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设区市打击侵权假冒领导小组办公室、省直领导小组成员单位:
为进一步加强我省打击侵犯知识产权和制售假冒伪劣商品工作简报、信息报送和数据统计工作,科学考评简报信息数据统计报送工作情况,不断提高信息质量和报送水平,更好地宣传我省取得的成果,省领导小组办公室制定了《江西省打击侵犯知识产权和制售假冒伪劣商品简报信息数据统计报送工作考评及奖励办法》,现印发给你们,请认真做好相关工作。
江西省打击侵犯知识产权和制售假冒伪劣商品简报信息报送工作考评及奖励办法
为进一步加强我省打击侵犯知识产权和制售假冒伪劣商品工作简报、信息报送工作,科学考评简报信息报送工作情况,不断提高信息质量和报送水平,更好地宣传我省取得的成果,特制定本办法。
一、考评原则
1、时效性。重大案件和急需全省专项行动小组掌握的重要情况或影像资料报送及时,并随时续报事态进展。
2、真实性。反映的工作进展和成效恰如其分,反映的问题真实可信,有关数据准确无误。
3、典型性。认真总结经验、推荐典型,及时提供合理化建议。报送的案件应具有代表性,能充分反映重点工作进展情况,能充分展示此次专项行动对“重点内容、重点地区、重点领域、重点产品”突出问题查处情况。
4、具有保存价值。具有参考和保存价值的重要图片、新闻媒体报道有关资料。
二、考评范围
1、打击侵权假冒领导小组相关成员单位。
2、各设区市打击侵权假冒领导小组办公室。
三、评选先进的个数
1、省直单位评选先进单位5个、优秀个人11名;
2、设区市评选先进单位3个、优秀个人6名。
3、数据统计按时按项上报的单位给予奖励。
四、考评办法
见附件:1、各设区市打击侵犯知识产权和制售假冒伪劣商品工作简报信息考评细则(暂行)
2、省打击侵犯知识产权和制售假冒伪劣商品工作领导小组成员单位简报信息统计考评细则(暂行)
五、评选程序
全省专项行动领导小组办公室负责统计信息用稿情况,根据积分排名情况,评选出先进单位;先进个人由获得先进的单位推荐。
六、表彰奖励
为鼓励和调动简报编写人员的工作积极性,将采取精神奖励和物资奖励相结合的办法。对先进单位颁发奖状,优秀个人发放资金。
2013年2月19日