验、好做法,增强社会公众对学校食堂食品安全的信心。
 
  (十)及时上报相关材料。各地要认真做好信息报送和专项整治工作总结,总结(要求有数据及工作建议)和汇总统计表(附件3、4)电子版及整治相关图片资料,于10月20日前上报市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
 
  市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联系人:吴卫平
 
  联系电话:0737—2261012
 
  电子邮箱:yyssjk@126.com
 
  附表1:益阳市学校食堂食品安全专项整治自查表
 
  附表2:学校食堂食品安全专项整治监督检查表
 
  附表3:学校食堂食品安全专项整治自查汇总表
 
  附表4:2012益阳市学校及周边餐饮食品安全整治汇总表       附件下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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