当前位置: 首页 » 政策法规 » 国家法规 »关于灭活罂粟籽油脂粉末是否属于专项整治非食用物质的复函(食品整治办(2009)12号)

关于灭活罂粟籽油脂粉末是否属于专项整治非食用物质的复函(食品整治办(2009)12号)

扫描二维码 分享好友和朋友圈
放大字体  缩小字体 2013-05-10 13:40:15  浏览次数:4458
核心提示:灭活罂粟籽油脂粉末不属于卫生部印发的《食品中可能违法添加的非食用物质和易滥用的食品添加剂品种名单(第一批)的通知》中第17类的内容。
发布单位
卫生部
卫生部
发布文号 食品整治办(2009)12号
发布日期 暂无 生效日期 暂无
有效性状态 废止日期 暂无
备注 暂无

江西省打击违法添加非食用物质和滥用食品添加剂专项整治领导小组办公室:

  你办《关于灭活罂粟籽油脂粉末是否属于专项整治非食用物质的请示》(赣整治滥用食品添加剂办[2009]5号)收悉,经研究,回复如下;

  一、灭活罂粟籽油脂粉末不属于卫生部印发的《食品中可能违法添加的非食用物质和易滥用的食品添加剂品种名单(第一批)的通知》中第17类的内容。

  二、根据《食品卫生法》等法律、法规和卫生部等5部门发布的《关于加强罂粟籽食品监督管理工作的通知》(卫监督发[2005]349号)的有关规定,“味圣灭活罂粟籽油脂粉末”属违法产品,请你办立即组织对该产品依法进行查处,进一步调查该企业是否还销售其它类似违法产品,并将查处结果函报我办。

  此复

  联系人 黄飚 谢立伟

  联系电话 010-68792831

  传真 010-68792707

  全国打击违法添加非食用物质和滥用食品添加剂专项整治领导小组办公室

  二○○九年二月十六日


 
食品伙伴网提供标准法规解读、舆情监控、合规咨询、申报注册等服务。
电询:0535-2129301
QQ:2891238009
食品标法圈
实时把握食品标法动态
请扫码关注食品标法圈

声明:

① 凡本网所有原始/编译文章及图片、图表的版权均属食品伙伴网所有,如要转载,需注明“信息来源:食品伙伴网”。
② 凡本网注明“信息来源:XXX(非食品伙伴网)”的作品,均转载自其他媒体,转载目的在于传递更多的信息,并不代表本网赞同其观点和对其真实性负责。
※ 邮箱:law#foodmate.net(发邮件时请将#换成@) QQ:139307733

 
 
[ 政策法规搜索 ]  [ 加入收藏 ]  [ 告诉好友 ]  [ 打印本文 [ 关闭窗口 ]

 

 
 
按分类浏览
国家法规 (11820) 国外法规 (3603)
地方法规 (41770) 法规动态 (2920)
法规解读 (2894) 其他法规 (536)
推荐国家法规
点击排行

法规中心  关于我们  广告业务  联系我们  信息服务

Processed in 0.048 second(s), 10 queries, Memory 4.61 M