当前位置: 首页 » 政策法规 » 地方法规 »浙江省物价局关于“中盐”“莫顿”牌食盐价格的复函(浙价资〔2013〕240号)

浙江省物价局关于“中盐”“莫顿”牌食盐价格的复函(浙价资〔2013〕240号)

扫描二维码 分享好友和朋友圈
放大字体  缩小字体 2013-09-24 03:07:23  来源:浙江省人民政府  浏览次数:1459
核心提示:为进一步丰富我省食盐市场品种,满足不同层次消费者的需求,经研究,浙江省物价局现发布关于“中盐”“莫顿”牌食盐价格的复函。
发布单位
浙江省物价局
浙江省物价局
发布文号 浙价资〔2013〕240号
发布日期 2013-09-17 生效日期 暂无
有效性状态 废止日期 暂无
备注 http://www.zj.gov.cn/art/2013/9/24/art_13929_103421.html
省盐务管理局:
 
  你局《关于要求核定新品种盐产品价格的报告》(浙盐局函〔2013〕127号)悉。为进一步丰富我省食盐市场品种,满足不同层次消费者的需求,经研究,函复如下:
 
  一、同意你局提出的“中盐”、“莫顿”牌食盐的试销价格,具体详见附件,自2013年11月1日起试行一年,期满前30日内报我局正式核定价格。
 
  二、各地盐业公司在销售上述食盐的同时,必须保证普通复合膜小包装食盐正常供应,以方便消费者自主选择。
 
  三、请你局督促有关销售单位切实做好明码标价和宣传解释工作。
 
     附件
 
  浙江省物价局
 
  2013年9月17日
食品伙伴网提供标准法规解读、舆情监控、合规咨询、申报注册等服务。
电询:0535-2129301
QQ:2891238009
食品标法圈
实时把握食品标法动态
请扫码关注食品标法圈

声明:

① 凡本网所有原始/编译文章及图片、图表的版权均属食品伙伴网所有,如要转载,需注明“信息来源:食品伙伴网”。
② 凡本网注明“信息来源:XXX(非食品伙伴网)”的作品,均转载自其他媒体,转载目的在于传递更多的信息,并不代表本网赞同其观点和对其真实性负责。
※ 邮箱:law#foodmate.net(发邮件时请将#换成@) QQ:139307733

 
 
[ 政策法规搜索 ]  [ 加入收藏 ]  [ 告诉好友 ]  [ 打印本文 ]  [ 关闭窗口 ]

 

 
 
按分类浏览
国家法规 (11400) 国外法规 (3603)
地方法规 (40083) 法规动态 (2747)
法规解读 (2645) 其他法规 (508)
推荐地方法规
点击排行
按国家或地区浏览

法规中心  关于我们  广告业务  联系我们  信息服务

Processed in 0.034 second(s), 10 queries, Memory 4.6 M