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南昌市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成立南昌市食品药品监督管理机构改革领导小组的通知(洪府厅字〔2013〕499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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放大字体  缩小字体 2013-12-11 08:56:07  来源:南昌市人民政府  浏览次数:2208
核心提示:加强对南昌市食品药品监督管理机构改革工作的组织领导,统筹协调和整体推进我市食品药品监督管理体制改革和机构调整工作,经市政府研究,决定成立南昌市食品药品监督管理机构改革领导小组。
发布单位
南昌市人民政府办公厅
南昌市人民政府办公厅
发布文号 洪府厅字〔2013〕499号
发布日期 2013-11-15 生效日期 暂无
有效性状态 废止日期 暂无
备注  http://xxgk.nc.gov.cn/bmgkxx/szfb_3_1/fgwj/qtygwj/201311/t20131119_592737.htm
各县(区)人民政府,各开发区(新区)管委会,市政府各部门:
 
  为贯彻落实《国务院关于地方改革完善食品药品监督管理体制的指导意见》(国发〔2013〕18号),加强对我市食品药品监督管理机构改革工作的组织领导,统筹协调和整体推进我市食品药品监督管理体制改革和机构调整工作,经市政府研究,决定成立南昌市食品药品监督管理机构改革领导小组,领导小组组成人员名单如下:
 
  组 长:郭 安  市委副书记、市政府代市长
 
  副组长:张鸿星  市委常委、市政府常务副市长
 
  姚燕平  市政府副市长
 
  张根水  市政府副市长
 
  杨文斌  市政府秘书长
 
  成 员:郑志军  市委组织部副部长
 
  陶寒光  市编办主任
 
  唐旭平  市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局长
 
  吁小平  市公安局副局长
 
  陈以荻  市财政局局长
 
  朱敏华  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局长
 
  胡荣棣  市农业局局长
 
  陆 萍  市商贸委主任
 
  张 力  市卫生局局长
 
  徐云辉  市工商行政管理局局长
 
  许卫华  市质量技术监督局局长
 
  领导小组办公室设在市编办,陶寒光同志兼任办公室主任。领导小组不作为市政府议事协调机构,任务完成后自动撤销。
 
  2013年11月15日
 地区: 江西 
 标签: 体制改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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