当前位置: 首页 » 政策法规 » 地方法规 »浙江省教育厅办公室关于印发教育系统实施浙江省千万学生饮食放心工程方案的通知(浙教办体〔2013〕77号)

浙江省教育厅办公室关于印发教育系统实施浙江省千万学生饮食放心工程方案的通知(浙教办体〔2013〕77号)

扫描二维码 分享好友和朋友圈
放大字体  缩小字体 2013-07-24 04:13:45  来源:慈溪市人民政府  浏览次数:1519
核心提示:根据《浙江省食品安全委员会关于印发浙江省千万学生饮食放心工程2013—2015年行动方案的通知》,结合我省学校食品安全工作形势和特点,我们制定了《教育系统实施浙江省千万学生饮食放心工程方案》。
发布单位
浙教办体〔2013〕77号
浙教办体〔2013〕77号
发布文号 浙江省教育厅办公室
发布日期 2013-07-05 生效日期 暂无
有效性状态 废止日期 暂无
备注 http://www.cixi.gov.cn/art/2013/7/9/art_17967_1013054.html

  各市、县(市、区)教育局,各普通高等学校:

  根据《浙江省食品安全委员会关于印发浙江省千万学生饮食放心工程2013—2015年行动方案的通知》,结合我省学校食品安全工作形势和特点,我们制定了《教育系统实施浙江省千万学生饮食放心工程方案》(以下简称《实施方案》)。现将《实施方案》印发给你们,请认真贯彻实施。

  教育系统实施浙江省千万学生饮食放心工程方案

  浙江省教育厅办公室

  2013年7月5日

  教育系统实施浙江省千万学生饮食放心工程方案

  根据《浙江省食品安全委员会关于印发浙江省千万学生饮食放心工程2013-2015年行动方案的通知》要求,结合学校工作特点,制定以下实施方案。

  一、工作目标

  在地方政府的统一领导下,以学校食堂、学校商店食品安全和学校饮用水安全等为重点,大力推行校园食品可追溯制度,推行食堂食品安全监督量化分级管理和五常法管理模式,提升校园商店经营管理质量,大力整顿校园周边食品安全环境,深入开展饮食安全教育,普及食品安全基本知识,建立和完善校园食品安全监管长效机制,通过3年左右的时间,实现学校食品源头可溯、全程可控、风险可防、责任可究,学校食品安全保障水平大幅提升。

  二、阶段性任务

  2013年:全面启动"千万工程"各项工作,基本消除或取缔证照不全的学校食堂、学校商店;开展品牌超市进校园活动,品牌超市占校园商店总数的30%;全面实施2011版餐饮服务食品安全监督量化分级管理制度,食堂量化分级A、B等级达45%以上;学校大宗食品统一配送或者定点采购率达到60%;学校饮用水城镇管网接入率92.5%以上;开展校园周边食品安全专项大整治活动;扎实深入推进学校食品安全宣传教育活动,中小学生饮食安全知识知晓率达65%以上。

  2014年:全面消除或取缔所有证照不全的学校食堂、学校商店,品牌超市占校园商店总数的40%;食堂量化分级A、B等级达55%以上;学校大宗食品统一配送或定点采购率达到75%;学校饮用水城镇管网接入率93.5%以上;学校周边百米范围内无证无照食品经营重点、难点问题得到有效整治;中小学生饮食安全知识知晓率达75%以上。

  2015年:全省学校大宗食品统一配送或定点采购率达到90%;学校食堂量化分级A、B等级达到60%以上;品牌超市占校园商店总数的50%;学校饮用水城镇管网接入率95%以上;中小学生饮食安全知识知晓率达85%以上;校园及周边食品安全保障水平大幅提升。

  三、工作要求

  (一)提高认识,加强领导。要从保障师生生命健康安全的高度出发,充分认识学校开展"千万工程"的重要意义,提升学校食堂管理水平。为加强对这项工作的组织领导,省教育厅成立省教育系统实施千万学生饮食放心工程工作领导小组(名单见附件)。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办公室设在省教育厅体卫艺处,负责日常事务。各市、县(市、区)教育行政部门要成立相应的领导小组和工作机构,制定工作方案,完善工作机制,明确工作重点,层层推进,确保各项任务落到实处。

  (二)明确目标,落实责任。按照"政府总负责,各部门各负其责,校长是第一责任人"的要求,对照各阶段的目标任务要求,对推行统一配送和定点采购、全面推行量化分级管理、校园商店规范化建设、校园饮用水安全监管及校园周边食品安全整治各项重点环节全面跟进,认真加以落实。各地要抓好对学校饮食安全组织管理责任的落实,明确分工任务,完善学校食品安全各项制度与措施,将工作责任落实到学校食品安全每一个工作环节,达到千万学生饮食放心工程最终目标。要提升宣传力度,加强在校学生的食品安全教育,提升学生食品安全知识知晓率,引导学生科学饮食、安全饮食。

  (三)密切协作,全程参与。各地教育行政部门要加强与政府和相关职能部门的联系,在当地政府的统一协调下,认真配合支持落实各项工作任务。要指导学校牢固树立大局意识,围绕省千万学生饮食放心工程行动方案要求,结合学校饮食卫生安全管理要求,积极主动参与工程实施。

  (四)强化监督,及时总结。各级教育行政部门和学校都要确定专门部门,安排专门人员,及时总结上报千万学生饮食放心工程工作进展情况、工作成效及经验。各部门之间要确保信息畅通,协同监管。每年6月底和12月底前,各设区市和义乌市教育局要将本辖区开展千万学生饮食放心工程完成情况进行汇总、总结,并将《教育系统实施千万学生饮食放心工程任务完成情况表》(见附件2)和总结报告一并报省教育厅体卫艺处(各普通高校将工作总结和任务完成情况表直接报省教育厅)。联系人:潘学东,电话:0571-88008887。邮箱地址:panxd@zjedu.org

  附件:1.浙江省教育系统实施千万学生饮食放心工程工作领导小组名单

  2.教育系统实施千万学生饮食放心工程任务完成情况统计表

  附件1

  浙江省教育系统实施千万学生饮食放心工程工作领导小组名单

  根据省千万学生饮食放心工程工作任务要求,省教育厅成立浙江省教育系统实施千万学生饮食放心工程工作领导小组,具体名单如下:

  组  长:

  鲍学军  省教育厅副厅长

  成  员:

  徐伟标  省委教育工委、省教育厅办公室主任

  韩 剑  省教育厅计财处处长、高教处处长

  薛晓飞  省委教育工委、省教育厅宣教处处长

  李建章  省教育厅体卫艺处处长

  潘伟川  省教育厅校安处处长

  方天禄  省教育厅基教处处长

  胡惠华  省教育厅下沙高教园区管委会办公室主任

  朱鸿飞  省教育厅滨江高教园区管委会办公室主任

  吕  华  省教育厅小和山高教园区管委会办公室主任

  林成格  浙江教育发展中心主任

  浙江省教育系统实施千万学生饮食放心工程学校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设在省教育厅体卫艺处,李建章兼任办公室主任。

附件2
教育系统实施千万学生饮食放心工程
任务完成情况统计表
 
填报单位:__   __(盖章)  
填 报 人:           联系电话:            
大宗食品统一
配送或定点采购
学校食堂总数
 
统一配送数
 
比例 %
 
定点采购数
 
比例 %
 
学校食堂量化
管理等级
学校食堂总数
 
A级数
 
比例 %
 
B级数
 
比例 %
 
C级数
 
比例 %
 
其他数
 
比例 %
 
校园商品店
规范化建设
有校园商品店
学校数
 
品牌超市数
 
比例 %
 
学校用水城镇
管网接入率
学校总数
 
学校所在地拥有城镇管网校数
     
管网接入校数
 
比率 %
(有管网地)
 
自备水校数
 
中小学生饮食
安全教育
知晓率 %
 
注:此表请报省教育厅体卫艺处,联系电话:0571—88008887,邮箱:panxd@zjedu.org
 地区: 浙江 
 标签: 饮食 
食品伙伴网提供标准法规解读、舆情监控、合规咨询、申报注册等服务。
电询:0535-2129301
QQ:2891238009
食品标法圈
实时把握食品标法动态
请扫码关注食品标法圈

声明:

① 凡本网所有原始/编译文章及图片、图表的版权均属食品伙伴网所有,如要转载,需注明“信息来源:食品伙伴网”。
② 凡本网注明“信息来源:XXX(非食品伙伴网)”的作品,均转载自其他媒体,转载目的在于传递更多的信息,并不代表本网赞同其观点和对其真实性负责。
※ 邮箱:law#foodmate.net(发邮件时请将#换成@) QQ:139307733

 
 
[ 政策法规搜索 ]  [ 加入收藏 ]  [ 告诉好友 ]  [ 打印本文 ]  [ 关闭窗口 ]

 

 
 
按分类浏览
国家法规 (11418) 国外法规 (3603)
地方法规 (40136) 法规动态 (194)
法规解读 (2650) 其他法规 (511)
推荐地方法规
点击排行
按国家或地区浏览

法规中心  关于我们  广告业务  联系我们  信息服务

Processed in 0.044 second(s), 9 queries, Memory 4.65 M