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磐安县加强地沟油整治和餐厨废弃物管理实施方案(磐政办〔2010〕96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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放大字体  缩小字体 2013-10-22 11:20:19  来源:磐安县经贸局  浏览次数:828
核心提示:为加强"地沟油"和餐厨废弃物管理,严厉打击查处生产、销售和使用"地沟油"的违法行为,近期,县政府将组织开展地沟油整治,并加强餐厨废弃物的管理。磐安县政府现发布加强地沟油整治和餐厨废弃物管理实施方案。
发布单位
磐安县政府
磐安县政府
发布文号 磐政办〔2010〕96号
发布日期 2010-11-04 生效日期 暂无
有效性状态 废止日期 暂无
备注 http://www.pajm.gov.cn/menuinc/view.asp?newsid=1302
各镇乡人民政府,县政府各部门,金磐开发区,大盘山管理局,新城区,磐安工业园区,云山旅游度假区:
 
  为加强"地沟油"和餐厨废弃物管理,严厉打击查处生产、销售和使用"地沟油"的违法行为,近期,县政府将组织开展地沟油整治,并加强餐厨废弃物的管理。现将《磐安县加强地沟油整治和餐厨废弃物管理实施方案》印发给你们,请认真遵照执行。
 
  二○一○年十一月四日
 
  磐安县加强地沟油整治和餐厨废弃物管理实施方案
 
  为加强对餐厨废弃物的管理,有效解决"地沟油"回流餐桌问题,切实保障食品安全和人民群众身体健康,根据《国务院办公厅关于加强地沟油整治和餐厨废弃物管理意见》(国办发〔2010〕36号)和《浙江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加强地沟油和餐厨废弃物管理的通知》(浙政办发明电〔2010〕246号)要求,结合我县实际,特制定如下方案:
 
  一、工作目标
 
  通过加强"地沟油"集中整治和餐厨废弃物管理,开展对食品生产加工单位、食用油生产经营企业和餐饮服务单位的监督检查,仔细排查和清理非法生产"地沟油"的黑窝点,摸清"地沟油"原料来源和销售渠道,依法取缔和惩处一批涉及"地沟油"生产经营的违法犯罪行为,有效规范食用油生产经营秩序,保障人民群众身体健康和生命安全。
 
  二、职责分工
 
  县政府有关部门要按照各自职责和食品安全整顿任务分工,认真安排和做好有关工作。
 
  县食药监局:负责地沟油整治和餐厨废弃物管理的综合协调和监督工作。
 
  县卫生局:负责餐饮消费环节整治工作。监督餐饮服务单位建立并执行食品原料采购查验和索证索票制度,严厉打击购买、使用"地沟油"和非正规来源食用油行为,以及与餐厨垃圾产生单位用餐厨垃圾制作食品的违法行为。年底前制定和完善餐厨废弃物管理办法,要求餐厨废弃物产生、收运、处置单位建立餐厨废弃物管理台帐制度、餐厨废弃物处置管理制度和餐厨废弃物收运管理制度。
 
  县质监局:负责生产加工环节整治工作。加强对使用油脂生产加工食品生产企业的监督检查,查明油源购进渠道,依法查处无证生产加工食用油及在生产中掺杂掺假的行为。牵头依法查处非法提炼加工"地沟油"黑窝点和使用"地沟油"生产加工食品的行为。
 
  县工商局:负责市场流通环节整治工作。以集贸市场、油脂批发企业、食杂店等单位为重点,加强监管,督促经营者建立食用油购销台帐,杜绝不合格或来历不明的食用油流入市场。对擅自从事废弃食用油脂和餐厨垃圾收集、运输、处置经营活动的行为,依照《无照经营查处取缔办法》的规定予以处罚。
 
  县农业局:负责加强对畜禽养殖场所的监管,依法查处未经无害化处理的餐厨垃圾饲养畜禽的违法行为。
 
  各乡镇:配合县级相关部门开展工作。
 
  三、实施步骤
 
  专项整治活动自2010年10月29日开始至12月25日结束,分三个阶段:
 
  第一阶段(10月29日-11月8日)动员部署阶段。各乡镇和有关部门根据方案要求,分头制定实施方案,部署落实,并及时将方案上报县食安委办(设在县食药监局)。
 
  第二阶段(11月9日-12月15日)集中整治阶段。各乡镇及有关部门针对突出问题、薄弱环节、重点单位,集中力量开展整治工作,对非法收集、运输、处置餐厨废弃物、以餐厨废弃物饲养畜禽的行为以及非法制售"地沟油"窝点进行严厉查处。
 
  第三阶段(12月16日-25日)总结阶段。各乡镇和有关部门总结专项整治经验,进一步完善食用油监管制度,并于12月25日前将专项整治工作情况报送县食安委办。
 
  四、保障措施
 
  (一)提高思想认识,落实工作责任。全县建立地沟油整治和餐厨废弃物管理工作县长负责制,加强统一领导和组织协调,具体工作由县食品安全委员会及其办公室负责落实。各乡镇和相关部门要加强组织领导,按照本方案要求,严密部署,落实责任,细化任务,做到责任到位、人员到位、措施到位,切实承担整治和监管责任。要针对整治重点环节,建立联动机制,不推诿扯皮,加强合作,切实遏制违法行为,保障全县人民群众餐饮消费安全,确保整治取得实效。
 
  (二)加大监管力度,严打违法行为。各有关部门要按照职责分工,加强协调配合,加大查处力度,集中时间,集中力量,以城乡结合部和城市近郊区为重点,仔细排查清理非法生产"地沟油"的黑窝点,摸清"地沟油"原料来源和销售渠道,对非法收集、生产"地沟油"的黑窝点一律取缔,对违法经营、使用"地沟油"的单位依法责令停产停业整顿,直至吊销许可证,涉嫌犯罪的移送公安部门追究刑事责任。要以城乡结合部、农村和旅游景区为重点,以食品生产小作坊、小餐馆、餐饮摊点、火锅店和学校食堂、企事业单位食堂、工地食堂等集体食堂为主要对象,加强对食用油购货记录和票证检查,严防"地沟油"流入食品生产经营单位。要以食用油生产企业、食品加工企业、批发市场、集贸市场等单位为重点,严查食用油源购进渠道,严肃查处生产经营假冒伪劣和来源不明食用油的行为。加大查处和收缴非法收运餐厨废弃物运输工具的力度,严厉打击非法收运餐厨废弃物的行为;对违法销售或处置餐厨废弃物的餐饮服务单位要依法予以处罚;对机关和企事业单位、学校、医院等内部集体食堂(餐厅)不按照规定处置餐厨废弃物的,除进行处罚外,还要追究食堂(餐厅)所属单位负责人的责任。
 
  (三)广泛宣传教育,加强舆论监督。各乡镇和相关部门要大力开展宣传教育活动,普及食用油常识和相关法律知识,引导群众科学消费,引导企业守法经营。同时,充分发挥群众监督作用,继续实行食品安全有奖举报制度,发现问题一查到底。
 
  (四)坚持常抓不懈,建立长效机制。各乡镇和相关部门要尽快研究制定加强和规范餐厨废弃物管理的规范性文件,加大监管力度,消除滋生"地沟油"的源头。要指导食品生产经营和餐饮服务单位进行自查自纠,强化食品安全的主体责任意识,诚信守法经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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