当前位置: 首页 » 政策法规 » 地方法规 »南昌市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成立南昌市食品药品监督管理机构改革领导小组的通知(洪府厅字〔2013〕499号)

南昌市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成立南昌市食品药品监督管理机构改革领导小组的通知(洪府厅字〔2013〕499号)

扫描二维码 分享好友和朋友圈
放大字体  缩小字体 2013-12-11 08:56:07  来源:南昌市人民政府  浏览次数:2204
核心提示:加强对南昌市食品药品监督管理机构改革工作的组织领导,统筹协调和整体推进我市食品药品监督管理体制改革和机构调整工作,经市政府研究,决定成立南昌市食品药品监督管理机构改革领导小组。
发布单位
南昌市人民政府办公厅
南昌市人民政府办公厅
发布文号 洪府厅字〔2013〕499号
发布日期 2013-11-15 生效日期 暂无
有效性状态 废止日期 暂无
备注  http://xxgk.nc.gov.cn/bmgkxx/szfb_3_1/fgwj/qtygwj/201311/t20131119_592737.htm
各县(区)人民政府,各开发区(新区)管委会,市政府各部门:
 
  为贯彻落实《国务院关于地方改革完善食品药品监督管理体制的指导意见》(国发〔2013〕18号),加强对我市食品药品监督管理机构改革工作的组织领导,统筹协调和整体推进我市食品药品监督管理体制改革和机构调整工作,经市政府研究,决定成立南昌市食品药品监督管理机构改革领导小组,领导小组组成人员名单如下:
 
  组 长:郭 安  市委副书记、市政府代市长
 
  副组长:张鸿星  市委常委、市政府常务副市长
 
  姚燕平  市政府副市长
 
  张根水  市政府副市长
 
  杨文斌  市政府秘书长
 
  成 员:郑志军  市委组织部副部长
 
  陶寒光  市编办主任
 
  唐旭平  市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局长
 
  吁小平  市公安局副局长
 
  陈以荻  市财政局局长
 
  朱敏华  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局长
 
  胡荣棣  市农业局局长
 
  陆 萍  市商贸委主任
 
  张 力  市卫生局局长
 
  徐云辉  市工商行政管理局局长
 
  许卫华  市质量技术监督局局长
 
  领导小组办公室设在市编办,陶寒光同志兼任办公室主任。领导小组不作为市政府议事协调机构,任务完成后自动撤销。
 
  2013年11月15日
 地区: 江西 
 标签: 体制改革 
食品伙伴网提供标准法规解读、舆情监控、合规咨询、申报注册等服务。
电询:0535-2129301
QQ:2891238009
食品标法圈
实时把握食品标法动态
请扫码关注食品标法圈

声明:

① 凡本网所有原始/编译文章及图片、图表的版权均属食品伙伴网所有,如要转载,需注明“信息来源:食品伙伴网”。
② 凡本网注明“信息来源:XXX(非食品伙伴网)”的作品,均转载自其他媒体,转载目的在于传递更多的信息,并不代表本网赞同其观点和对其真实性负责。
※ 邮箱:law#foodmate.net(发邮件时请将#换成@) QQ:139307733

 
 
[ 政策法规搜索 ]  [ 加入收藏 ]  [ 告诉好友 ]  [ 打印本文 [ 关闭窗口 ]

 

 
 
按分类浏览
国家法规 (11804) 国外法规 (3603)
地方法规 (41721) 法规动态 (12)
法规解读 (2884) 其他法规 (536)
推荐地方法规
点击排行
按国家或地区浏览

法规中心  关于我们  广告业务  联系我们  信息服务

Processed in 0.649 second(s), 10 queries, Memory 4.6 M