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市政府办公厅关于成立上海市食品药品监督管理体制改革推进工作小组的通知(沪府办〔2013〕70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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放大字体  缩小字体 2013-11-06 10:41:20  来源:上海市人民政府  浏览次数:811
核心提示:经市政府研究,决定成立上海市食品药品监督管理体制改革推进工作小组(以下简称“工作小组”)。
发布单位
上海市人民政府
上海市人民政府
发布文号 沪府办〔2013〕70号
发布日期 2013-10-21 生效日期 暂无
有效性状态 废止日期 暂无
备注 http://www.shanghai.gov.cn/shanghai/node2314/node2319/node12344/u26ai37299.html
  上海市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成立上海市食品药品监督管理体制改革推进工作小组的通知
 
  各区、县人民政府,市政府有关委、办、局:
 
  经市政府研究,决定成立上海市食品药品监督管理体制改革推进工作小组(以下简称“工作小组”),其组成人员如下:
 
  组  长:时光辉 副市长
 
  副组长:吴建融 市政府副秘书长
 
  王  瑜 市编办主任
 
  阎祖强 市食安办主任、市食品药品监管局局长
 
  成  员:吴振国 市工商局局长
 
  黄小路 市质量技监局局长
 
  俞北华 市发展改革委主任
 
  孙  雷 市农委主任
 
  尚玉英 市商务委主任
 
  宋依佳 市财政局局长
 
  徐建光 市卫生计生委主任
 
  薛晓峰 市机管局局长
 
  周海洋 市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局局长
 
  刘  华 市政府法制办主任
 
  工作小组办公室设在市食品药品监管局,办公室主任由阎祖强同志兼任,副主任由成员单位分管领导担任。
 
  今后,工作小组组成人员的职务如有变动,由其所在单位接任领导自然替补。
 
  上海市人民政府办公厅
 
  2013年10月21日
 地区: 上海 
 标签: 体制改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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