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市、县(市、区)农委(农业局、农林局、林牧渔业局):
4月5日,国家禽流感参考实验室从上海送检的鸡和鸽样品中检测到H7N9流感病毒,与H7N9流感病毒人分离株高度同源。当前,加强家禽封闭饲养管理是防止病原传播的重要手段。为切实加强全省家禽养殖场封闭管理工作,保障养殖业健康发展,维护公共卫生安全,现就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严格规模养殖场封闭措施。各地要指导并督促家禽规模养殖场采取有效措施,落实好养殖场的封闭管理工作。要建立规模养殖场封闭管理制度,严禁外来人员、车辆随意进出养殖区域。要严格执行养殖场生物安全措施,人员、车辆、用具进出场区要实施严格消毒,特别是进入养禽场的蛋箱要彻底消毒,防止病原传入。
二、实行规模养殖场分区管理。大、中型规模养殖场要按生产、生活等功能实行内部分区管理,场内饲养管理人员实行严格的分区隔离管理措施,防疫及技术人员进入不同禽舍要严格消毒、更换衣物,禁止饲养人员互访串舍。
三、阻止飞鸟野禽与家禽接触。要在密闭式禽舍的通风口、门窗或开放、半开放式禽舍的周围安装防鸟网,有条件的可在禽舍周围或者养殖区域安装驱鸟设备,有效防止飞鸟野禽进入禽舍与家禽接触。
四、加强散养家禽的管理。对林下放养家禽,要通过围网等方式控制家禽放养范围,有条件的可在围网上方加盖防鸟网;尽量延长家禽在栖舍内的活动时间,控制家禽放养时间;加强定期消毒等措施,有效降低染疫风险。对水禽养殖,要暂停在野生禽类栖息密集地放养,减少和避免与野禽的接触,防止交叉感染带毒。对农户散养家禽,要动员和指导养殖户对散养家禽实行圈养或笼养,禁止鸡、鸭等多禽种混养。
各地务必高度重视家禽饲养封闭管理对阻断病源传播的重要作用,认真组织落实家禽封闭管理各项措施,扎实做好家禽疫情防控源头管理工作。
以上通知,请即贯彻落实。
江苏省农业委员会
2013年4月8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