省大通粮食储备库:
你库中央储备粮代储资格认定申请经国家粮食局审核,因企业综合情况和仓房条件未达标。决定不授予你库中央储备粮代储资格。现将国家粮食局2012年下半年中央储备粮代储资格分省汇总表和不予行政许可决定书转发给你们,请阅知。
附件:1、国家粮食局不予行政许可决定书
2、2012年下半年中央储备粮代储资格分省汇总表
二O一三年一月二十四日
扫描二维码 分享好友和朋友圈 | |
发布单位 | 发布文号 | 青粮储〔2013〕22号 | |
---|---|---|---|
发布日期 | 2013-01-24 | 生效日期 | 暂无 |
有效性状态 | 废止日期 | 暂无 | |
备注 | http://www.qhgrain.gov.cn/view.asp?article_id=14748&Article_Big_Cate_id=&Article_Small_cate_id=1083 |
省大通粮食储备库:
你库中央储备粮代储资格认定申请经国家粮食局审核,因企业综合情况和仓房条件未达标。决定不授予你库中央储备粮代储资格。现将国家粮食局2012年下半年中央储备粮代储资格分省汇总表和不予行政许可决定书转发给你们,请阅知。
附件:1、国家粮食局不予行政许可决定书
2、2012年下半年中央储备粮代储资格分省汇总表
二O一三年一月二十四日
食品伙伴网提供标准法规解读、舆情监控、合规咨询、申报注册等服务。 电询:0535-2129301 QQ:2891238009 |
实时把握食品标法动态 请扫码关注食品标法圈 |
声明:
① 凡本网所有原始/编译文章及图片、图表的版权均属食品伙伴网所有,如要转载,需注明“信息来源:食品伙伴网”。
② 凡本网注明“信息来源:XXX(非食品伙伴网)”的作品,均转载自其他媒体,转载目的在于传递更多的信息,并不代表本网赞同其观点和对其真实性负责。
※ 邮箱:law#foodmate.net(发邮件时请将#换成@) QQ:139307733