当前位置: 首页 » 政策法规 » 地方法规 »库尔勒市2013年餐饮服务食品安全宣传工作方案(库政办发〔2013〕72号)

库尔勒市2013年餐饮服务食品安全宣传工作方案(库政办发〔2013〕72号)

扫描二维码 分享好友和朋友圈
放大字体  缩小字体 2013-11-22 14:24:08  来源:库尔勒人民政府  浏览次数:2078
核心提示:按照国家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关于印发2012年餐饮服务食品安全宣传工作方案的通知》(国食药监食〔2012〕121号文件)要求,我市结合2013年餐饮服务食品安全重点工作安排,库尔勒人民政府制定库尔勒市2013年餐饮服务食品安全宣传工作方案.
发布单位
库尔勒人民政府
库尔勒人民政府
发布文号 库政办发〔2013〕72号
发布日期 2013-04-30 生效日期 暂无
有效性状态 废止日期 暂无
备注  http://www.xjkel.gov.cn/gk/zcfg/gfxwj/fzbfw/33871.htm
各乡、镇、场,各街道办事处,市政府各部门,市属各单位:
 
  《库尔勒市2013年餐饮服务食品安全宣传工作方案》已经市人民政府同意,现印发给你们,请结合实际认真贯彻执行。
 
  库尔勒市人民政府办公室
 
  2013年4月30日
 
  库尔勒市2013年餐饮服务食品安全宣传工作方案
 
  为切实做好餐饮服务食品安全宣传工作,努力提高全社会食品安全意识,不断提升餐饮服务食品安全水平,确保我市各族群众饮食安全,按照国家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关于印发2012年餐饮服务食品安全宣传工作方案的通知》(国食药监食〔2012〕121号文件)要求,我市结合2013年餐饮服务食品安全重点工作安排,制定本方案。
 
  一、工作任务
 
  围绕2013年全市餐饮服务食品安全监管工作的总体部署和重点工作,充分发挥各类媒体宣传阵地作用,精心组织,科学安排,深入发动,使餐饮服务食品安全宣传工作成为强化监管工作的有力助推器。动员全社会积极参与餐饮服务食品安全监督工作,共同构筑餐饮服务食品安全坚固防线,全面提高餐饮服务食品安全监管和保障水平。
 
  二、宣传主要内容
 
  (一)宣传餐饮服务食品安全监管法律法规和规章制度。深入宣传《食品安全法》及其实施条例、《餐饮服务许可管理办法》、《餐饮服务食品安全监督管理办法》、《餐饮服务食品安全操作规范》、《重大活动餐饮服务食品安全监督管理规范》、《餐饮服务单位食品安全监管信用信息管理办法》、《餐饮服务食品安全监督量化分级管理工作指导意见》等与餐饮服务食品安全工作密切相关的法律、法规、规章和规范性文件。
 
  (二)宣传餐饮服务食品安全监管工作举措、进展及成效。重点宣传我市在贯彻落实国家有关加强餐饮服务食品安全监管与整治的各项工作部署,以及在完善监管体系、创新监管机制、落实监管责任、提高监管效能、加强日常监管、深化治理整顿、推进分级管理等方面所取得的成效。
 
  (三)宣传餐饮服务食品安全先进典型。重点宣传餐饮服务食品安全示范工程建设情况、餐饮服务食品安全监管先进人物或先进事迹。
 
  (四)普及餐饮服务食品安全知识。积极引导消费者寻找笑脸就餐,广泛宣传餐饮服务食品安全常识,进一步提高科学消费、理性消费意识。
 
  三、工作安排
 
  (一)宣传方式
 
  1.市创建工作领导小组各成员单位以5月份“食品安全宣传月”为契机,组织开展形式多样、全方位的宣传活动。
 
  2.全年在电视台宣传餐饮服务食品安全监管法律法规制度不少于4次,插播餐饮服务环节食品安全知识、播发“滚动字幕”,制作短小精悍、朗朗上口的“餐饮服务食品安全公益宣传语”,拍摄汇报宣传专题片。
 
  3.全年在广播电台报道宣传餐饮服务食品安全先进典型、餐饮服务食品安全监管先进人物或先进事迹不少于4次,结合行风热线重点宣传餐饮服务食品安全示范工程建设情况。
 
  4.在报刊上广泛宣传餐饮服务食品安全监督量化分级管理工作成效及有关工作动态,定期公布量化分级评定结果,及时发布有关消费警示。
 
  5.在公交车开设视频宣传专栏,在各类交通工具、车站广告牌上以及社区住宅楼道内张贴餐饮服务食品安全宣传海报和公益宣传广告;大力宣传创建餐饮服务食品安全百千万示范工程和“寻找笑脸就餐”活动的相关内容、动态和成效。
 
  6.搭建信息沟通平台,建立餐饮监管单位和食品药品安全协管、信息员QQ群,通过网络平台宣传贯彻有关法律法规及知识,答疑解惑,互相交流。
 
  7.制作印刷餐饮服务食品安全知识宣传册10000本,宣传单50000张,各种宣传画6000张,制作宣传品手提袋、围裙、各5000个,学生课程表10000张,一次性口杯20000个。
 
  8.制作宣传展板20个,开展餐饮服务食品安全“五进”活动,深入学校、农村、社区、机关、工地宣传餐饮服务食品安全法律法规知识和科普知识,提高全民食品安全意识和科学素养。
 
  9.定期通过手机短信向各族群众发送餐饮服务食品安全警示语。
 
  10.开展“我执法,你参与”食品药品安全执法活动,组织、引导市民、企业代表、义务监督员以及民工代表参与到监督检查以及食品、餐饮具抽检过程中。
 
  11.开展“你举报,我查处”食品药品安全大整治活动,畅通举报投诉渠道,落实有奖举报制度,鼓励公众举报食品、药品、保健食品、化妆品领域质量安全问题。
 
  (二)市创建工作领导小组成员单位职责分工
 
  市创建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市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负责全市餐饮服务食品安全示范创建活动的日常管理工作,按照创建自治区级餐饮服务食品安全示范市的标准组织开展申报工作;定期向市创建工作领导小组报告全市创建工作进展情况,组织相关部门制定餐饮服务食品安全示范乡镇(街道)、放心(示范)街和放心(示范)店考评细则,并组织对示范乡镇(街道)、放心(示范)街和放心(示范)店的评价、审核、审定;组织开展宣传活动,制作提供有关宣传材料;承担市创建工作领导小组交办的其他工作。
 
  市委宣传部:牵头负责示范创建活动宣传和新闻报道工作,协调媒体关系,营造良好氛围。
 
  市财政局:负责创建工作经费保障,将餐饮服务食品安全示范创建活动各类经费纳入财政预算。
 
  市商经委:负责餐饮服务环节牲畜屠宰、酒类和食盐(加碘盐)等安全监管工作,做好餐饮服务单位的扶优扶强工作和有关宣传活动。
 
  市卫生局:负责对城乡餐饮服务单位饮用水等公共卫生指标的卫生监测检查;全面完善市食品安全委员会工作机制,协调成员单位开展示范创建工作;组织对全市集中式餐具消毒单位人员培训及宣传活动,掌握餐饮具消毒知识。
 
  市住建局:负责建筑工地食堂的协调管理工作,按照相关管理要求,配合市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监督工地食堂制定各项规章制度以及从业人员上岗培训、食堂环境卫生监督检查等工作;协助市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开展建筑工地食堂的示范创建工作,开展有关知识的宣传;负责整治辖区内餐饮服务单位的占道经营行为。
 
  市工商局:负责对餐饮服务单位实行监督管理,保护消费者合法权益;全年开展食品流通环节食品安全宣传活动不少于4次;依据工商行政管理法规组织查处侵犯消费者权益案件。
 
  市质监局:负责对食品加工企业实施监督管理;全年开展食品加工环节食品安全宣传活动宣传不少于4次;依据相关法律法规组织查处食品加工环节违法违规案件。
 
  市环保局:负责加大对餐饮服务单位的油烟污染治理,做到宣传到位,排放规范、达标。
 
  市规划局:负责统一规划、审批放心(示范)街标识牌及宣传公示橱窗。
 
  市旅游局:负责将餐饮服务食品安全规范和标准纳入旅游景区相关服务标准,将餐饮服务食品安全工作纳入旅游景区质量等级的划分与评定工作,督促旅游景区经营者认真履行相关职责;协助市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开展餐饮服务放心(示范)店和旅游景区、风情园餐饮服务示范店的创建工作;开展食品安全宣传培训工作,张贴宣传画,开展知识讲座。
 
  市教育局:负责督促学校建立以校长为第一责任人的学校食堂食品安全责任制,加强从业人员食品安全知识和技能培训,确保采购、加工、供应、储存等关键环节安全可控;协助市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开展校园食品安全隐患排查整治活动和学校(幼托机构)放心(示范)店创建工作;制作通俗易懂的宣传栏和板报,在校园内悬挂宣传图片;开设“食品药品安全知识”课堂、安排一定课时开展校园食品药品安全知识宣教。
 
  乡、镇、场,街道办事处:负责辖区内餐饮服务食品安全示范创建工作,成立相应组织机构,制定示范创建活动实施方案;建立辖区食品安全监管队伍,加强对餐饮服务单位的监管,督促其按照创建标准,改造硬件设施、完善资料和健全制度,督促村(社区)开展创建餐饮服务食品安全示范创建活动相关宣传工作,营造浓厚的创建活动氛围;负责放心(示范)街风貌打造及农村集体聚餐登记备案管理工作。
 
  四、工作要求
 
  (一)提高认识,加强领导。要充分认识加强餐饮服务食品安全宣传工作的重要地位和作用,各市创建工作领导小组所有成员单位的单位负责人为第一责任人,要切实加强组织领导,精心组织,细化方案,狠抓落实,确保宣传活动取得丰硕成果。市人民政府将把宣传工作纳入绩效考核食品安全指示内容之一,推动宣传工作的深入开展。
 
  (二)贴近实际,务求实效。要坚持广度和深度相结合,充分利用各类媒体,采取多种宣传报道手段,充分发挥不同媒介的优势和特点,从不同侧面、不同角度进行全方位、高强度的宣传和报道,同时要使宣传工作贴近生活、贴近实际、贴近群众,做到社会广为人知、群众深受教育。
 
  (三)统筹兼顾,创新形式。要将宣传工作与餐饮服务食品安全监管工作紧密结合起来,坚持集中宣传与日常教育相结合的方式,要针对群众关注的热点,认真筹划活动内容和形式,营造宣传氛围充分彰显宣传活动成果。
 
  (四)齐抓共管,形成合力。要增强工作的主动性,大力宣传介绍食品药品监管工作的新进展、新举措、好经验以及典型事例。强化大局意识,相互协作、相互支持,真正形成对外宣传的合力,努力营造适应新形势、新任务、新要求的全方位、多层次、宽领域的宣传格局。
 
  (五)市创建工作领导小组各成员单位,要注重收集各类创建资料,于2013年5月30日前将资料整理成册,报市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
 
  联系人:陆海燕,联系电话:2502228,13899001573。
 
  附件:库尔勒市餐饮服务食品安全示范工程建设宣传标语
 
  附件
 
  库尔勒市餐饮服务食品安全示范工程建设宣传标语
 
  1.餐饮安全,百姓安康!
 
  2.安全饮食,健康生活!
 
  3.餐饮安全是健康的基石!
 
  4.心系餐饮安全,诚筑和谐家园!
 
  5.关爱生命健康,关注餐饮安全!
 
  6.餐饮安全天天讲,健康生活岁岁享!
 
  7.安全餐饮联万家,餐饮安全靠大家!
 
  8.餐饮服务你我他,安全放心众人夸!
 
  9.餐饮安全有保障,绿色消费享健康!
 
  10.餐饮安全系万家,监督管理靠大家!
 
  11.美丽库尔勒我的家,餐饮安全靠大家!
 
  12.餐饮安全你我同创,和谐健康大家共享!
 
  13.餐饮安全共同监督,健康和谐人人受益!
 
  14.餐饮安全从严把关,关爱健康责任如山!
 
  15.人人关注餐饮安全、人人重视餐饮安全!
 
  16.餐饮安全关系你我他,安全餐饮惠及千万家!
 
  17.培养餐饮安全公德心,争做和谐社会文明人!
 
  18.健康大厦始于一砖一石,餐饮安全凝聚一点一滴!
 
  19.手牵手维护餐饮食品安全,心连心构筑健康和谐家园!
 
  20.餐饮安全,你我共同的责任;
 
  安全餐饮,你我共同的心愿!
 
  21.依法加强监管,确保餐饮安全!
 
  22.建立诚信体系,保障餐饮安全!
 
  23.餐饮服务许可证,安全就餐有保障!
 
  24.餐饮监管来分级,笑脸就餐把心安!
 
  25.餐饮安全齐监督,健康生活同构筑!
 
  26.餐饮监管量化分级,笑脸保障就餐安全!
 
  27.保障餐饮食品安全,营造健康就餐环境!
 
  28.加强餐饮环节监管,严把食品“入口关”!
 
  29.食者无虑、饮者无忧、监管有法、安全有保!
 
  30.齐心协力抓餐饮安全,真心实意保群众健康!
 
  31.自制饮品调料需公示,保障餐饮安全要落实!
 
  32.严厉打击无证餐饮服务!
 
  33.严厉打击非法添加行为,切实保障饮食安全健康!
 
  34.完善餐饮食品安全监管体系,创新餐饮食品安全监管机制!
 
  35.提升餐饮食品安全监管能力,提高餐饮食品安全保障水平!
 
  36.齐心共建餐饮食品安全示范县(街、店)!
 
  37.示范创建齐参与,餐饮安全为大家!
 
  38.示范县(街、店)创建,健康你我他!
 
  39.示范街区你我共创,健康餐饮大家共享!
 
  40.创建餐饮示范工程,保障餐饮消费安全!
 
  41.树立诚信服务意识,保障餐饮食品安全!
 
  42.示范创建个个参与,和谐社会人人受益!
 
  43.创安全食街,做健康达人!
 
  44.餐饮食品安全示范街,放心就餐消费有保障!
 
  45.餐饮服务提供者是餐饮食品安全第一责任人!
 
  46.实施餐饮安全示范工程,促进经济社会和谐发展!
 
  47.创建餐饮食品安全示范工程,打造餐饮食品安全示范街区!
 
  48.餐饮安全重在落实!
 
  49.生熟分开,远离危害!
 
  50.四季豆,炒不熟易中毒!
 
  51.诚信是餐饮安全的保障!
 
  52.责任是佳肴中最美味的添加!
 
  53.倡导诚信经营,保障餐饮安全!
 
  54.学好食品安全法,餐饮消费保健康!
 
  55.索证索票严格采购,保质保量诚信供餐!
 
  56.豆角制作应炒熟炖透,熟食凉菜要当餐食用!
 
  57.加强餐饮服务安全管理,严格加工制作过程控制!
 
  58.保证餐饮服务食品质量,保障人民群众健康生活!
 
  59.以创建促管理,以管理促发展,以发展促规范,以规范保安全!
 
  60.手牵手把好餐饮质量关,心连心守好饮食安全门!
 
  61.公筷分餐,文明用餐!
 
  62.珍视健康,拒绝无证餐饮!
 
  63.豆浆好喝,煮熟才不中毒!
 
  64.开口吃个爽,莫把安全忘!
 
  65.欲食天下鲜,安全记心间!
 
  66.掌握就餐常识,打好健康基石!
 
  67.餐具卫生莫忽视,消毒保洁才放心!
 
  68.普及餐饮科学知识,增强安全防范能力!
 
  69.长一份知识求放心,积一份公德拒黑心!
 
  70.树立正确餐饮理念,养成良好就餐习惯!
 地区: 新疆 
 标签: 工作方案 餐饮服务 
食品伙伴网提供标准法规解读、舆情监控、合规咨询、申报注册等服务。
电询:0535-2129301
QQ:2891238009
食品标法圈
实时把握食品标法动态
请扫码关注食品标法圈

声明:

① 凡本网所有原始/编译文章及图片、图表的版权均属食品伙伴网所有,如要转载,需注明“信息来源:食品伙伴网”。
② 凡本网注明“信息来源:XXX(非食品伙伴网)”的作品,均转载自其他媒体,转载目的在于传递更多的信息,并不代表本网赞同其观点和对其真实性负责。
※ 邮箱:law#foodmate.net(发邮件时请将#换成@) QQ:139307733

 
 
[ 政策法规搜索 ]  [ 加入收藏 ]  [ 告诉好友 ]  [ 打印本文 [ 关闭窗口 ]

 

 
 
按分类浏览
国家法规 (11839) 国外法规 (3603)
地方法规 (41820) 法规动态 (211)
法规解读 (2903) 其他法规 (536)
推荐地方法规
点击排行
按国家或地区浏览

法规中心  关于我们  广告业务  联系我们  信息服务

Processed in 0.037 second(s), 9 queries, Memory 4.69 M