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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2年餐饮服务食品安全宣传工作方案(国食药监食[2012]121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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放大字体  缩小字体 2013-10-11 15:47:58  来源:国家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  浏览次数:1878
核心提示:为切实做好餐饮服务食品安全宣传工作,努力提高全社会食品安全意识,不断提升餐饮服务食品安全水平,按照国务院食品安全办、中国科协《关于印发2012年食品安全科普宣传工作方案的通知》(食安办〔2012〕8号)以及国家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关于印发2012年食品药品监督管理新闻宣传工作要点的通知》(食药监办法〔2012〕18号)、《关于印发全国餐饮服务食品安全宣传教育纲要(2011—2015)的通知》(国食药监食〔2010〕477号)的有关要求,结合2012年餐饮服务食品安全重点工作安排,国家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制定
发布单位
国家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
国家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
发布文号 国食药监食[2012]121号
发布日期 2012-05-10 生效日期 暂无
有效性状态 废止日期 暂无
备注 暂无
各省、自治区、直辖市及新疆生产建设兵团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北京市卫生局、福建省卫生厅:
 
  为进一步加强餐饮服务食品安全宣传工作,努力提高全社会食品安全意识,不断提升餐饮服务食品安全水平,根据《关于印发2012年食品安全科普宣传工作方案的通知》(食安办〔2012〕8号)、《关于印发2012年食品药品监督管理新闻宣传工作要点的通知》(食药监办法〔2012〕18号)和《关于印发全国餐饮服务食品安全宣传教育纲要(2011—2015)的通知》(国食药监食〔2010〕477号)的要求及2012年餐饮服务食品安全重点工作安排,国家局制定了《2012年餐饮服务食品安全宣传工作方案》,现印发给你们,请结合实际认真贯彻执行。
 
  国家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
 
  二○一二年五月十日
 
  2012年餐饮服务食品安全宣传工作方案
 
  为切实做好餐饮服务食品安全宣传工作,努力提高全社会食品安全意识,不断提升餐饮服务食品安全水平,按照国务院食品安全办、中国科协《关于印发2012年食品安全科普宣传工作方案的通知》(食安办〔2012〕8号)以及国家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关于印发2012年食品药品监督管理新闻宣传工作要点的通知》(食药监办法〔2012〕18号)、《关于印发全国餐饮服务食品安全宣传教育纲要(2011—2015)的通知》(国食药监食〔2010〕477号)的有关要求,结合2012年餐饮服务食品安全重点工作安排,制定本方案。
 
  一、工作任务
 
  围绕2012年餐饮服务食品安全重点工作,精心组织、科学安排、深入发动,使餐饮服务食品安全宣传工作成为强化监管工作的有力助推器。
 
  (一)宣传餐饮服务食品安全监管法律法规制度。深入宣传《食品安全法》及其实施条例、《餐饮服务许可管理办法》、《餐饮服务食品安全监督管理办法》、《餐饮服务食品安全操作规范》、《重大活动餐饮服务食品安全监督管理规范》、《餐饮服务单位食品安全监管信用信息管理办法》、《餐饮服务食品安全监督量化分级管理工作指导意见》等与餐饮服务食品安全工作密切相关的法律、法规、规章和规范性文件。
 
  (二)宣传餐饮服务食品安全监管工作举措、进展及成效。重点宣传地方各级餐饮服务食品安全监管部门认真贯彻落实国家有关加强餐饮服务食品安全监管与整治的各项工作部署,以及在完善监管体系、创新监管机制、落实监管责任、提高监管效能、加强日常监管、深化治理整顿、推进分级管理等方面所取得的成效。
 
  (三)宣传餐饮服务食品安全先进典型。重点宣传餐饮服务食品安全示范工程建设情况、餐饮服务食品安全监管先进人物或先进事迹。
 
  (四)普及餐饮服务食品安全知识。广泛宣传餐饮服务食品安全常识,进一步提高科学消费、理性消费意识。
 
  二、工作安排
 
  (一)积极参与全国食品安全宣传周活动。各地餐饮服务食品安全监管部门要围绕2012年全国食品安全宣传周“共建诚信家园、同铸食品安全”的主题,组织开展丰富多彩、形式多样、社会广泛参与的宣传教育活动。要采取发放宣传品、张贴标语、发布公益广告、举办食品安全知识讲座等形式,向公众宣传餐饮服务食品安全法律法规和科普知识,宣传监管职责、监管措施和取得的成效。
 
  (二)广泛宣传餐饮服务食品安全监督量化分级管理推进工作成效。结合全国餐饮服务食品安全监督量化分级管理推进会,组织新闻媒体对学校食堂(含托幼机构食堂)、集体用餐配送单位、中央厨房、大型以上(含大型)餐馆、旅游景区餐饮单位、餐饮连锁企业、供餐人数500人以上的机关及企事业单位食堂等监督量化分级推进工作情况进行专题报道。
 
  (三)系列报道餐饮服务食品安全示范工程建设成效。结合今年组织开展的国家餐饮服务食品安全示范县遴选活动,扎实开展示范工程创建活动宣传报道,组织消费者、媒体记者参观餐饮服务食品安全示范县、示范街、示范店,组织新闻单位进行系列宣传报道,展示示范工程建设成效,充分发挥示范工程的引领和辐射作用。
 
  (四)深入宣传打击食品非法添加和滥用食品添加剂以及重点品种综合治理成效。动态发布各地餐饮服务食品安全监管部门以集体用餐配送单位、中央厨房、火锅店等为重点,全面开展餐饮服务环节食品非法添加和滥用食品添加剂以及开展乳制品、食用油、肉类、酒类调味料等重点品种综合治理进展及取得的成效。
 
  (五)追踪报道深化学校食堂和旅游景区餐饮服务食品安全治理工作进展情况。及时报道各地餐饮服务食品安全监管部门会同教育、旅游等部门进一步落实食品安全主体责任所取得的成效。广泛宣传农村义务教育学生营养改善计划的意义、工作进展及取得的成效。举办学校食堂开放日活动,邀请学生家长等实地参观学校食堂。结合餐饮服务食品安全百千万示范工程建设,组织新闻媒体于第三季度集中开展学校示范食堂和旅游景区示范餐饮服务单位宣传报道。
 
  (六)专题报道严厉打击餐饮服务单位违法违规行为情况。重点宣传各地餐饮服务食品安全监管部门集中整治餐饮服务单位使用非食用物质和滥用食品添加剂,严格落实投诉举报制度、责任人约谈制度、犯罪案件移交制度,依法查处餐饮服务单位违法违规行为取得的显著成效。及时报道各地查处群众反映强烈、影响恶劣的违法违规典型案例。
 
  (七)继续举办餐饮服务食品安全知识竞赛。国家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将于2012年9月举办第三届餐饮服务食品安全知识竞赛,竞赛试题通过网络、报纸等媒体向社会发布。各地餐饮服务食品安全监管部门要积极组织动员社会各界广泛参与竞赛活动。
 
  (八)继续开展餐饮服务食品安全“五进”活动。各级餐饮服务食品安全监管部门领导要亲自带队,深入学校、农村、社区、机关、工地,讲解餐饮服务食品安全法律法规知识和科普知识,提高全民餐饮服务食品安全意识和科学素养,努力形成“人人关心餐饮安全、人人维护餐饮安全”的良好社会氛围。
 
  三、工作要求
 
  (一)提高认识,加强领导。要充分认识加强餐饮服务食品安全宣传工作的重要地位和作用,切实加强组织领导,精心组织,细化方案,狠抓落实,确保宣传活动取得丰硕成果。国家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将把宣传工作纳入监管绩效考核,推动宣传工作的深入开展。
 
  (二)贴近实际,务求实效。要坚持广度和深度相结合,充分利用各类媒体,采取多种宣传报道手段,充分发挥不同媒介的优势和特点,从不同侧面、不同角度进行全方位、高强度的宣传和报道;同时,要使宣传工作贴近生活、贴近实际、贴近群众,做到社会广为人知、群众深受教育。
 
  (三)统筹兼顾,创新形式。要将宣传工作与餐饮服务食品安全监管工作紧密结合起来,坚持集中宣传与日常教育相结合的方式;要针对群众关注的热点,认真筹划活动内容和形式,通过召开媒体通气会、新闻预发布会等形式,营造宣传氛围,充分彰显宣传活动成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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