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镇人民政府,市政府各部门,各办事处:
《武穴市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主要职责内设机构和人员编制规定》已经市人民政府批准,现予印发。
武穴市人民政府办公室
2013年4月28日
武穴市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主要职责内设机构和人员编制规定
根据《国务院办公厅关于调整省级以下食品药品监督管理体制有关问题的通知》(国办发〔2008〕123号)、《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调整省级以下食品药品监督管理体制有关问题的通知》(鄂政办发〔2011〕59号)和黄冈市《第六次市委常委会议纪要》(〔2012〕第2号)精神,武穴市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由省垂直管理调整为市政府管理,为市政府工作部门。
一、职责调整
(一)将市卫生局综合协调食品安全、组织查处食品安全重大事故、统一发布全市重大食品安全信息的职责划入市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
(二)将市卫生局食品卫生许可,餐饮业、食堂等餐饮服务环节(以下简称餐饮服务环节)食品安全监管和保健食品、化妆品卫生监督管理的职责,划入市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
(三)加强为大企业提供“直通车”服务职责。
(四)取消已由市政府公布取消的行政审批项目。
二、主要职责
(一)贯彻执行国家、省有关食品、药品、医疗器械、保健食品、化妆品监督管理的方针政策和法律法规。拟订全市药品、医疗器械、保健食品、化妆品和餐饮服务环节食品安全监督管理的规范性文件、规划并监督实施。
(二)负责食品安全综合协调、组织查处食品安全重大事故、统一发布全市重大食品安全信息;承担市食品安全领导小组办公室的具体工作。
(三)负责食品餐饮服务的行政许可及安全监督管理;监督实施餐饮服务环节食品安全管理规范,开展餐饮服务环节食品安全状况调查和监测工作,发布与餐饮服务环节食品安全监管有关的日常监督管理信息。
(四)负责化妆品卫生许可、卫生监督管理和有关化妆品的初审、备案工作。
(五)负责保健食品、化妆品安全评价工作;监督实施保健食品、化妆品安全监管信息发布办法,综合上报有关部门的保健食品、化妆品重大安全信息并定期向社会发布。
(六)负责药品、医疗器械行政监督和技术监督,依法实施药品、医疗器械生产经营和医疗机构制剂配制等许可管理,监督实施药品和医疗器械研制、生产、流通、使用方面的质量管理规范。
(七)监督实施国家药品、医疗器械标准,负责药品零售经营许可和药品、Ⅰ类医疗器械、医疗机构制剂注册的监督管理;组织开展药品不良反应和医疗器械不良事件监测;会同有关部门实施国家基本药物制度,组织实施处方药、非处方药分类管理制度。负责保健食品、药品、医疗器械、化妆品广告监测。
(八)参与医药卫生体制改革。贯彻执行国家基本药物制度。加强农村药品监督网和流通网建设。
(九)组织实施中药、民族药监督管理规范,监督实施中药材生产质量管理规范、中药饮片炮制规范,组织实施中药品种保护制度;监管中药材集贸市场。
(十)监督管理药品、医疗器械、餐饮、保健食品、化妆品质量安全,负责监督检验药品、医疗器械、保健食品、化妆品和餐饮服务环节食品质量;负责监管药品、医疗器械、保健食品、化妆品和餐饮服务环节食品质量检验机构。
(十一)监督管理放射性药品、麻醉药品、毒性药品、精神药品以及药品类易制毒化学品。
(十二)组织查处餐饮服务环节食品安全和药品、医疗器械、保健食品、化妆品等的研制、生产、流通、使用方面的违法行为。
(十三)负责药品和医疗器械行业执业人员资格准入、注册管理和教育培训工作。
(十四)利用监管手段,配合宏观调控部门贯彻实施国家食品医药产业政策,打假治劣、扶优扶强,促进食品医药产业可持续发展。
(十五)为大企业提供“直通车”服务。
(十六)承办上级交办的其他事项。
三、内设机构
根据上述职责,市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内设办公室、药品市场监督科、药品综合监管科、食品安全协调与监察科、餐饮保健食品化妆品监管科、法制科(挂行政审批科牌子)共6个科室。
四、人员编制和领导职数
市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机关行政编制16名,工勤人员事业编制1名。其中局长1名,副局长3名,正、副科长共8名。
五、所属事业单位
(一)设立武穴市餐饮保健食品化妆品监督局,为市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所属事业单位。核定财政全额拨款事业编制15名,其中局长1名,副局长2名。
(二)设立武穴市食品药品检验所(挂武穴市药品医疗器械不良反应监测中心牌子),为市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所属事业单位。将市药品医疗器械技术服务中心并入(不再保留牌子)。核定财政全额拨款事业编制3名,其中所长1名,副所长1名。
以上单位所需人员从武穴市卫生局卫生监督局在编在岗财供人员中,连人带编划转13名,缺额人员公开招考或同类编制调剂。
六、其他事项
(一)食品安全监管的职责分工。市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牵头建立食品安全综合协调机制,负责食品安全综合监督,承担食品安全综合协调、组织查处食品安全重大事故的责任。市农业局负责农产品生产环节的监管。市质量技术监督局负责食品生产加工环节食品质量安全的监管。市工商行政管理局负责食品流通环节的监管。市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负责餐饮业、食堂等餐饮服务环节食品安全监管。各部门要密切协同,形成合力,共同做好食品安全监管工作。
(二)食品生产、流通、餐饮服务环节许可工作监督管理的职责分工。市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负责餐饮业、食堂等餐饮服务环节食品卫生许可的监督管理。市质量技术监督局负责食品生产环节许可的监督管理。市工商行政管理局负责食品流通环节许可的监督管理。不再发放食品生产、流通环节的卫生许可证。
七、附则
本规定由市机构编制委员会办公室负责解释,其调整由市机构编制委员会办公室按规定程序办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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