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兽用生物制品兽药经营许可证申请等9项兽药饲料综合办公办事指南(辽宁省畜牧兽医局通告第31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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放大字体  缩小字体 2013-08-28 14:08:10  来源:辽宁省畜牧兽医局  浏览次数:1110
核心提示: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许可法》《兽药管理条例》《饲料和饲料添加剂管理条例》等法律、法规的规定,我局组织修订了兽用生物制品兽药经营许可证申请等9项兽药饲料综合办公办事指南(见附件),现予公布,自2013年9月1日起施行。
发布单位
辽宁省畜牧兽医局
辽宁省畜牧兽医局
发布文号 辽宁省畜牧兽医局通告第31号
发布日期 2013-08-27 生效日期 2013-09-01
有效性状态 废止日期 暂无
备注 http://www.lnah.gov.cn/zwgk/tztg/201308/t20130827_1171865.html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许可法》《兽药管理条例》《饲料和饲料添加剂管理条例》等法律、法规的规定,我局组织修订了兽用生物制品兽药经营许可证申请等9项兽药饲料综合办公办事指南(见附件),现予公布,自2013年9月1日起施行。
 
  特此通告。
 
  辽宁省畜牧兽医局
 
  2013年8月27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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